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企需要一部全国人大的正式法律

民企需要的是稳定性和预期,民企的宪法地位虽然有所表述,但是在适用性和条规性行政、司法、法律方面还相当欠缺,几乎是空白,这样就造成了行政对民企侵害和干扰的随意性非常的大。我建议国家立法机应该就民企的国家地位,法人权益,运营范围,资产安全等进行国家立法!这样就避免了行政对民企的随意性干扰,要做到国家一切都有法可依,一切皆在法下!法治国家和法治现代化要切实推进,久久为功,不是喊喊口号,动动嘴皮子就可以建设起来的。当政者需要在这两个方面做出切实的行动!有恒产者,才有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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