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公平是否有代价?原告终成输家?!

    最近遇到糟心事,车子被追尾,比较严重。

    汽车损失方面:除了整个汽车后备箱变形外,右后门有变形。底盘有小幅切割。经4s修理修复后,除了更换件以外,不可逆的切割和钣正直接让车子变成事故车了。

   人员:汽车后座还有乘客,也有轻度的软组织挫伤。差不多两周自愈。

   责任认定:后车全责。

   理赔: 因为后车全商业险,当追索其他赔偿: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车辆折旧损失(财产损失)时,后车一句“保险公司不赔偿”就算结束,让起诉追索。

  因为不是讹诈,所以总追索金额并不太高,如果去诉讼,涉及的误工开支、时间成本等已经高于诉讼金额了,但是不诉讼因为确实存在人员受伤+财产折价。心里确实也愤愤不平。

   各位有相同经历的观友或者法律从业大佬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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