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结果来了,四川苍溪10岁学生非正常死亡前确遭体罚:打手心4次,罚跪5分钟

  • 我向来是支持老师要有适当的体罚权的,就算出了这个案例我了照样支持,但是这个案例明显不属于“适当的体罚”,完全就是虐待了,绝对不只是“戒尺打手心4次,罚跪约5分钟”这么简单。
    不管是老师还是家长,体罚孩子必须在心平气和之下进行,因为人在愤怒的情况下下手容易失去分寸(也很无奈,大部分家长一平静下来又舍不得打孩子了),体罚的上限是不能造成不可预知的伤害和后遗症,所以只能打手、脚和屁股这几个部位。

回复2

  • 摇光 习惯性称呼他人或地区以外号的,请收起轻浮,受累。
    支持体罚不是不可以讨论,但是我一贯坚持认为,体罚尤其应该需要有规章制度。如何方式进行体罚?只能到什么尺度?有什么禁忌不能碰?都必须极其明确地规定好、规定死。而不能任由老师临时发挥,更加不能成为某些无德老师发泄暴力、取得心里快感的途径。
  • 你说的太理想化了,大部分打孩子都是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往往回过神来,已经把孩子打得半死了,能控制好自己情绪的人,多半也不会采用体罚的方式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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