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行政划分的改革方向
今天在观察者网看到陈经老大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文章,突然想起2011年本人在超大上面发的一个帖子,也是讨论行政区划的,现在超大已经没有了,所以我想在这里贴出来供大家讨论。因为时间已经很久了,所以只能凭借记忆重新整理,并加入最近10年的一些新情况。由于是纯粹的个人想法,有不当之处,请大家包涵。全文如下:
最近有一种说法很流行,中国目前事实上的行政级别,一共有省、地、县、镇、行政村5个,实在太复杂太臃肿,不利于中央政策执行,也不利于精兵简政。而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管理了31个省级行政区(不包括港澳台),美国人口只有中国4分之1不到,却有51个州,每个州平均50个县,中间没有地级,这样岂不是实现精兵简政了?所以中国也应该把省划的小一点,有好事者还专门画了地图,研究50个省该怎么分,还弄出N个版本,在网上煞有其事的吵个不停。但要我说,这个想法并不可行,理由如下:
首先,我们先说一下美国的情况,美国行政区划能够这样搞,以下几个国情是中国不具备的:
1. 美国是殖民地国家,美国是在把原住民基本杀光的前提下建立国家的,所以他的行政划分不用考虑历史文化民族传承。而中国是原住民大国,行政划分必须考虑历史文化民族传承。
2. 北美大陆的地形比中国(相对而言)简单的多,平原面积是中国的两倍。中国的地形地貌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所有国家中最复杂的,但凡这个星球有的,几乎没有中国找不到的。所以中国的省界乃至地界、县界都很复杂,而且同级别的行政单位面积人口财政差别巨大。
3. 美国的行政单位都是独立的,州政府和联邦政府不是上下级关系,同理,县政府和州政府也不是,县长没法升到州里面去,州长也没法升到联邦政府里面去。换句话说,行政单位不用考虑下级单位官员升迁问题。
4. 最重要的,美国在法定的三级行政级别(联邦,州,县)以外,还有一套独立的居民自治机构负责各种琐碎的日常管理工作。美国的法定行政级别之所以精简,是因为这些单位只管国防,外交,经济政策等“大事”,日常如义务教育,治安巡逻,打扫卫生等“小事”都是这套居民自治机构来负责。在西方语境下,市,镇,村都是居民点的意思,没有必然的谁大谁小的关联,怎么叫完全看习惯,一般一个居民点一个基本的自治单位,当然这些自治单位也会分裂和合并。比如在某某市,居民会选出一个市议会,负责立法和监督政府花钱,然后有一个市政府负责本地的日常管理。在前工业革命时代,居民点普遍都比较小和分散,到了工业革命后时代,居民点越来越多,越来越大,乃至连成一片成为一个城市群,那么一些居民点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更大的自治单位,比如洛杉矶市是有31个市组成的,我们熟知的好莱坞就是其中之一,芝加哥是有88个镇组成的,美国其他大城市也是同理。如果算上这些居民自治机构,美国财政供养人口(按人口比例)甚至比中国更多。而中国则没有这套居民自治机构,完全由法定的行政机构从国务院一直管到居民楼。而且美国这套体制有个弊端,就是上下级之间,法定行政单位和居民自治机构之间,甚至同一级政府的不同部门之间,经常为了某件事情的管辖权扯皮争论,没完没了。中国当然也有部门间扯皮现象,但是老百姓如果对某一部门不满,找他们上级总是没错的,反正到最后,国务院总是跑不了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美国的行政管理其实比中国更臃肿、低效。
然后,我们再说一下把中国分成50个省究竟是否有价值,我的结论是:意义不大。实际上,大清皇帝退位以后,民国和新中国都尝试过小省制度,但都不成功。新中国刚建立的时候,尝试过多个小省方案,比如把全国分成100多个行政专署,但是中央很快发现,中央压根没有能力管那么多的下级行政单位,不得不建立六个大区来代表中央来管理,后来的历史大家也知道了,五马进京,六大区撤销,省的划分不得不退回到清朝的基础上局部调整,当然这一阶段的尝试还是有成果的,至少把清朝的“道”给永久的撤销了,算是减少了一级政府机构,现代的地级市基本相当于清朝的“府”。另外还搞了个创新,就是民族自治区,当然这个创新是不是好,就不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了。事实证明,经过2000年的探索,清朝对省的划分是最符合中国国情的,局部调整可以,全面推翻最后都失败了。具体到50省方案(不管怎么划分),他的最大问题是,白白增加了将近20个省级单位机构,但是没有办法撤销“地”这一级,我们知道,目前中国有2846个县级单位,31个省级单位,平均一个省级单位90多个县级单位,如果省增加到50个,平均下来一个省60个不到的县级单位,还是没法撤销“地”这个级别,因为一个行政单位,比较合理的下级单位数量是10到20个,最多不要超过30个,下级单位太多,你根本负担不了,因为很多事情还是需要人来决策的,尤其是重大问题要一把手拍板,电脑只是在信息的收集、整理、按既定规则判断上辅助人类而已,替代人类决策还早呢。而且你还要考虑下级官员升迁问题,1个省有100个县长盯着省长的位置,这个竞争未免太惨烈了,肯定很多人直接躺倒摆烂了。如果一定要撤销地级,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把省的数量增加到100个以上,二是把县级大规模合并到1000个以内。可惜这两个办法都不可行,第一个办法新中国成立之初已经尝试过了,现在虽然交通和通讯条件远好过当年,但是前面已经分析过了,下级单位不应该超过30个(现在已经超过了),所以不要说100个省,50个也没法接受。第二个办法也不可行,前面说过了,中国是原住民大陆,行政单位划分要考虑历史文化民族传承,还要考虑复杂的地理环境,县是最基本,最稳定的行政单位,压根不可能如此大规模的合并重组。其实减少行政级别,还有一个东莞模式,东莞是一个地级单位,常住人口将近1000万,但是她比较特别的是没有县级单位,直接下辖约30个镇,每个镇大约30万人口,这样就没有县这一级,机构大幅度精简了。但是东莞的特殊性在于,他是从一个只有几十万人口的农业县,在20多年间发展成有接近1000万人口的工业城市,管辖面积也非常有限,她没有历史包袱,可以自己升级而不让下辖镇乡升级来实现机构精简。但是这个模式没法推广。推广给深圳广州,意味着要拆分深圳广州,不然这个模式无法管理2000万人口,这显然不可能。推广给一般地级市,意味着要撤销现有的县级单位,大规模合并现有的镇乡街道,显然,除非地方财政破产,彻底重组,否则绝无可能。所以东莞只是一个特例,只有人口密集,但总量不超过1000万,地理条件合适的地方,才可以考虑,而且要解决多余干部安置问题。
最后,说了这么多,难道中国在精简机构上,就只能无所作为吗?当然不是的,现有行政机构设置上,除了层级多以外,还有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也就是国务院有啥机构,除了国防外交央行等等以外,省也一模一样要设置,然后市,县也一样,这个显然就太臃肿了,甚至有很多中西部县也专门设“对台工作办公室”,这就有点因人设机构的味道了。这方面,上海的浦东新区就做过一些有益的探索,浦东新区直辖机构13个(前些年的数字,不知道现在有无改变),比上海市一级要精简很多,一个机构往往在市里面有多个上级机构,很多市职能部门颇有意见,也没有听说向其他区推广。但是我认为这是方向,越是下级单位,机构设置就应该精简,而且中国的同级行政单位往往管辖区域人口差别很大,也应该区别对待,一个人口3万的小县和人口百万的大县,机构编制一模一样,一个都不少,显然也是不合理的,国家应该有个标准,同级别的行政单位,人口数量不同,机构编制也应该不同,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改革已经经过多轮,部级单位已经大大减少,现在也应该轮到地方上动起来了。
本来还想写写网上最近流传的行政区划改革方案,比如设立机构直辖市,上海北京扩容等等,但是本篇文章已经太长了,只能留到下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