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鹏航空,不至如此。
最近一段时间,后台不断收到祥鹏航空公司员工发来的消息,看完我有点疑惑,这还是一家航空公司吗?
祥鹏航空作为一家低成本航空公司,需要在空中进行产品销售,搞差异化服务——这我是理解的。但是,如果进一步要求全体员工在飞行之外的业余时间,利用员工自己的朋友圈、人际关系继续进行产品销售,是不是就有点胡闹了?
在跟很多祥鹏乘务员沟通时,大家都会主动提到:我们理解公司现在的困难,但公司实在有点过分了。
不管你飞不飞,你的业绩必须得完成。请问一下,不飞的话应该如何来完成?
祥鹏航空乘务员的朋友圈告诉了我们这一切:
但就算如此,公司还要强撑着要面子:
而且,销售额的完成情况已经跟每个人的绩效都挂了勾,也成为了公司扩大营销的管理手段之一:
完成了销售额,你才能有“换班”“航班申请”的权利。多说一句,申请航班和换班,应该是作为空勤人员最基本的权利,这些年,这点小事被不少航空公司玩出了花。不管家中有再大的事,想换个班?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2400元的月度销售额,看起来并不多。但别忘了,祥鹏是一家低成本航空,大本营在昆明,航线上的旅客以游客为主,小红帽旅行团的大爷大妈们,消费能力相对有限,抛开旅行团,其他旅客既然选择了低成本航空,那他自然也是追求实惠,尽量能省则省。
当然这只是我的片面之词,因为管理者却不这么想:
按照邮件中的信息,作为祥鹏航空的乘务员,要做到:
转变思路!不走过场!
作为乘务长!
要充满销售激情和销售积极性!
要鼓励组员的销售热情!
组员之间!
请互相配合!
要充满销售自信!
要逐排介绍!
要充分挖掘!
......
这套话术,我只记得在某些新闻曝光的视频里看到过,这真的是一家航空公司对空乘应该说的话吗?
看到这你可能会问了,祥鹏空乘们都在卖些什么呢?
如下:
不知道诸位看官怎么想,反正我是觉得没啥购买欲望。
但如果你完不成销售任务,领导可是会很生气的:
画面感很强了:
公司效益不是大风刮来的,这确实不假,但你们也不能靠这样逼迫和压榨员工去获得效益。
为了完成销售额,有的乘务员自掏腰包只为少挨骂;有的乘务员家人看不过去,心疼孩子,自己花钱购买帮忙完成业绩;许多姑娘的男朋友家里都堆满了公司的飞机模型……我想问问那些领导,她们在你眼里,究竟是什么?
为了卖货,不管什么航班,起飞十分钟就要播销售广播,规定里说省内航班不可以违反局方的安全规定,可是为了卖货什么也顾不上了,宁可客舱安全检查不做,货也是一定要卖的。组员卖不出去,乘务长要在群里单独艾特,乘务长业绩不达标,也要在群里解释为什么没有卖出去。
好端端一个航空公司,怎么好像突然变成了一个微商集团?
不要忘记,局方规定里写的明明白白,乘务员是为保证飞机安全运行而设立的岗位,即便你是廉价航空,并不意味着你的乘务员就可以被“廉价”对待;即便你的机票天天打折,也并不意味着你的乘务员所承担的安全职责也可以打折。
我曾经不止一次的说过,乘务员飞航班只是一件工作,并不是她的人生,人生有无限美好,飞行又占几何?
在短暂的飞行生涯,作为空乘,看过美好,见过无奈,有过心酸,也有欢乐。当年华渐渐老去,岁月无声侵袭,回过头看,这一段经历,有笑也有泪,可以称之为一段难忘的、美好的回忆。
但这种模式,正在让她们的回忆变成噩梦。
最重要的是,祥鹏航空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民航规章。
其一:电商经营资质的合法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商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祥鹏大量员工在微信平台公开售卖货物,已经属于电商经营者,是否依法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相关的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最主要的是,祥鹏航空的营业范围中是否具备“电子商务”的合法经营资质?这些经营活动是否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
其二:剥削员工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就想问问祥鹏,安排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为企业继续营销劳动,你们发过一分钱加班费吗?
其三:安全运行符合性问题
根据《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121-R5) 第121.495条 机组成员休息时间的附加要求
(a)合格证持有人不得在机组成员规定的休息期内为其安排任何工作,该机组成员也不得接受合格证持有人的任何工作。
我从网上看到,祥鹏航空自2016年到2017年曾先后三次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局方处以行政处罚。
2018年8月15日,民航局就7月22日祥鹏航空8L9627航班发生的机组责任原因严重事故征候对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行政约见,严肃指出祥鹏航空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通报了处理意见。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对“7·22”事件当班机组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从2018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核减祥鹏航空运输飞行小时6%,期间暂停批准祥鹏航空新增航线、航班、加班和包机申请。局方要求祥鹏航空要清醒认识当前的安全形势,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加强“三基”建设,确保运行安全。
一次次的违规、处罚,再违规,再被处罚,感觉就像一个屡教不改的熊孩子,如果对国家法令和安全规则继续毫无敬畏,对一线民意依然毫不重视,下次再闯祸、出乱子、挨板子,也只是时间问题。
海航集团(祥鹏的母公司)董事长陈峰曾在一次采访中提到:“我们当前遇到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丢失了海航人的传家宝、丢失了做人做事的正确方法,丢掉了海航企业文化的精神内核。我常常告诉干部员工,要把企业文化作为自己工作、生活、提升修养的重要依托。管理干部要把党的群众路线、党的思想工作融入到海航事业和海航企业文化当中。要不断团结员工,用心去做事业,用实际行动带领员工重塑海航精神,重温海航企业文化。”
好自为之吧。
作者:停机坪大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