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台独”若“以武拒统”注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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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英联合声明总共12条,列举几条。

    第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


    第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当地人组成。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原在香港各政府部门任职的中外籍公务、警务人员可以留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各政府部门可以聘请英籍人士或其他外籍人士担任顾问或某些公职。


    第五条:香港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旅行、迁徙、通信、罢工、选择职业和学术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项权利和自由。私人财产、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以及外来投资均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财政独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


    这算不算没有约束自治到哪种程度?可以如何适当收紧?中英联合声明是两国一句一句讨价还价谈出来的,中国当然想不约束自治到哪种程度,英国同意吗?

回复1

  • 不动明王 虎嗅玫瑰, 极乐净土:错乱僧
    你知道什么是双普选,取消功能组别,小圈子选举,政改,何时政改,候选人来源,候选人提名门槛?
    你知道人大决议与香港高院终审权的次序定位问题?
    你知道香港的大学是否由特首出任必然校监?国教问题?23条?校内可否讨论港独?
    行政长官也可以不用选举,协商产生也可(注意那个或),由谁来协商,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选举只协商?光这一条就可以极大改变香港政治自治尺度。
    不用继续列举了。
    在保持中英联合声明框架下就有非常大的弹性尺度,这个是基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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