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医生遭网暴自杀事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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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笑,你昨晚是怎么评价自己和对方的?
    那不是自以为是?
    难道还是法院给你判决书了?

    尊重,首先是尊重科学,尊重专业,你做到了吗?
    本案判决,法学界几乎没啥争议,或者说至少没有人认为超过了法官自由裁判权的上限,对这个事实,你认账了吗?
    认账了,你认为有所谓讨论的价值和必要?
    还是说,全国法学人都认为没有大问题,你一个可以说是法盲的人,主张法院的判决明显超过法官自由裁判的限度,别人就有义务和你讨论?
    简单的说,你所谓的讨论,固然是你的权利,但本身就是不尊重科学,不尊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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