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是需要“条件”,但以“条件”为婚恋的终极标准,就是错误的婚恋观念

【本文来自《我女儿说了,我这样的条件,凭什么找个不如自己的男孩结婚,给自己找罪受啊》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呵呵呵....这是婚恋观念出错了——把婚姻当成了依据条件的搭伙过日子。

你(无论男女)条件好,所以不愿意找条件不好的,这也算是人之常情,毕竟谁都想要“更好的”。可另一方又何尝不也是这样想的?如此以往,最终婚恋岂不只能成为了“遇到好人了,他愿意接纳条件更差的我”或者“运气真的好,咱俩条件完全相等”的低概率事件?这也是正是现在人们婚恋变得困难的主要原因——社会婚恋观出现了偏差,“丈母娘房”房地产业的标签和“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影视流行,都是病症表现之一。

婚恋的本质,本是找相爱的、喜欢的、愿意彼此共担共享、愿意“执子之手携,与子偕老”的人,去携手人生。当你在婚恋过于侧重了条件,在婚恋中过于侧重“己方所得”,就往往有违了婚恋的本质。这其实是一种缘木求鱼——你大概率是找不到你想要的那种并且还是真正的婚恋的!

就算最后按你这样的婚恋观,你找到了对象,但那种只是“条件对等搭伙过日子”却轻了感情、漠视共担的婚姻,对你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往往会造成更大的灾难——相看相处两相厌,可比生活中某些条件不如意,要更容易导致离婚的。尽管现实中某些人总会把“物质条件不满足了”当成了离婚的理由或者藉口,可真正的离婚缘由只有人家自己内心清楚(当然,最愚蠢的离婚情形就是那种“把个人非分的物质欲望,强添到婚姻上”的情形。同样的,在婚恋中把物质欲望当成终极标准的,也是最愚蠢的婚恋)。

婚恋是需要“条件”,但以“条件”为婚恋的终极标准,就是错误的婚恋观念。或许是女性自身的社会心理特点的原因(女性更看重婚恋之前就俱具有的,或者说婚恋之初就获得的“条件”,而不是婚后去创造婚恋的条件),又或者是现在女性因性别失衡而在婚恋市场中占优,导致了大量的女性都拥有了这种错误的婚恋观念,甚至延及了部分男性。也幸好,男性们依然还是会在“条件”这条准下“向下选择”(但往往会有别的标准作为补偿性或者是更看重的要求,比如长得漂亮、娴淑),否则这个社会的婚恋率更会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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