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继承法中,把父母列为第一序列继承人,颇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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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继承法中,把父母列为第一序列继承人,颇有看法。

我遇到过一个真实的的案例,我就不说真名了:

张三是农家子弟,上学-打工-结婚,现有一对子女,房产一处价值200万,岳父母健在,媳妇打结了婚就不上班了,除了生孩子就是照顾家庭,张三事业有成,一家人还是挺幸福的。

但是岳父母的儿子(李四)也不上班,打爹骂娘也不养老,岳父母跟着女儿过,李四还经常找爹妈要钱。

一次媳妇带着家人外出旅游出了车祸,死亡顺序依次是:子女、媳妇、岳父母,张三因为上班没去躲过一劫。

然后高潮来了,等张三悲痛的给5个亲人办完丧事后,李四找上门来,说张三欠了自己200万块钱,要么张三拿钱,要么把房子给他。

因为什么呢?按照我国继承法,张三家产的一半的媳妇的,媳妇死了,由丈夫、子女、父母继承,因为岳父母死在媳妇后面,所以要继承张三财产的三分之一。而岳父母的继承人是李四,所以,李四拥有了张三财产的三分之一。

这就是我们操蛋的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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