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堕胎权之争,是民主自由派与基督教两种文化,性理念的对抗

【本文来自《美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判决,拜登:美国倒退150年》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US国三权分立,是个二元对立为基础的文化结构。

就人权来讲,孕妇有人权,胎儿也有人权,这在原理是符合逻辑的。

因此保护胎儿的人权,在胎儿没有意识的情况下,也是符合逻辑的。

如同心理疾病患者,就算他们不知道自己是人,但也是有人权的。

基督教是完全反对未婚的两性同居以及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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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反对方经常拿强暴事件导致的怀孕来说事,其实还有US国广泛未婚同居事件的原因。

在US国成年的两性结合完全没有法律约束,这其实才是US国女性需要堕胎权的最大原因。

目前的对抗,是民主自由派与基督教两种文化,性理念的对抗,

总的来说,共和党6名大法官代表保守派,代表基督教文化。民主党3名大法官代表民主自由派文化。

是不可能和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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