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生在中国,去朝鲜人开的饭店吃饭,却不被允许就餐,如何看待?

  • 加班狗 反战不反美,心里必有鬼!!!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按照我的理解。前提是购买“时”,我都不卖给你,交易不成立!
    这一条指交易时消费者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得到尊重的权力,不是强买的权力。
    既然交易不成立,我不卖给你,你不能强买吧!不是开店了就必须卖东西啊!
    比如我开菜馆,我不接待日寇,菜牌都不给看,日寇能告我啥?

回复1

  • 柳州海盗旗 天生玄鸟降而生商
    "我都不卖给你",你这个就是属于违法行为了。出租车拒载,被处罚的新闻,你都不看的吗?
    你到工商局登记开店,你就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只要你开店营业,你就无权拒绝合法顾客的“买”,你拒绝,就要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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