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生在中国,去朝鲜人开的饭店吃饭,却不被允许就餐,如何看待?

  • 根据2020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六条 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这家朝鲜饭店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用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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