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五六篇有关东北人口问题的学术论文,有一些感想
首先,有关东北人口的分析文章,质量比较高,研究程度比较深的,基本上都出自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比如侯力的《东北地区长期低生育水平原因探析》,李雨潼的《东北地区离婚率全国居首的原因分析》,尤其是后者的分析在观察者网的新闻栏目中有重点介绍,等等。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东北地区人口生育率不断下降。
目前东北地区的总和生育率基本与上海、北京持平,成为全国范围内人口生育率最低的地区。以往人们主要从思想观念方面解释东北地区超低人口生育率的形成原因。
除此之外,高城镇化这一点,学者谈论的已经比较多了,这是个不可忽略的因素。
城镇化越是发达的地区,职工比例越高,他们不仅享有劳动保障,而且在住宅、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享有较高的福利待遇,一旦因违反政策而遭受处罚,受到的经济损失更大。
不仅要缴纳罚款,而且对其升职、加薪造成直接影响,甚至面临失业或被注销城市户口。
东北地区城镇化率一直较高,因此,很少有城市职工愿意为多生育而承担违反政策这种高成本,从而使计划生育政策在东北地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个连带效应,就是东北农村的计划生育的执行力比较强。
农村经济越发达、收入水平越高的地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成本就会越高;相反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越低的地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成本越低。这种情况也造成了“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
东北地区人均耕地面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3倍。
从 2002 年的数据来看,
东北地区平均人均耕地面积为4.6亩,全国仅为1.5亩。
东北地区人均耕地面积多,是我国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量较高,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来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也较高。
所以东北农村违背计划生育的意愿比较低,这和华北地区非常不一样。
其他因素比如受教育程度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另一个因素比较有意思,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即东北的少数民族居然生育率比汉族还低,这在全国绝对是个很罕见的现象。
鄂温克族
鄂伦春族
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东北地区总体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90年东北地区和全国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分别为
10.8%和8.1%,至2010年该比重分别为9.3%和8.4%,可见,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而全国该比重则提高0.3个百分点。从少数民族构成来看,东北地区少数民族人口集中在满族、朝鲜族和蒙古族三个民族,三者合计占85%以上,甚至接近95%。
较为流行的以生育观念和生育意愿来解释东北地区低生育率并未触及问题的本质。
从根本上讲,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是影响生育
率水平的最主要因素,生育观和生育意愿在很大程度上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反映,并且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变化的。
总之,东北地区较低的人口生育率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并且很多因素还将持续发
挥作用,因此该地区目前的超低人口生育率在未来也很难发生重大变化。与其他地区相比,东北地区率先进入超低人口生育率状态仅是在人口增长模式转变方面先行一步,其他地区也将先后进入这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