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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是,借条本身就是法律上的证据,如果你是被绑架的,提交被绑架的证据即可,这个借条就会失效
    如果你拿不出任何证据,只有你自己声称被绑架,法庭是不予受理的,你有天大的冤屈都要靠证据说话
    而文中的周某,如果不能证明这个借条确实是逗人开心写着玩的,必须要证明跟闺蜜没有任何资金和物质往来,否则,闺蜜拿出借条作为证据,那就是有效的,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回复10

  • 这个借条不算正式借条吧,就算写的是她闺蜜的名字,也不代表这个借条就是这个闺蜜的,中国那么多同名同姓的。看借条也没有按手印。不过这个写借条的女的也是够S_B,如果真的没有借过,为什么被威胁时不是先报警而是想办法还钱?如果我是这个女的爹妈,可能会一巴掌呼死算了。
    活该!
  • 但感觉借条这种证据不够充分,因为字迹什么的能够被模仿。如果是大额借款最好还要有资金来往的证据吧。
  • 那就到银行开具没有这些笔数的资金往来的证明就行。
  • 有100万存在吗?“债主”全部身家都没100万,拿天地银行发行的钞票借给鬼啊?
  • killwin 全部99
    光有借条怕是不能构成证据链。
  • 借出24万是“闺蜜”的举证责任吧?
  • 借条是证据,但资金往来的单据也是证据,有借条但没资金往来单据,只能说明证据链不完整。
  • 借条当然是一个证据,但是如果对方有疑义,就必须还有其它的证据,比如,银行取款证明,第三者旁证,借款的流向等等。奉劝一句,脑残的人没借钱却去写借条固然可笑,但没借过钱的人,却以这张假借条来诈取不是自己的钱财,却是犯罪行为。
  • 战忽五处 司法民工~
    作为专业人士,我给你们讲解下。合同上一般有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就只要签订合同即成立,而实践性合同则必须以完成给付合同才成立。民间借贷合同在是典型的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的生效,必须以借款实际给付才能成立。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要出示两种证据才能达到证明借款合同成立:一是借款合同(书面借款合同、借据、口头的借据等),二是支付借款的证据(转账的凭证;现金交付的资金来源、取款记录、证人等),简单说,就是一要证明有借款的意识表示,二要证明实际给了钱,达到这两个标准法院才能认定借款合同成立。这个案子中,如果真到法院打官司,原告无法证明自己实际给付了钱,法院是无法认定借款合同成立。
    实际上,这个小周也是不懂法,我说的不懂法不是说要懂民间借贷的具体法律,而是一些基本法律常识都不懂。就算是真的借了钱,这也只是民事纠纷,怎么会想到坐牢啊?就算是技校,一些法律常识在中学都学过吧。
  • MarkNicht 诛恶就是善
    着眼点是对的,核心不在于证明这个借条是写着玩的,而在于证明二人之间没有资金和物质往来。首先,小徐有无对应借条时间前后的银行转账或取款记录?以小徐小周的经济条件,小徐不可能长时间身边放着24万现金可以随时拿来借出;然后,由于借条反反复复不止一张,如果借款为真,借款的还款也应当有迹可寻,还是那句话,两个人不可能纯粹现金往来。最后,由于24万对小周而言算是巨款,如果小周生活并没有发生重大变故,比如重病、投机、赌博、奢侈消费等,那么也可以证明小周并没有借款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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