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偷拍是乌龙么? 张忆安

人民日报评论发文称,对广州地铁“偷拍”事件,信口开河、“暗键伤人”只会害人害己,无益于事件解决。

我同意这个观点,举双手赞成。问题在于是谁在信口开河、“暗键伤人”?

网友们指责四川大学张某,指出的事情是她真的做过的,这叫有的放矢,不是信口开河。又是在张某熟悉的网络平台上发的声,这是面责显斥,当面下的手,不能算“暗键伤人”。

相反,张某身为一个党员,在已经查明对方未偷拍的情况下,还在网上捏造事端声讨一位农民工,这百分之百是信口开河。她在自己熟悉、对方不了解的网络平台上诬陷别人,不是“暗键伤人”又是什么?

人民日报将事件称为“乌龙事件”,说明文章作者对事件的认识发生了重大偏差。什么是“乌龙”?意外、非故意行为造成的后果才是乌龙。张某在验证大叔没有偷拍之后,这个事件已经结束了。现在大家说的是张某企图利用舆论霸权网暴农民工,被网友抓包的事,这件事本质上与乌龙没有一丝一毫关系。

张某确实道歉了,但她身为党员,诬陷普通群众的行为违反党纪。造谣生事,造成社会舆情特别巨大,违反国法。到现在还没有处理,网友们想要个说法,不行吗?

如果违纪违法,道个歉就能过去,那还要党纪国法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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