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淇接私活被经纪公司点名,她的遭遇算是很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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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影《嘉年华》和《血观音》中有过精彩表现的年轻演员文淇,最近惹上了一件麻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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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上午10时许,文淇所属经纪公司金色传媒发布一纸声明控诉其本人。

在声明中,金色传媒解释称,公司对文淇演艺事业的独家代理权限自2016年开始,到2021年3月终止。在经纪合同有效期内,文淇的一切演艺事业均应征得公司同意,交由公司处理。然而在此期间,文淇却屡次不遵守与公司签订的合约,擅自以个人名义接洽商业活动和推广代言等。

金色传媒认为,文淇擅自以个人名义从事商业活动已经属于是不当行为,严重影响到了公司作为文淇演艺事业全球独家经纪人的合法利益。为此公司,将对文淇的行为予以调查,一经查实将追究文淇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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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一出,立即引发关注。

这不仅是因为经纪公司手撕旗下艺人的情况比较少见,另外就是文淇是年轻演员当中的实力派,妥妥的一枚潜力股新人,不少围观网友都担心与公司的合约纠纷有可能会影响到她的演艺事业。

有粉丝表示,根本不知道金色传媒有何立场发布这样的一份声明。他们列举了公司方面对于文淇演艺事业规划的“几宗罪”,指出金色传媒早已经没有把文淇当成其艺人,体现得最为明显的就是在宣传上的故意冷落。

粉丝还指出,文淇早已提出解约,只是谈判协商过程中她与经纪公司的分歧过大,一直没有谈拢。如果是2021年合约到期之后才正式解约的话,那么文淇的演艺事业有可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1:首先今年年关时候公布转发的艺人名单没有文淇,没有把文淇列入公司经营范围

2:新年全体艺人转发公示并无文淇

3:不当别人是你家艺人零宣传,现在突然过完年把人名字加进去卖惨

4:上一次正经转发宣传是18年11月,年底各项活动颁奖典礼并未见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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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则认为,粉丝不应该卖惨,更不要以此来偷换概念。违约就是违约,没有契约精神就是没有契约精神;如果觉得公司对于个人有不公正待遇、没有履行合约内容,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进行解约,而不是私自接洽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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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8时46分,文淇爸爸通过微博发表声明指出,他本人对于金色传媒发布的声明感到痛心。

文淇爸爸表示,文淇自12岁与金色传媒签约以来,公司方面没有安排任何专业课培训、文化课培训及规划;对日常生活和学习也漠不关心;除此之外,更是配备专业的经纪团队,齐全的文化老师和生活老师。甚至是,最为基本的安全及生活问题都没有得到保障。

签约之初承诺的女主角影视剧项目,最终并没有履行。更为糟糕的是,金色传媒还存在着屡次拖欠艺人片酬、侵犯知情权等严重违约行为。基于此,文淇父母早在18年10月25日就已经向公司发送解约函。侧面证实了粉丝早前指出文淇方面早已提出解约的说法。

文淇爸爸还表示,作为父母,他们只关心女儿是否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但是与金色传媒签约以来,公司方面的毫无作为,令人感到失望;如今又先声夺人,公开发表声明反过来指控文淇存在不当行为,对文淇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

文琪爸爸再次强调,今后文淇所有的个人演艺事务均与金色传媒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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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晚时分,@杨曙光律师 发文称,自己接受了文淇父母的委托,全权代为处理文淇与金色传媒之间的合约纠纷事宜。

根据该律师提供的材料可知,文淇一方指控,金色传媒未依约履行经纪公司职责,怠于履行经纪公司的宣传推广艺人之基本义务,存在拖欠艺人片酬、侵犯艺人知情权等严重违约行为。文淇父母曾经做出过沟通,但是公司方面没有予以更正。无奈之下,文淇父母于2018年10月向金色传媒发送解约函 ,并于同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已登记立案。

随后,文淇爸爸也转发该份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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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究竟是哪一方违约,此番合约纠纷又会如何收场,还有待法院方面进行审理。


网友们就此还展开了讨论,在多数的艺人和经纪公司的合约纠纷中,似乎都存在着“店大欺客”的行为。也就是说,在经纪合约的天平上,公司方面总是处于强势的一方。即使最终走了法律程序,艺人也多有败诉。那么在此情况下,面对经纪公司的不作为那么就真的毫无办法了吗?

而艺人已经提出了解约申请,如果官司旷日持久,那么艺人是不是就真的无法从事商业活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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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为什么那么多的合约纠纷都是发生在艺人走红或者小有名气了之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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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网友提出这样的疑问也是情有可原。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国内在艺人经纪合约纠纷上,依然存在着不少的法律盲区,比如说公司对于艺人发展没有规划要如何界定就很难厘清。但是据此认为,经纪公司一定是处于强势的一方也不见得。

像是从《偶像练习生》中出道的艺人蔡徐坤,在走红后也遭到了老东家的起诉,主要原因是经纪公司认为蔡徐坤违约参加选秀节目,出道后又将经纪约转签给其他公司。在持续近两年的合约纠纷过程中,经纪公司先后提出了巨额赔偿、继续履行合约等诉求。今年2月19日,上海市地方法院做出判决,驳回了经纪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两年的时间里,蔡本人的演艺事业也一直正常进行,未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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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就是,不要被娱乐圈中的乱象迷惑住,也不要被自己一颗想要走红的心蒙蔽住,如果一着不慎、签署了不合情理的合约,那么最终受到伤害的也将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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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文淇原名陈文淇,生于台湾,长在大陆,现在随父母定居苏州,入读某中学的艺术班。

2017年,时年仅14岁的她凭借着电影《血观音》中的出色表演获得了第54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女配角奖。在此之前,文淇还在多部电视剧电影中有过客串和配角出演。比如,《淑女之家》《酷爸俏妈》《少年》《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快手枪手快枪手》《嘉年华》等。

在获得金马奖之后,与王俊凯合作电视剧《天坑鹰猎》,在片中饰演长白鹰屯少女菜瓜一角继续打开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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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又有网络爆料称,文琪有望出演陈凯歌、王小帅等知名导演的新作品,且都是重要配角的戏份。可以说再过几年,文淇基本能够稳坐新一代的流量小花位置。

然而在她事业发展到最为关键的时候,居然爆出在有合约的情况下接私活的事情,还被自家公司点名了。这其中的是非对错暂且不论,制作公司接下来在邀请文淇出演影视作品的时候恐怕都会考虑三分;而合约纠纷一事或多或少也会对文淇的个人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观友们,对于此事又怎么看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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