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35弹舱画面首曝光!网友争论:弹舱这么小,带不了重型反舰弹怎么办?
“福建”号航空母舰运作歼-15T型、歼-35型和空警-600三型舰载机,更多的细节正在逐步披露。
比如歼-35型舰载机在从“福建”号机库里转运、被升降机提升到飞行甲板上的时候,就有人注意到——歼-35型舰载机首次打开了弹舱,而且似乎弹舱里已经挂带了空对空导弹。这意味着歼-35型舰载机,在“福建”号上的运作和试验,已经到了比较高级的阶段,开始进行武器试验了。
既然是进行武器试验,军迷们又开始了争论。昨天到今天,大家的焦点集中在——歼-35型战斗机的弹舱大小上,甚至后来争论又转移到了歼-20型战斗机上。我们都知道,歼-35和歼-20的弹舱其实是差不多大的,可以携带6枚折叠弹翼的改进型PL-15级别的空对空导弹,跟美军F-22A战斗机的挂载能力差不多。
▲歼-35的内置弹舱
但是相比美军F-35系列战斗机,其对面载荷的挂载能力则有所不足。毕竟,根据设计要求,F-35A/C型战斗机是可以用弹舱携带2个2000磅重型载荷的,也就是GBU-31/B型JDAM精确制导弹药。而F-35B型战斗机则由于其升力风扇的影响,弹舱只能携带1000磅载荷。
▲F-35可内挂2000磅重型航弹
反观我们的歼-20和歼-35型战斗机弹舱,从珠海航展公布的FC-31型战斗机的弹舱载荷能力看,基本也就是可以携带500千克级别的对面攻击弹药,相比F-35A/C型战斗机有所不足。而更多的时候,我们携带的还是空对空导弹,甚至连对面攻击弹药是否携带都不清楚。
所以,大家就有质疑了,第五代战斗机带不了大型对面攻击弹药,肯定也带不了重型反舰导弹,难道这种任务还要交给四代半战斗机么?
这种说法正确吗
歼-20战斗机、歼-35型战斗机带不了重型反舰导弹咋办?结论是不怎么办。毕竟你让美国的F-35C型战斗机来带,它也一样无法用弹舱来携带重型反舰导弹。
▲F-35挂载JSM反舰导弹
目前尽管没有F-35A/C型战斗机的弹舱精确数据,但是从美国空军、海军测试的公开照片看,该机在单侧弹舱携带1枚NSM/JSM反舰导弹的时候,已经有点紧巴巴的,带不了第二枚导弹了。
而JSM型反舰导弹的尺寸根据现有不同数据,在3.9米到4.2米之间,弹体直径为0.55米,发射重量420千克,相当于一枚战术反舰导弹范畴。这就是美国海军隐身舰载机携带的攻面武器的极限了,你让F-35C携带YJ-12,甚至YJ-15这个级别的战役级反舰导弹,它也带不了。
因此,即使是美国海军,在遂行航空制海、导弹反舰作业时,且不说美国海军现在事实上没什么重型反舰导弹,即使有重型反舰导弹,美国海军也不可能选择由F-35C的弹舱来携带,最多选择F-35C弹舱携带战术反舰导弹。要是有诸如ARRW或者HACM这种高超音速飞行器,F-35C也得以机翼下方挂载的模式携带,整个隐身构型被彻底破坏殆尽。
这一点跟我们其实是没什么区别的,以歼-20和歼-35型战斗机的弹舱来看,我们带一个JSM体量的战术反舰导弹没有任何问题。毕竟,一个4米长、0.5米直径的反舰导弹,做到300千米的射程,现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难度,无非就是要不要、而不是能不能的问题。
从这个角度看,真要论在隐身构型下的航空制海作战能力,中美两国隐身舰载机差距不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歼-20和歼-35,目前来看,确实是携带不了诸如GBU-31/B这样的2000磅重型载荷。
也许对于隐身战斗机来讲,弹舱单个挂架携带500千克单个载荷,就已经是其性能的极限了——除了F-35A/C型战斗机,这2000磅载荷确实不是虚的。但是,F-35A/C战斗机为了付出这2000磅载荷,其实也就是特化的GBU-31型精确制导炸弹,依然是付出了巨大的性能代价的。
F-35的机体弄的这么臃肿,战机超音速性能一般,超音速巡航能力不如F-22A战斗机,三方面因素:一方面是要拜F-35B战斗机的那个升力风扇所赐,二方面要拜单发设计、为了保证推力放大了F-135发动机涵道比所赐,三方面就要拜这个巨大的弹舱所赐。
而美国空军和海军对于F-35的定位是一种打击战斗机,对空战的想定就是以五代机跨代来虐四代机的菜。因此认为付出这点超音速性能的代价,来保证F-35的打击能力是可以接受的。毕竟,光靠隐身能力和信息能力等,也足够打赢四代机了。
但是,这对于我们来说可是不存在的——我空军五代机、海军第五代舰载机可没打算只虐菜对手的第四代、四代半战斗机。我们从一开始,面对的对手就很明确,那就是强敌的F-22A和F-35A/C型战斗机,确保五代机的空战能力是首要问题。
那么相对于第四代战斗机、五代机的优势除了其低可探测能力,信息化能力,最大的优势就是其超音速速段的机动性。超音速巡航+超音速速段大过载飞行能力,不仅可以让其快速抵达战场,更可以使其在超音速条件下进行更快的接近-回转-接近机动,实施超视距拦射占位。
其超视距拦射的占位速度要比优势区间在亚音速、跨音速速段的四代机要大得多,占位速度快,就可以更快地构成杀伤链条。同时隐身性能和信息化能力,将成为五代机构筑杀伤链的保证,三个要素三位一体缺一不可。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五代机就不可能选择F-35A/C那种为了对地/对海攻击能力,弄个大弹舱,而因为大弹舱又取舍了超音速机动性,影响了自己的空战能力这种事了。这对于我海空军面临的主要假想敌,被赋予的主要作战任务来说,是真正的舍本逐末了。
所以,一番性能取舍之后,我们的五代机不具备携带诸如GBU-31/B这种2000磅载荷的能力,但是却强调超音速机动性,这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需要带重载荷吗
我们的海军舰载机、或者空军的第五代战斗机无法用弹舱携带重型反舰导弹一类的打击载荷,那么这些载荷应当由谁携带?
这个,其实从目前中国海军反舰打击体系的建设来看,跟苏联红海军是有点类似的,那就是不同级别的水面舰艇、作战飞机携带不同类型的打击兵器,承担不同级别的反舰打击使命:
比如我们的战术飞机、护卫舰和导弹快艇等,一般都携带的是YJ-83或者YJ-91这种小型反舰导弹。主要作战对象是比如护卫舰、导弹艇、浮航潜艇、无人艇一类的3000吨以下的水面舰艇、单个战舰或者小舰群等,担负的使命是战术级反舰作战。
而我们的轰-6J/K、驱逐舰、核潜艇等携带的那就是YJ-12、YJ-18,乃至YJ-17到YJ-20这种重型高超音速飞行器了。打击对象是对手的驱逐舰、航空母舰、两栖攻击舰,尤其是有严密防御的特混舰队,担负的使命是战役级反舰作战。
所以诸如海军舰载机这种装备,从定义和层次上,担负的就不是战役级反舰作战的使命,最起码这不是它的主责。能携带战术级反舰导弹清扫舰队附近神出鬼没的无人艇,浮航的潜艇,对一些落单舰艇,或者战损的敌舰补刀就够了。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歼-35型舰载机带不了重型反舰导弹,问题不大,倒是YJ-83K型反舰导弹性能太老了,需要更换了。
其实,单纯从组织杀伤链的效率和速度角度看,我们之前也分析过——在1500千米左右的打击范围内,舰载机组织反舰杀伤链的效率,还真的不如舰射高超音速飞行器,甚至更不如反舰弹道导弹。从发现到组织打击,后二者的时间以分钟计算,只要判断可以打,那就打。
而如果使用舰载机去打,又不可能时刻组织舰载机,带着反舰导弹在空中待机。不然油耗完了,还没发现目标就糟糕了。
因此,舰载机组织的反舰打击,必须得等发现目标之后,从甲板定位和挂弹作业开始,然后组织舰载机出动,占领发射阵位后再进行打击。时间以小时计算,90分钟能组织放飞舰载机、开始占领发射阵位就不错了。
两相对比,谁的杀伤链组织速度更快不言而喻——这边舰载机在定位的时候,那边的舰射高超音速飞行器都打几轮了。
至于大家心心念念的舰载机对面攻击——咱觉得,你们就非要让有人战斗机携带大型载荷么?那么多忠诚僚机(CCA)机型是干啥用的?
相对于有人战斗机,CCA机型机体可以做的更为坚固,因为没有了生命维持系统和控制面板,可以做更大的弹舱携带更为重型的载荷,更不用说还不怕损失。相对于有人战斗机,这才是更适合承担对面打击、尤其是穿透性对面打击的机型。以后要承担对面攻击任务,各种航空攻击舰上的特化CCA机型不香么?
所以,也就不用再有什么歼-20、歼-35带不了GBU-31/B级别载荷这种执念了,空战的样式已经变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