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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战忽五处 司法民工~
    作为专业人士,我给你们讲解下。合同上一般有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就只要签订合同即成立,而实践性合同则必须以完成给付合同才成立。民间借贷合同在是典型的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的生效,必须以借款实际给付才能成立。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要出示两种证据才能达到证明借款合同成立:一是借款合同(书面借款合同、借据、口头的借据等),二是支付借款的证据(转账的凭证;现金交付的资金来源、取款记录、证人等),简单说,就是一要证明有借款的意识表示,二要证明实际给了钱,达到这两个标准法院才能认定借款合同成立。这个案子中,如果真到法院打官司,原告无法证明自己实际给付了钱,法院是无法认定借款合同成立。
    实际上,这个小周也是不懂法,我说的不懂法不是说要懂民间借贷的具体法律,而是一些基本法律常识都不懂。就算是真的借了钱,这也只是民事纠纷,怎么会想到坐牢啊?就算是技校,一些法律常识在中学都学过吧。

回复4

  • 安心 烟草公司接待大厅竟然不让抽烟
    请教:
    这个案子中,当小徐手持欠条索要“欠款”时,是由小徐出示“实际付给”证据,还是由小周自己证明未发生“实际付出”?
  • 你回复的那位居然要写借条的人举证,实在是乱七八糟,不懂法律。
    我国法律上一般来说,谁主张,谁举证。你说你借了钱给我,你必须要提供证据,而不是写借条的人来提供没借钱的证据。
  • 有关键性错字
  • 可以调查出当事人的账户没有取出过大额资金,小周的银行账户没有突然增加来历不明的资金,也没有做与“借款金额”相当的大额消费,这些确实可以证明小周没有借钱。但反过来,我有一个疑问,当事人取出现金,将现金单独交给小周,而小周没有存进银行,也没有做大额消费,而是放在亲戚朋友家了。这时,只能看出当事人的账户有异动,而不能证明资金的去向。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不能证明钱借给小周了?即便有第三人在场也不好使呀,因为口说无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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