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雨》的故事为什么可以流传这么久且有很高的文学/戏剧地位?
《雷雨》的故事如果放在当时的欧洲文学界,虽然也比较出色,但难以获得如在中国这样的影响力。因为对于欧洲文学界来说,《雷雨》的故事与主题都不算是什么太新鲜的东西,但是对于中国来说,则完全不一样。
在这里,我们先不谈《雷雨》,而是先请你回忆一个事情——在中国古典小说里(特指晚清以前的小说),你是否见到过“有情人终成兄妹”的情节?
以我的阅读经验而言,我不记得我见到过。当然,可能的确有,但还不足以成为脍炙人口的经典。而到20世纪以后,“有情人终成兄妹”的情节迅速变多,甚至在一些言情小说里,已经成为了标配。尽管,大多数时候,这种情节都会沦为狗血,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玩意儿就是好用,而且足够的“虐”。
从戏剧的角度而言,《雷雨》之于西方戏剧的借鉴,有两个最为重要的内容:一是三一律的形式,二是“命运悲剧”的主题。关于什么是“三一律”,已经有其他答主做出过解释,我不多唠叨。而所谓的“命运悲剧”,实际上是西方戏剧传统的重要部分,如《俄狄浦斯王》、《哈姆雷特》等等,都可以属于“命运悲剧”。
中国文学传统中是缺乏“命运悲剧”的概念的——这里的“缺乏”不是说没有人创作过相应的作品,而是中国古代文学中缺乏这样一个延续的且能作为文学创作母题的传统。而近代以来,西方文学传入中国,所带来的不只有文学技法的变化,也有母题方面的借鉴。曹禺自小就接触西方的戏剧作品,自然对西方的戏剧传统和故事模式非常熟悉,而《雷雨》也正是他在这个基础上模仿与创新之后的结果。这也是我为什么说《雷雨》放在同时代的欧美文学界不会有太高的评价的原因——因为当时的欧洲戏剧界都已经开始慢慢像表现主义、象征主义等过渡了。
尽管如此,对于中国文学界来说,命运悲剧依然是一个新东西,它极大地拓宽了中国近现代文学的表现范围,甚至这一影响还扩大到了通俗文学领域。比如,金庸就是极度喜爱命运悲剧主题的,从《射雕英雄传》倒《天龙八部》,他已经把“命运悲剧”玩得得心应手。尤其是在《天龙八部》中,“无人不冤,有情皆孽”,纵然是武功盖世的大英雄,依然受困于自己的命运。
而对于更多的通俗文艺创作者来说,“命运”的不可更改性往往意味着可以写出更“虐”的作品。因此,在东亚地区的文学中,“有情人终成兄妹”本不是一个常见的或者说被广泛认可的母题,但是经过几十年的通俗文艺的创作,普通观众和读者还是吃这一套的——虽然很多时候看着挺狗血,可虐也是真虐。
对于中国文学来说,《雷雨》的价值,就在于它在中国现代戏剧的起步阶段,就树立起了一座几乎完美的、难以逾越的“命运悲剧”高峰,自此之后的创作者无论水平高低,都无法忽视它的存在。
我在这里说《雷雨》几乎完美并非夸张。当时20岁出头的曹禺,在《雷雨》中展示出的对三一律的理解以及对戏剧节奏的掌控,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真实年龄。而《雷雨》的这种情节和节奏,也为后来的改编和创作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当年《满城尽带黄金甲》上映的时候,几个主配角刚刚一出现,都没有说几句话,我身边朋友都在小声嘀咕“这不是《雷雨》吗?”某种意义上说,《满城尽带黄金甲》在那样的妆造和场景下还能看得过去,《雷雨》打的底子不可或缺。
所以,与其说是《雷雨》的故事流传的久,不如说是“命运”实际上一直都是严肃文学创作无法回避的主题之一,甚至今天的严肃文学创作中,“命运”也依然是绕不过去的。而对于中国文学来说,兼具了戏剧与命运悲剧巅峰价值的《雷雨》,自然还会一直地流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