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前卒所谓市民文化用脚投票是否能够产生优秀作品?

答案显然是不可能。

马前卒的这套理论,在别的国家和地区或许成立,但是在中国大陆(内地)几乎不可能成立。表面上,或者说理想情况下市民用脚用钱买票让优秀文化产品脱颖而出,实际上你看看半池绿和球2。一是成本问题,球2成本11亿,半池绿算实际能有1000万就不错了,按照市场规律,哪怕是票房一致,肯定是成本低的赚钱,或者说成本低的可以分的利益更大。而且文化产品的制作过程中,并不是只有发行方和观众两个方面,至少还有宣发、院线、股市,对于院线,肯定是分给他们钱越多的他们更愿意排片,单就这一条,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脚投票,你电影再好我不给你排片你能奈我何?宣发也是谁给钱多谁就好。其次发行方并不指望票房赚钱,就像知名股票北x文化,出了几个票房前十,照样亏本,人家股东高管要的就是靠票房炒起股价套现,随便波动一下就是几百亿,这不比票房那几个钱多?

这整个过程都是市场化的,没有任何非市场力量干预,那么按照马前卒的理论那就是半池绿比球2好,因为票房前者就是更高。

球2和半池绿的竞争本身就不是同一起跑线上的。除非一是马前卒有本事让球2的制作成本降低到和半池绿差不多,否则后者就是有钱做宣发,有钱给院线,院线就是要厚此薄彼,院线要赚钱有错吗?二是马前卒有本事让股市上所有文化类股票滚蛋,单纯靠票房赚钱,否则别说a股避免不了炒作和泡沫,马前卒的精神故国大美利坚,要是股市没泡沫,大萧条就是编造历史是不是?或者加强监管,这又不符合马前卒减少管制的信仰,再监管都有泡沫,马前卒精神故国都没办法做好。

至于真实的用脚投票,去看看半池绿和球2在香港的票房,前者点映一个月28万票房,后者两天60万,相对数值差3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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