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要害不在寻衅滋事罪,而在设置口袋罪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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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要害不在寻衅滋事罪,而在设置口袋罪是否合理。

从全能全知的角度看,口袋罪肯定是存在缺憾的。可惜人无法全能全知,但又应该追求公正,满足有罪必罚的朴素愿望,那只好作一个权衡的选择,设置一个口袋罪了。

其实以寻衅滋事罪等罪名取代流氓罪,已经是一大进步。未来肯定还有进步的空间和可能以及必要,但有更好的替代之前,直接取消这一罪名,是无法有效处理当下的社会关系,维护公平正义的。

很多事情取消易,但留下的空白如没有及时有效填补,只会引发更坏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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