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分析温铁军的三农见解,他的建议政策更符合学者探索的方向!
选择来观察者网发表这些见解,最实际的原因是这里的读者可能比别的平台的读者更具有耐心和思考能力才对文章去给予评论,其他很多平台虽然流量高,但是很多人其实是不加思索的跟着情绪来评价作者的文章和视频,希望大家能可观的给予评价和讨论。
首先,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个观点:资本和劳动力跟土地一样,都是客观的生产资料,讨论这些东西的时候不应该有褒义或者贬义的情绪去说。
但是大家在讨论“资本”这个话题的时候,比较习惯性的会把“资本”放在资本家或者资本主义里去讨论,认为只要跟资本沾边的事情总会伴随着资本家和资本主义的剥削或者以垄断市场为目的的市场扩张和占有。
实际上,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非常高度依赖资本的进场和伴随着的商业规则的建立,农业的发展也是非常需要资本的良性进场以及各个不同农业地区的农业体制的建立。
温铁军教授在他的视频中介绍了他所了解的巴西、日本等地区的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模式,但是最终并没有建立一个对农业、对农民和对农产品都比较好的模式,甚至是导致了农民在当地的模式下受益浅薄或者丧失了对农业的控制。
那我今天就分析一下我们国家现有的农业模式和制度发展的状况,以及学习国外的农业农业模式是否可行,以及有可能带来的后果。
我国的大多数地区的农业发展模式还是以农民自有土地为主的小农生产模式,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为基础,完全或主要依靠自己劳动,满足自身消费为主的小规模农业经济。其中,有的以自有土地经营,有的以租入土地经营,亦有两者兼之。自主选择符合当地经济的农作物,南北方和个地区不同。
小农经济的优点是投入较少,生产资料简单,绝大多数家庭可以灵活生产,符合自身实际消费的产量即可,不会因为外界的市场变化而带来较大影响。
可是农业本身又是一个受天气、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的产业,无法保证旱涝保收,每年的收成不说年年有余,能否满足自身的消费也是个未知数,所以如果仅仅按照自身的需求来种植农产品,显然是不足以对抗自然风险的,在有限的土地资源里提高农业的产量是非常有必要的,多余的产量可以用作市场交易,甚至自身经营得好的个体或者企业还可以把农业种植作为标准化的生产基地。
当农业需要标准化的种植和生产的时候,资本的介入是一个必然的事情,因为规模化的种植需要有计划的去选择种植的品种、种植的地点、配套农资(化肥、农药、激素、微量元素)的标准等等专业的工作,都是需要大量的资金去支撑的,但是在这个阶段,资本的介入只是作为一个客观的生产资料,不是资本家或者资本主义这种意识。例如精准扶贫政策就是国家资本给予帮扶农民发展农业的企业的优惠,这表明国家在助农方面的支持态度,是资本服务于社会主义的一种体现。
可是,现在网上的很多声音是非常反对资本进入农业这个领域,核心的理论依据是资本介入农业会导致农民失去土地的控制,最终农民没有能够用于基础生产的土地资料,进而陷入历史的轮回周期,农民回到为地主打工,受资本剥削的旧时代危机之中。
例如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农业现代化,从生产力发展进程来看,经历了从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向以机械化、产业化为主的现代农业转变,再向以生物化、信息化为主的知识农业转变;从农业土地经营规模上看,经历了由小规模、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的转变,再到土地规模的相对稳定;从农业经营方式来看,经历了由以单个家庭为主向以公司、合作组织为主的转变。在西方社会中,你几乎看不到以自给自足为目的个人农业生产,现在是以规模化的农场种植、养殖为主,农业已经是高度标准化和资本化的一个产业。
因为体力为主的传统农业在自由的西方经济贸易体系里面,是无力抗衡机械化、生物化、信息化的现代农业。那我们了解西方的农业发展模式,回头看我国现在的农业发展,我们能有什么好的启示和风险预知呢?
首先,要发展农业,标准化的规模生产是必然要走的一种发展方式,所以借助资本建立农业生产的制度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同时搭建好农产品的销售以及加工体系非常的重要,初级农产品的生产可以在规模化种植、养殖下达到高产,但是日常的食用很难消耗掉大批量的农产品,例如玉米、小麦、花生、水稻大米等,虽然可以简单烹饪食用,但是生产体量太大,不能仅依靠烹饪食用来消耗掉这些农产品,需要加工制作玉米淀粉、小麦面粉、米粉等加工产品,用作其他食品加工的原材料。而这些步骤都需要借助资本的规模化生产和销售。建立一条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商业体系,形成良性的商业供销体系。
其次,如果建立了标准化的商业和供销体系,又如何确保农民在农业生产的这个环节不会像西方农业发展那样,土地生产资料由分散的个体或者村集体转而集中流向由社会资本控制的少数资本家的企业手中,最终让农民失去了可耕种的土地,进而发展成为农民与手握资本的企业之间的社会矛盾。如果土地资源不能集中流向有资本的企业,农业的发展又会因为小农经济的固有局限性,只能小打小闹,很难实现大规模的标准化生产。这就是目前农业发展会面临的一部分问题。
据此,依照我国现有的土地政策、市场经济规律、金融制度倾向,我们来聊聊我们的可能用于发展农业的方法。
首先是土地政策,我国现有的农村土地可以分为三种权利,就是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可以自主经营种植不违反国家政策的作物,进城务工的农民把承包土地出租、转让给其他人。受让人不拥有承包权,而是一种经营权。这样,就有了三种权利,即归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归原农户的承包权,以及归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权。为了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国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
这几个权利既有优点也有不便。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确保了村集体在自身的农业发展上拥有较大的土地保障,无论村集体是否选择与市场经济中选择自身注入资本或者是与市场经济中的企业资本合作经营,最终都不会影响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因为目前不支持将土地过户或者出让给任何村集体以外的个人或者企业组织,确保不会出现历史上的地主豪绅控制大片土地而农民丧失耕种土地,这就是意味着土地不是像商品房那样拥有可以随意流通的商品属性。土地的承包权仅限于村民对所在村的集体土地的承包,并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即使村民不用于农业生产,将土地交由他人经营,也可以协商从中获得一定的土地租赁收益,而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主体,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去经营农业生产。是一个较为完善的一个保护农民的土地政策。
不便的地方是农村的经济生态规则与城市化的经济生态规则是不太一样的,发展是一定要借助资本的,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又不能陷入追逐利益的资本主义倾向里,就要保护好处于弱势的村集体利益。
商业环境下,资本追逐利益是本分,资本对于一个领域是否选择投资入场,需要考量市场需求、规模化生产可行性、市场长期存在的必然趋势、有健全的制度可以预见和规避风险以及合理的商业利润。
农业是民生之本,所以市场需求不存在问题。西方的现代化农业发展壮大,证明规模化生产是具备可行性。我国一直重视发展农业,并提供许多的奖励政策,引导企业资本投入在农业领域,保障农业供给也必然是发展的趋势。剩下的就是在现有的商业制度所面临的风险和投资收益上是否能匹配。
以房地产为例,土地规划好用途之后,出让给开发公司建造成商业体或者住宅,土地本身以及土地上的建筑变成了可以在整个市场中流通的商品,土地出让费用公开,建造和营销成本可测算,利润是可预见的,在城市中,商品房的开发建造和销售,是比较健全的商业体系,资本的投入产出有较为清晰的商业路径,市场中一般都有公允的资产价值,即使出现了经营不善,在市场中仍然可以利用金融产品周转,无论是股权、债权、资产还是其他类型的交易,都能在出现风险和危机的时候选择一种方式来处理风险。
而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在现有的制度中是不可能像房地产业这样操作,因为土地是不可能发生变更转让的,即村集体对土地拥有最大的话语权,假设资本获得经营权,在土地上进行种植开发经营,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时间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不具备城市中的商品流通性,这会让社会资本在考量这个投资时,因为投资的产业不具有市场公允价值评估体系,不具备一般资产流通机制,结束投资只能找人接盘或者忍痛放弃项目。金融的产品类似产业集群项目融资、供应链金融、银行借贷、小额贷款借贷等方式的帮助,因为没有可量化的资产、资产不可流通、不可办理抵押登记、司法判定难以落实等问题,也无法较大范围的实行,最后只能是零散的个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业务。
其次,目前的农业种类繁多,标准各有不同,资本大量投入很难量化销售端的收益,是一笔存在巨大不确定性的投资,而部分农产品例如大豆、玉米、花生这类已经有较为成熟的期货、现货市场,具有较为普遍的市场认可和消化渠道,就能够成为资本投资的选择。而例如百色地区的芒果、百香果等农作物,尚不具备作为期货交易的各类标准,其投资生产和销售,主要还是以农民、合作社和民营企业为主,对抗市场和气候所带来等风险的手段非常有限。
我们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制度让资本愿意进入农业市场,包括生产、加工、销售和售后等环节,同时还要保障农村集体的利益不被资本主义化,不会导致发展农业的目标变成单纯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要保留农村土地属于农民、农业生产可持续、资本加持有序而不控制农村,这就是发展农业的难点。
看看目前的几个政策和实际动作,已经成功实现的全国精准扶贫、正在推进的振兴乡村、2022年恢复和重建供销社,我们连贯着来看这三个事情的内在联系。
我国地大物博,但是能资源集中利用的地区只在少数大城市,偏远地区、山区依然有大量的贫困落后的人民,如果把这些贫困落后的人引导进入城市,需要巨大的社会成本和地区管理的工作压力,帮助他们能在当地因地制宜的发展经济,摆脱贫困,是更好的选择,而落后地区基本上也只能从事简单的农业劳动生产,例如茶叶、红枣、菌类和果蔬类等等。
第一步的精准扶贫是引导这些贫困落后地区去从事符合当地的农业生产,由当地的政府、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机构定向的部分采购,用作食堂的日常消耗,解决贫困户的销售问题,让贫困落后的人民群众认识到通过劳动可以获得一定的收入,适当的缓解地区人口流出带来的农耕土地荒废和市场冷清的情况,让选择留在家乡的青壮年在政策的引导下能够有发展的方向可以走。
第二步的振兴乡村,其实还有一个意思就是坚守住脱贫摘帽的成果,让这些脱贫的地区能不再回到以前贫困的状态,那就要在原来的发展基础上,提高产能,让地区的产品能走出当地,让外界的消费者有渠道能买到贫困地区的产品,这就是目前在配套上的完善,例如振兴乡村的专项道路建设,各个平台的电商平台走进乡村,让互联网销售带动地区的农产品、农副产品、加工农产品等,同时道路建设能够让物流保障商品走得出去,实现农产品的产销环节。
第三步的恢复供销社是更长远的规划,有人觉得供销社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一种退步的制度,但是我认为这是非常有远见的一个计划。计划经济的时代确实需要供销社在统计人民供需关系上完成它该有的时代使命,到了市场经济供销社也确实是可以光荣落幕,而现在重新启动供销社的举动,我觉得是时代又赋予它更新的职能。前面说到资本进入农业的种种困难,难以量化是其中之一,供销社的恢复,可以作为一个地区农业生产的代表,用于统筹地区的农业生产规模、资本需求规模、经济责任落实主体、对外贸易代表主体等等职责,简化来说,可以认为农民生产可以认作劳工,供销社是会计核算,农民与供销社形成一个新的经济主体,对外产销自身的农产品,金融对一个有国家背书的经济主体就能够进行有效的经济评估,而不是对每一个农民进行单独的评估,金融如果能够帮助企业资本走进农业,农民的劳动能够兑换可观的经济收入,企业有稳定的产品生产来源,就能够形成良性的经济生态,同时还不会影响村集体对土地各种权利的掌控,长远来看,这将是非常有建设的举动。
回到温铁军的研究和意见上,他的许多建议都是主张资本进入农业,但是正如我所说,资本是客观中性的,在与是谁在使用资本,带来的结果就会有所不同,中国国家资本和西方资本主义资本是绝对不同两种定义,如果供销社的责任主要来自于社会资本,那上面所说那些很难实现长期的良性发展,但是国家主导的供销社就完全不同的责任担当。长期以来各类学者和企业家都在探索农业发展的各种方式,但是成败各有,要在全国范围寻推行的农业制度,显然只能是在国家主体、国企、央企等较大影响力且非资本主义性质初衷的机构,才能真正带动农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另外,我支持温铁军教授的研究和想法,希望大家在参与到某一些事情的争执和讨论的时候,能够认真的去思考其中的问题,而不是问题中的个人,论证需要的是事实依据,而不是个人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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