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参考内地经验专为「网约车」制定特别法律
在这个暑假,每日都有超逾十万名游客入境澳门,导致各主要景点都人头涌涌,治安警曾经一度对大三巴街实施单向流动的人流管制。而各个的士站同样也是「人头涌涌」,在关闸口岸和各主要景点及酒店的的士站,都排起了等候的士的长龙。有自媒体播放的视频,在新葡京酒店门前的的士站,有二百多名游客在排队,场面颇为「壮观」。而自媒体的作者也引述旅游局的说法,游客的投诉大多涉及交通。看来,公共交通问题,已经成为澳门特区争取有更多游客入境,促进澳门加快经济复苏及发展的主要障碍因素。
在入境澳门的游客中,七成是内地游客。他们在内地,无论是在原居地通勤还是到别的城市旅游,都享受到公共交通的便利,包括快捷方便及可以到达各个主要景点的轨道交通,也包括随时随地可以得到及时服务的网约车。而他们在入境澳门后,却无法获得这两种他们是「习以为常」的服务。虽然澳门的公共巴士服务也很方便及素质较高,但内地游客并不熟悉巴士线路。因此,在轨道交通建设「计划赶不上变化」,而且未来的计划也不到达澳门市区的主要景点,而的士供应量也是出现「求过于供的严重失衡之下,许多内地游客都在咕嘀:为何具有「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及各方面旅游设施都较为先进的澳门特区,却是连「技术难度」较低的网约车,「无影无踪」?
其实,这不单止是游客有此质疑,就连本澳居民,也发出了「引进网约车」的呼唤。正因为如此,行政长官贺一诚上周五列席立法会全体会议回答议员们的口头质询时,黄显辉议员就提出,目前的士数量未能跟上社会需求,因而关注会否让网约车合法化?
贺一诚回应指出,今年到期的三百部的士牌,近期会尽快开标。至于网约车,概念是对的但法律箍死,政府已研究过,需要修很多法律才可实现,同时也要听取业界人士的意见。贺一诚又表示,政府要管好的士行业,但又不能放纵任何车成为出租车,需要对旅客及居民的安全负责。邻近地区及内地的网约车公司并非十分成功,一直「烧钱」,政府没有能力为此「烧钱」。政府下一步会研究在不同转乘站增设多些巴士专线,相信随着日后妈阁轻轨开通,再连接关闸及青茂口岸等,能解决部分旅客的出行问题。
而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前日在出席环保展开幕式后受访,就旅客投诉交通、开放网约车意见时也回应说,疫后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人是多了,而当局今年定会开投三百个的士牌,短期内、或两个月就会推出新也重申,今年内一定会开投三百个八年期的士牌,正编制有关行政法规,但依法不涉网约。罗立文指出,立法会二零一九年通过的新《的士法》中并不包括网约的士,当局需依法施政。他又强调,政府工作「做唔切」,是次开投的士牌实属新法生效以来第一次做,实不用急于去思考有关问题。罗立文又不讳言,即使是开一千个的士牌,现实还是会不够的士。他呼吁大众要冷静、平衡看待的士需求,其会有波动,如早前疫下情况,故不用为此予政府过多压力。
不过,属于「爱国爱澳」阵营的意见领袖,却有不同看法。大律师何金明就认为,不能以修法为由限制创设新制度,他称现行法律不允许经营网约车,但政府可检视是否符合市民和社会需求,关键在于增加网约车服务是否达社会共识。他建议政府可在现行的士法外创设「特别制度,提供网约车服务,且从保障交通安全性出发,并考虑对各持分者公平问题,加入驾驶者资格等,并不会令原有持分者有损失或造成大矛盾,形容接载服务「块饼只会愈来愈大」。而澳门智慧城市联盟协会理事长黄承发也指出,政府除增加的士数量外,亦应提供网约服务,令乘客获得更好体验。内地的网约车服务透过法律规范推行多年,令网约系统发展成熟,若本澳未来考虑增加网约车服务可参考内地经验。
其实,在澳门曾经有过网约车出现。在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六年期间,由于「黄的」特别的士退场,居民搭的士难的问题更为突显,加上个别的士服务质素不佳,包括拒载、拣客、滥收车资的问题,甚至部分的士司机更不愿驶入旧区,引起市民怨声载道。网约车平台Uber就看中时机,于二零一五年十月起开拓澳门市场,但被澳门特区政府认定Uber服务为非法客运,所以一直被执法部门和交通部门严厉打击,在短短十个月里就开出来超过一千万元的罚单,Uber随后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宣布退出澳门市场。
Uber被迫退出澳门市场,及澳门至今未能向游客及市民提供网约车服务,关键原因是「无法可依」,即使是新制定的《的是法》,也没有网约车的容身之地。当然,特区政府也担心,乘客如果在使用网约车服务途中出现意外,很可能产生保险及赔偿的纠纷,令他们得不到保障。另外,可能会有私隐外泄,甚至司机侵犯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弊端发生。而贺一诚所说的政府没有能力为网约车「烧钱」,也是一个必须注视的重大问题。另外可能也有一个「说不出口的理由,就是担心现职的士司机会「抗议」,爆发群体事件。
不过,内地的经验值得参考。在过去,内地的网约车也曾确实是出现过许多弊端,甚至是发生过哄动一时的命案。对此,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等近十个部委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联合颁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在中国的合法地位自此得以明确,而且中国也成为第一个颁布国家级的《网约车法》的国家。这两项新规,正式认可滴滴、优步、神州等网约车为「预约出租客运」,鼓励出租车企业「互联网+」转型。另外私家车从事网约车服务,也将毋须转变运营性质,可以合法上路,彻底告别「黑车」、「非法运营」的恶名。
当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部委负责人进行解读。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主官刘小明指出,「对于网约车,我们没有『一禁了之』,而是最大限度地适应新业态特点,创新制度设计,量身定制许可条件,简化许可程序,支持规范发展。」
这两个法规的主体精神,是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既体现其新型特征,又体验其出租汽车的性质,将其并入出租车管理体系。《办法》还明确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六十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要求司机要「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平台应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允许兼职司机存在。
私家车成为网约车条件是: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获得相关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