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晗 | 作为文化现象的美国宪法:“合众为一”

  • 风飞扬 用简单的话,讲复杂的事
    作者对美国宪法的研究也没到根子上。
    美国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宪法是一种契约,是用来制约立法、司法、行政三驾马车的。
    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司法机构的判决、行政机构的政策及规定,必须符合宪法的约定。
    当产生重大分歧的时候,最终会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会选取其中重大的和重要的案例进行判决,从而决定整个社会应当遵循的规则。
    这就是保守派和自由派为什么在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上要斗个你死我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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