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土地法》和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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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现行《土地法》为2013年越南国会最新修订,对土地所有权、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人代表的权利,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延长农业用地使用期限、土地价格变动和土地价格市场变动等作出详细的规定。网络上盛传的所谓“越南土地私有化”就是关于这次的《土地法修订案》,这部土地法并没有对所有制进行改变,依然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全民所有,国家统一管理,个人和组织只有使用权。
越南的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所有权,而是特殊的一种权益。土地使用者得到国家提供土地、长期稳定或有期限地租赁土地,而这个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出租、在出租、继承、赠送、抵押、担保、投资以及政府征收时享有获得补偿。
越南土地所有权还是国家的,类似于中国把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土地如何流转农民话语权很小,但农民可以得到一定的征用土地补偿。象日本台湾还有印度那才是土地私有,政府征地难于登天,即使高价征收,他不鸟你,也只有干瞪眼,所以印度高铁征地迟缓,美国高铁征地也是障碍重重,还有环保组织兴风作浪无理取闹胡搅蛮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