不做小恶、不纵容小恶

2019年5月10日,上饶第五小学10岁男生在校内被女同学家长刺死。事情发生后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大家在争论到底谁的责任更大。我认为这种争论意义不大,反而是找出女同学家长这样做的原因,从而有针对性的防治更好一些。

我们知道同一件事对不同人的影响大小是不同的,就像事件中男同学欺负女同学,旁观者和男同学的亲友可能就不觉得是大事,可女同学的亲友和一些代入女同学亲友角色的人就觉得是非常大的事,特别是女同学的父亲,他肯定知道杀人要偿命的,可他还是因此杀了女儿的男同学。也就是说,这件事在他眼里是可以连自己命不要也要解决的大事。

很多人觉得女同学父亲心理有问题,这件事多的是解决的办法,比如抽男同学、班主任、男同学家长几个嘴巴,或者到学校、教育局、男同学家长单位闹事等等,怎么就采取了杀人的极端恶行呢?

是的,女同学父亲心理应该有问题,否则不会如此不智、愚蠢地让他从被害者变成了施恶者。他的行为导致男同学的死亡,导致男同学的家庭失去了一个儿子,而他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他的女儿也从此少了父亲的保护(他被判死刑的概率很大)。无疑,这是两个家庭的悲剧。

如果说女同学被欺负是导致事件发生的导火索,那女同学父亲心理有问题则是普通事件变成杀人事件的根本原因。可又是什么原因导致女同学父亲心理问题这么严重,变得不智、愚蠢呢?

人的心理有问题往往是因为在生存过程中遇到了事情却不能很好解决,当不能很好解决的问题重要(或者数量多)到一定程度,人就很容易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人的心理问题严重到一定程度会做出一些不智、愚蠢的事,比如:毁掉自己、毁掉他人、毁掉自己和他人。

这次事件中,女同学父亲做出的是毁掉自己和他人的极端行为,我们外人很难弄清楚在他的生存过程中到底经历了多少挫折才会导致他有这么严重的心理问题。但男同学被杀是因为他欺负女同学已经被报道出来。这也符合逻辑,毕竟,如果不是男同学欺负女同学,那女同学家长心理问题再大,他要杀的人也不会是男同学。

我们做一个设想。如果女同学不被欺负,如果她被欺负时被学校、家长制止,如果学生双方家长成功进行了现场沟通,那杀人事件都非常有可能不会发生。毕竟,对普通人来说,即使心理有问题,极端情绪也是来得快去得快。

不客气地说,在这事件中,男同学欺负女同学是小恶,学校、家长不制止是小恶。而由于女同学家长承受不了小恶的打击,他杀了男同学。最终,小恶酿成了大恶。

造成大恶的一方自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只是造成小恶的各方,包括我们整个社会,是不是也该认真反省反省:我们,是不是对小恶太过于纵容了?

力大者打力小者,高智商者坑骗低智商者,权位高、资历深者打压权位低、资历浅者,男人欺负女人,有钱人欺负穷人等等,我们这社会的小恶何其多,难道非要造成影响重大恶性事件,我们才重视、才反省?

我们都知道善可以传染,但却对恶比善更容易传染认识不足。恶的传染性表现在以下两个个方面:

一、会让被害者心灵扭曲,由被害者变施恶者,甚至变成反社会人格的极端分子。被害者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发现施害者没受到批评或者惩罚,这时,受害者心理往往会扭曲,开始主动去伤害别的弱小者。而少部分被害者刚开始不会去伤害别人,但人的耐受度都是有限制的,到了一定程度,人的心理一定会发生问题。前面已经说过,人的心理问题严重到一定程度会做出一些不智、愚蠢的事,比如:毁掉自己、毁掉他人、毁掉自己和他人。这种受害者这时候做出的事情都是非常可怕的。

二、会引起旁观者的模仿。当旁观者看到施恶者不被谴责、不受打击,一碰到某些诱因,旁观者也有很大概率会变成施恶者。比如,旁观者C看到施恶者A对被害者B施加伤害而不谴责、不受打击,当旁观者C心情不好时,其也可能会对B或者别的弱小者施加伤害。

行善,人的付出往往只能得到自我内心的满足,而作恶,除了能得到自我内心满足之外,往往还会有物质上的收获。这就是作恶比行善容易传染的原因。所以,我们必须大力扬善、大力打击作恶,否则此消彼长,整个社会的风气只会越来越坏,人们遇到遭受罪恶侵犯的概率只会越来越大。

近年见义勇为奖出现了,最近扫黑行动也来了,这很好。然而力度和深度都还远远不够。

除恶,除了需要国家力量之外,还需要我们每个普普通通的人一起努力。大恶,一般人不敢出来带头抵制和抗击,这需要国家强力机关来带头处理。但小恶却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抵制和压制的。对于别人做小恶,很多时候往往只需要我们的一个眼神、一句话、一番说教就可以制止。真的很简单,很多时候只需要我们不怕麻烦,只需要我们多一份责任心。

制止别人做小恶是比较容易,但如果是制止自己做呢?很难。有的人甚至觉得做小恶无关大雅,只要不是大恶就行了,所以利用种种对自己有利的条件来“小小地”欺负别人,以此获得某种心理上的满足或者物质上的收益。这种人是谁呢?你我他都有可能。由于人类自我本能,不管有意还是无意,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做小恶。所以除了期望在我们做小恶的时候有人来制止之外,我们更多要靠自己的警觉。我们必须时不时警告自己,做小恶是不对的,这非常可能会导致自己堕落成大恶制造者。或者我们真的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做大恶,但这也不是做小恶的理由。先不说小恶做多了会导致做大恶的抵抗力变低,我们就想想那些受害者的痛苦就可以了。再说强弱很多时候是相对的,没有人永远是强者,我们应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成了受害者会怎么样。这样,也许我们就会比较容易控制住自我本能。

但有一部分人比较特殊,他们信奉弱肉强食,他们觉得自己不够强大被欺负了活该,所以现在我强大了欺负别人也理所当然。对这部分人,我只想说:醒醒吧,不要被达尔文洗脑了。人类社会真不是动物世界。动物世界中狼吃羊,羊不会去报复。即使几万只羊面对一只狼,结果也还是狼吃羊;即使狼虚弱到无法动弹,活蹦乱跳的羊也不敢上去踩狼一脚。可人类社会不同,人类内部有各种法律、道德约束大家的行为。即使某些人觉得自己是不受法律、道德约束,某些人甚至把同类当羊、把自己当狼。可这些人不要忘了,人的生命本质其实并没多大区别。羊是不可能吃狼,但人都是有思想的,在生命本质相差不大的情形下,“弱者”爆发出来的力量很多时候是“强者”承受不起的。再说,人类中真正的强者应该是被欺负时挺身而出、勇于保护弱小的人,欺负弱小只是动物本能而已,怎么称得上强者?

不做小恶、不纵容小恶,这是我们普通人能做到也应该要做到的事情。如果我们大多数人能做到不做小恶、不纵容小恶,整个社会风气自然会变好。而没有了小恶,大恶也就成了无根之木,长不起来。古人尚且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作为现代人,我们比古人要求高一点,除了不做小恶,还要做到不纵容小恶,这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针对此事件,建议有条件的学校都成立一个类似“防治校内霸凌工作组”之类的机构,由正校长担任组长,每个班主任担任成员,工作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人员(条件不够的学校可以由负责学校师生心理问题的人员兼任)。当发生霸凌事件时,班主任须向专职人员报告,专职人员至少每月向校长汇报一次。

“防治校内霸凌工作组”的存在还应在校内广而告之,让学生都知道有这个组织,鼓励学生向班主任(在班主任处理不公或不作为时直接向专职人员)反映校内霸凌情况。

最后,愿我们整个社会都能重视小恶的危害,人人不做小恶、不纵容小恶,最终消除恶人成长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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