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略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是否应改称“私司”?
摘要:向上竞争或横向竞争,抑或逐底竞争?若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缺失下利润缺乏合法性,我们可能容易偏离“共同富裕”道路……忽略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是否改称为“私司”?
一些企业或企业家捐建医院或者大学这样的卫生或者教育项目,固然是个好事情;但,是不是可以被严格认定为慈善捐赠,恐怕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或一定情境,来做一定的商榷的;至少,不必要对此有过度的宣传,甚至“炒作”。
读者不妨可以参考下,东方财富app于2021年6月24日登载的中国基金报的文章《股价大跌 5000亿巨头实控人出手!13天砸8个亿增持 浮亏7000万!网友评论亮了》时的一个帖子。
该文中提及:“据悉,主要以美的控股及个人名义捐建非营利性和祐国际医院,首期到账56亿元,预计投入100亿元。”
如下面的截图,刨除一时的气话或偏激或不妥之辞,该文章相关帖子底部的一些评论不引人深思吗?
1. 社会主义底色上的慈善定义是否值得商榷?
实际上,社会上一些人,特别是一些企业或企业家操作或完成的捐赠,在我看来,其实质是变相投资,或者是一种涉嫌达成特殊目的的投资,而不能仅仅因为相关投入被投向非盈利项目、客观上有利于社会,就被简单认定为捐赠或慈善事业;认定一笔捐款是否属于慈善事业,不妨考虑多一些,如:捐赠者是否设置了前提条件、捐赠者是否是相关事业的重大受益者、捐赠者是否与被被捐赠事业牵涉到关联交易或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等。
与很多人认为追求利润是企业的第一义务相反,我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是企业的第一义务。只有企业社会责任的义务得到完整的履行的基础上,企业实现利润这个义务时才具有合法性。
同时,如果我们将企业社会责任做广义的理解的话,对股东、对员工、对消费者以及相关社会公众或利益相关者提供与其投入相匹配的价值,应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核。不仅全面以及更深入地从股东价值最大化思维转向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思维,也应该考虑企业对自然界的回馈或修复义务;甚至同时考虑历史性的价值维度?
我们是否应该认真考虑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利润与企业家捐赠或企业慈善之间的关系,特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条件下?
2. 超越美式资本主义的企业家捐赠或企业慈善事关重大?
笔者也联想到美国的一个例子。
在今年二月份,美国有一个新生代的企业家叫做丹·普莱斯(Dan Price),是从事信用卡支付处理业务的Gravity Payments(中文意为“引力支付”)公司的老板和首席执行官。根据媒体Market Watch(中文意为“市场观察”)一篇文章,他在接受该媒体采访时曾说道:“实际上,如果亿万富豪们的纳税水平与工薪阶层持平的话,他们的那些捐赠的总额的只是他们本应缴税收的一小部分....我认为亿万富豪们捐款是出于很多原因,但,很清楚的是,捐出他们相当于藏在沙发垫下的那部分“小”钱,会帮助他们避免更大额的支出,而那些支出才实际上会改变(更有助于解决)系统性的问题)”。
这篇文章题为《Billionaire philanthropy is a ‘PR scam,’ says CEO who raised his workers’ minimum pay to $70,000(中文意为亿万富豪的捐赠是一种“公关忽悠”,那位将他的员工的最低工资升到7万美元的首席执行官说。)》
此文中写道:“这位首席执行官说,‘富裕人群捐款并为此得到各种褒奖’,如,’赞誉的文章,一个以捐款者名字命名的医院和一笔巨额的税收减免‘,无异于‘资本主义的公关大忽悠之一’”。
该文中继续提到:“普莱斯不认为‘这个世界需要另一个亿万富翁式慈善家’,他说,‘因为,我们已经依赖亿万富豪式慈善家太久了,我并不认为那对我们是很好的安排’……他补充道,‘他更希望看到一个具备更多的”正义和正直“的体系,在里头,公司关爱他们的工人(劳动者)。”
这位企业家非常的不美国,对吗?的确如此。实际上,根据上面文章中的介绍,践履他上面提到的主张中的一个突出例子是,他在2015年将员工的最低工资上调到7万美元的年薪,并将自己110万美元的薪酬降低到和其他员工一样的7万美元。
这个公司之后的绩效表现还非常好。这是来自他们网站的一张截图,显示了大提薪之后的公司的绩效大增长。
显然,普莱斯的言行并非典型的美式资本主义的风格,甚至对他们的体制进行了、前述提及的如此大胆的抨击;看起来更像是美国社会中的一名立场进步的“离经叛道”者。
那我们中国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质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
我们对新冠病毒的抗疫,比全世界都做的更好,尤其是美国;已经证明了我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和优越性。那么,我们是否应该更持续地、更深入地,也更自信地,证明我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和优越性,不论在医疗还是在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上?
是的,我们也搞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应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区别,并力求实现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幅超越。
如果,不论在是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者的权益提升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层面,做到比美式资本主义更好;那么,不仅更好的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赢得世界更多的对我们国家和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更好的打击或孤立来自以美国为突出代表的一些国家的一些反华势力或破坏公义的力量。对吗?
3. 向上竞争、横向竞争与逐底竞争与企业社会责任?
如何更好的推动我国市场主体履行社会回报义务?
首先,我们应该有指向更高标准和目标的企业家价值观。
相较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家精神的内涵应该更深刻、更有高度,比如可以是这样的:立足以积极的劳动(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为价值创造的主体,志在服务人民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态度和精神。
相应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家的内涵可以是:凡以积极的劳动(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为价值创造的主体,以创新性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以自己的力量,客观上贡献于服务人民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人士,都是值得推崇的中国式企业家;范围不仅限于企业主要创办人、创新型的核心管理者,也包括有积极贡献的其他员工/劳动者和一线员工/劳动者。
其次,我们应提倡以身作则、体现更高领导力,接受良性竞争、拒绝恶性竞争的企业家活动规范。
我们应鼓励经济界,特别是非公经济界的领导人士或有识之士有更高的追求:追求质量更优、价值创新和能耗更低的向上竞争的模式,减少重复性的横向竞争,拒绝垄断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类型的不当竞争,摒弃不断降低道德底线或挑战社会价值底线的逐底竞争。一句话,向更高水平、更有效率的发展模式要效益,不从低端竞争和投机取巧要利润;更不能走偷工减料、偷奸耍滑的邪路和歪路。
有更高追求的企业家、经理人阶层或老板们,更应该通过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对自然环境和社会外部环境进行积极补偿、主动推动相关企业单位内部的薪酬或收入差距的缩小、提升劳动者的权利和权益等途径,来更全面和广泛地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或社会义务;而不应该把慈善捐赠作为重点事项,更不应将慈善捐赠所谓哗众取宠的“招式”。
从更广的范围来说,全社会范围内,有识之士应该去强调的是,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要注重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初次分配,凸显劳动对于价值创造的突出地位,坚持和提升按劳分配在分配中的主导地位,坚持公有制经济(含劳动者集体所有制在内)在的基础性地位对于社会分配公平、正义的基石性力量;关键中的关键则是,要想方设法保护和改善劳动者,特别是一般劳动者的劳动收益或权益。
4. 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与走“共同富裕”道路间的关系?
走“共同富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之一。
结合新中国自1949年成立以来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宗旨,简单说,推动我国市场主体履行社会回报义务,就是,相关市场主体对在全社会范围内明确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的明确的积极回应或呼应。
(插图/延安中路与瑞金一路/摄影欣赏/本文李笛于2019年7月底摄于上海并授权)
具体来说,自1978年底以来的改革开放大潮的历史性实践,在广大人民普遍的生活有多提高,并且一部分,特别是经济界,尤其是非公经济界的企业主要创办人、主要投资人和主要的管理者已经显著地先富起来的情况下,“先富带动后富”是一个需要加强和提高以更好实现的过程。
改革开放中“先富起来的人”理应带动“后富”,主要应该依靠普遍性地、多层次地保障和提高劳动者的应得权益来进行,以从根本上更好的促进每个人的全面发展,并在客观上抑制贫富差距扩大化或两极分化,而不应通过看重“包装”,甚至涉嫌美化自己回报社会的义务或责任感。
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三编研部主任、电视剧《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总编剧、也是电视剧《觉醒年代》编剧的龙平平,在2014年纪念邓小平的文章《切莫误读邓小平》(发布于人民网,见注释区)中提到,“1990年,他在视察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馆场时语重心长地对身边的同志说:‘作为制度来说,没有社会主义这个前提,改革开放就会走向资本主义,比如说两极分化。中国有十一亿人口,如果十分之一富裕,就是一亿多人富裕,相应地有九亿多人摆脱不了贫困,就不能不革命啊!九亿多人就要革命’……到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和盘托出了他的大思路。他说:‘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来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当然,总体上,个人认为,慈善事业还是应该受到鼓励的。
总的原则,在我看来,要对“先富起来的人”从事慈善事业有一个理性的看待。既认可他们的相关贡献,又避免对相关贡献拔高甚至故意抬高。我们或许不需要慈善捐赠者都向雷锋那样“做好事不留名”,但,慈善捐赠者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大河有水小河满”这样的浅显的道理,不可沽名钓誉。
其中,自觉通过襄助慈善事业体现自己正向的社会价值,特别是涉及不带条件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义务或对社会的回报的捐赠或捐助,我想,是会受到绝大部分人欢迎的。
与此同时,要警惕一些素质不高或者立场不正的企业家或老板借慈善捐赠博取虚名,或从中意图不正当的利益回报,甚至搞不正当交易。
您说呢?
让我们重温,根据上面提到的龙文文的文章中,小平同志曾经说过的这样的话:
“早在1985年他就尖锐地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
一点简单的思考,欢迎理性探讨。
参考资料;
1,《股价大跌 5000亿巨头实控人出手!13天砸8个亿增持 浮亏7000万!网友评论亮了》(中国基金报,2021年6月24日,发布于:东方财富网app)https://emwap.eastmoney.com/a/202106241971473392.html
2,《切莫误读邓小平》(作者:龙平平,2014年09月22日,发布于: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cpc.people.com.cn/n/2014/0922/c69113-25706651-2.html
3,《Billionaire philanthropy is a ‘PR scam,’ says CEO who raised his workers’ minimum pay to $70,000(中文意为亿万富豪的捐赠是一种“公关忽悠”,那位将他的员工的最低工资升到7万美元的首席执行官说。)》(作者:Leslie Albrecht,2021年2月23日,发布于:Market Watch )https://www.marketwatch.com/story/philanthropy-is-a-pr-scam-says-ceo-who-raised-his-workers-minimum-pay-to-70-000-11614033587
4,《$70K MINIMUM WAGE INITIAL RESULTS》(中文意为7万最新薪酬的初期效果)https://gravitypayments.com/thegravityof70k/
https://gravitypayments.com/wp-content/uploads/2020/03/Gravity-Payments-70K-Biz-Results-Infographic.png
我是谁?可能是用英文在国际社交网络领英(LinkedIn)上为毛主席发声最多的中国人。关注我更多见解更新,请访问我在领英上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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