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共场所的保安,认为自己在工作地点相当于警察有执法权
【本文来自《这次“深圳保安强令乘客给外国人让座”事件,我说几句》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虾仁瓜子花生
- 深圳地铁规定必须给外国人让座吗?不让座怎么妨碍秩序了?
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保安可否有权这样做。如果有这样的规定,那保安的做法是不是就没问题?就是对的?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但保安是地特秩序的维护者,他说有这样的规定,要求乘客遵守规定让座,但是乘客不遵守他的要求,保安是否有权强制顾客遵守规定,甚至以维护地铁秩序为由强制顾客下车?
看到没有,这就是个权限问题,很多公众场所的保安把公司赋予的职责,按公司要求维护秩序的行为,扩大化地理解为逾越自己职权的执法行为,把工作责任认为是在自己工作地点相当于是警察的执法权,认为自己在公司的法条下可以无限使用权力,包括这次强制乘客让座的行为。而实际上,是否让座从来都是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
法律不能规定人们一定要拥有某些道德,比如说助人为乐,如果你不助人为乐不捐钱不扶老奶奶过马路就违法就要被抓起来,这是不可能的,这是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违宪的。所以,就算深圳地铁有要求让座的规定,也是违法的,乘客也是不需要执行的,保安更没有权力要求乘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