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简化到什么程度合适呢?
【本文来自《一些不应该被合并的简体字,对于阅读古籍来说是一大障碍》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在我看来,所谓“不应该合并的字”,实质上就是因为单字词汇除了最基本的一字一物(义)外,还存在一字多物(义)、多字一物(义)的关系,所以要通过尽量多的单字来分担消减这种关系。但现代词汇里,通过多字词汇,就已经能将这些情况尽量消减。
好比“臭”这个字,它有指难闻气味的“臭”的本意,而当作为“嗅”来理解时,它又有动词上的“用鼻子辨别气味——闻”的意义,名词上的“通指气味”的意义。
那么现代词汇里把它们直接区分开来,变成“臭气/臭味”、“嗅闻”、“气味”,只是多了一个字,但是就可以完全独立理解这个词的含义,而不至于造成误解了。
再好比常被人质疑的“髪”和“发”,也是一样的道理,前者无非就是有“头上的毛发”这个专用环境。
但既然已经能从词的角度“头发”、“发票/发展”来区分,也就是我们看到词汇后并不会认为“发票”是指毛发的票据或“头发”是指把头发送给谁。这样的话,又有什么必要在现代词汇里单独保留一个“髪”字呢?
除了专门考证言语文字演变的人士之外,大多数人阅读古文实质上就还是阅读古文的字面意思罢了。由此,简体字与其说影响读者阅读,还不如说是读者本身的阅读量和阅读能力存在问题。也就是说,如果读者不明白,“发”有“头发”/发展”的不同,“臭”有通假“嗅”的意义,那么不管是简体字还是繁体字,他一样是看不明白文章的。
如果读者一定要认识“髪”这个单字并理解概念才能阅读古文的话,那我们依此类推,读者就会需要认识更多的单字后才能获得足够的概念来流畅的阅读。
那与其如此,像简体字这样,尽量一字多义并通过词汇形式来区分,让读者无需认识过多的字形,却同样能获得足够的概念,不是更好吗?
回字的四种写法,归根结底,不还是回字的一义吗?我们学习文字,究竟是为了文义的实用,还是只为了文形的表象呢?
习惯繁体字的读者对简体字感到不习惯,这个很正常,就像我们习惯标准简体字的读者,乍一看二简字也会觉得别扭。
那么文字简化到什么程度合适呢?一简字的普及,二简字的终止,就是最好的例子。而且即使如此,二简字中的部分字体照样是在日常生活中普及开来的,比如炖(燉)。
所以,关键还是得看人民群众在日常使用中自己做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