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致利己宣扬不婚不育的女性,是否有资格顶半边天?

  • 谭剑鸣歌 睹有者,昔之君子;睹无者,天地之友。
    所以,我在行动,凝聚共识啊。
    首先,形成社会共识,让国家出台法律,鼓励公司企业优先招聘已婚育妇女,按录用人数给于定额税收减免,从而剥夺未婚育女性过于宽松的工作权利,大幅提高她们不婚不育的经济成本,将经济来源和上升渠道还给母亲们,让生育后有工作意愿的母亲有展现自身能力的空间。
    然后,当母亲作为实质的弱势群体被国家从法律和利益分配上进行保护,女性就业分配比例会发生变化,未婚育年轻女性将被迫和普通男性卷劳动生产力,或者被迫失业。失去独立的经济支持,这部分女性会降低要求,转变身份成为母亲,又将重新享受属于母亲的权利,而且完全守法律保护。这就营造了一个正向的婚育氛围,履行职责才能享受特权。
    至于想成为全职主妇而不被歧视,只能说凭运气。如果男方家庭条件好,有条件,当然可以经夫妻协商后全职。国家政策层面,顶多只能出台政策,要求公司企业承担一定社会责任,无特殊要求,不得让已婚育妇女节假日加班或推迟下班时间,从而给已婚育妇女腾出陪孩子的时间。普通人家大概还是会被说闲话,富裕家庭只有羡慕,只能说凭运气。

回复1

  • 做儿子的就不能让母亲歇歇吗?既要女人生育多个孩子,又要她们完成生育后去工作,不工作还被说闲话(可见你是乐于见到这种现象的),在公司里还让老板注意不要母亲加班,让她们回去带孩子,什么都不耽误,女人的一生被你安排的明明白白。加上冠姓权归男人,现在大家仍有生儿子始终是一家,生女儿是外人的想法,母亲工作的资源也是大部分给到做儿子的,什么都是利于你们的,女人们除了得到一个看似“平等独立”的名号,什么都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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