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赐终于「逮住」了一个机会惟仍自讨没趣

  八月三十一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第167/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续任相关人士为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信托委员会成员,同时新委任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信托委员会成员。

  葡文报章最先「发难」,「揭露」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信托委员会的新一届名单中,新科委员贺建东为行政长官贺一诚的儿子。这可让好久没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立法会议员高天赐,终于「逮住」了一个可以弘扬其「优良传统作风」的「好机会」,当日中午在其社交媒体脸书发文揶揄道:「恭喜晒!将来还需要委任孙子、儿甥、表弟、密友、司机、花王等等老老友友……」。高天赐还一并「翻旧帐」,指称贺一诚的女儿贺凯琪,早在今年五月就作为厂商会代表,获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委任做青年事务委员。

  对此,科学技术发展基金透过新闻局发文,作出四点说明,指出根据第14/2004号行政法规核准的《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章程》 第七条的规定,信托委员会由七名至十一名成员组成,信托委员会主席由经济财政司司长担任,其余成员须为在科技及创新领域被公认具卓越成就、声望和能力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经信托委员会主席建议,以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行政长官批示委任。担任信托委员会成员职务不获发报酬。而考虑到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的宗旨为,配合澳门特区科技发展政策的目标,对有助于提升澳门特区的科研实力、创新能力及竞争力的各类项目提供资助,而信托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确保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的宗旨得以贯彻,以及订定在运作、投资政策及达至基金宗旨等方面的总方针,因此,有需要集思广益,并加大有科技实业经验的年轻企业家加入信托委员会,有助分析申请资助项目的市场效益,亦有助从政策上订定针对性的资助项目,间接助力澳门的科技产业发展。因此, 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照《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能力后,向信托委员会主席提出建议。至于以行政长官批示作出委任,是法定的委任形式,不存在法定回避的情况,故委任程序合法合规。

  高天赐这次「发威」,是一为「神功」,二为自己。「神功」也者,当然是为其所代表的选民群体「出声」。由于在去年的立法会选举中,在遵行「爱国者治澳」原则下,高天赐侥幸没有被「DQ」,已经「乖」了一段时间,但似是心痕痕,口痒痒,似乎总有一种「憋不住嘴」的感觉。而这宗与「不拥护」、「不效忠」没有直接关联的事态,终于让其有机会「开声」了。

  其实,高天赐还得要多谢「爱澳者治澳」原则。如果不是「DQ」了几位拥有一定票源的被确认为「不拥护」、「不效忠」之人的参选资格,其所在参选团队还真的拿不到两个议席。

  「自己」也者,当然是因为自己的两个宝具儿子,因涉嫌贩毒而遭到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八年半,现在正被囚禁在狱中服刑。而相对比之下,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还不「新仇旧恨涌上心头」,借机发泄一番?

   高天赐拿贺建东获委任为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信托委员会委员一事来说事,表面上似乎是有其理由,其实是刻意混水摸鱼。贺建东是澳门科技总会的会长,是根据其专业知识而委任其为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信托委员会委员,正好是专业对口。只要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就不成问题。

  《吕氏春秋.去私》及《韩非子.外储说》都有「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之说。就是说在任用或提拔一个人时,不管是亲人还是仇人,只要是有贤德的人,都应该得到推举、推荐。只有具有公正品质的人,才可以客观地在推荐、选拔人才时,不会被各种虚幻的假像所左右和迷惑。不要因为是自己的亲属,而埋没了人才。这就是任人为贤的意思。否则,对真正可用之人、有学之士会很不公平。一个优秀的领导者,要对自己的公正不阿立场有绝对自信而不惧畏流言蜚语,凡事皆可实事求是摊开在台面上接受各方审核。

  其实,贺一诚在这方面,已是极为注意及有所回避的。他当年透过间选参选立法会后,其原是立法会议员的胞姐贺定一就作出了回避,不再以任何形式争取连任立法会议员。贺一诚在参选并当选出任行政长官后,由贺定一长期担任会长的澳门妇联总会,也趁着换届改选,将其会长职务交给了当选的接棒人。毕竟,妇联总会下属的学校、托儿所、老人院等不牟利机构,部份经费来自澳门基金会的资助,而行政长官是澳门基金会的信托委员会的主席,贺定一主动做了「回避」,避免有「利益冲突」之嫌。

  高天赐在参选立法会议员时没有被「DQ」,当时反对派阵营都在庆幸,还有人可以在立法会内为他们「发声」。但高天赐似乎是尚未探知「水深浅」,因而颇为谨慎,不再似「当年勇」,这让不少反对派的支持者感到失望。

  这似乎要让高天赐流失部分票源了。毕竟,反对派及其支持者还大有人在。实际上,在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谘询文本的公听会上,保安司司长黄少泽就指出,曾有人包括公务员为香港「黑暴」「点赞」,虽然他提出这不涉及刑责,但毕竟是危险倾向。而出席前日首场公众谘询会的市民,也表达了对社交平台有人煽动对修法对立的言论的忧虑。因此,毕竟仍有一些人是支持「不拥护」、「不效忠」之人的。在此情况下,高天赐如不再有所「表现」,可能会令其部分支持者失望,下次参选立法会就将会「冇得捞」了。

  对应全国人大通过的澳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高天赐作为立法会议员,也曾是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委员,是属于可以「入围」澳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的人物。但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澳区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的成员名单中,并没有高天赐的名字。这可能是,一方面,高天赐认定自己不是中国公民,因而没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回登记表。实际上,他是葡侨委员会的委员,这是与作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成员的选举单位的选举会议,是存在着国籍冲突以至是国家主权冲突的。另一方面,可能也因为自认为是「反对派」,不适合成为选举会议的成员。这有一组「比照物」,就是曾经是选举会议成员的吴国昌、区锦新,在中央强调「爱国者」原则后,今次并未在名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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