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与“侠女”
要研究“侠女”形象,我们先要了解“侠”。韩非子在他的《韩非子·五蠹》中最早提出了“侠”的概念,并对其行为持否定态度:“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1],“其带剑者,聚徒属,立节操以显其名,而犯五官之禁。”[2]他认为,“侠”就是这样自由且拥有一身好武艺的人,这样过度的自由只会触犯甚至损害统治阶层的制度和名誉,韩非子站在法家的立场,从维护君权统治出发,对侠士大加鞭挞。但他对侠的评判只是着眼于侠的行为方式和社会后果,他认为这样的人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秩序,即社会之蠹虫,对“侠”的理解并未深入到侠的精神层面。“侠以武犯禁”这几个字道出了侠的两大特点:一是以武行侠,一是不受法纪约束。这也是我们广为理解的“侠”的特点。所以,一开始,人们认为“侠”与“武”是分不开的,武而无侠,犹如失去灵魂,侠的行为特征是以武行侠。“武”是“侠”的充分必要条件。
而后司马迁在《史记》中为侠客立传,侧重于揭示侠的气度、性格、人文精神及其行为宗旨。他指出,“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之厄困。既已存亡在死亦,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谓是多者焉。”[3]这里认为侠靠的是胆识和勇气,并非凭借超人的武功。它所张扬的是侠义精神。有了侠义精神,即使无缚鸡之力,也可称之为侠。之后,“侠”的概念逐渐泛化,更多的是讲一个人的品质和性情。从侠的定义可知,侠自诞生起便无男女之分,只要具备侠义精神,便可称之为侠。
而“侠女”,在“侠”的简单定义的基础上,顾名思义,我们可理解为行侠仗义的女子。是指其在“侠”的基础上,进一步重视其性别特征,这种特征不仅包括女性的生物性别:女性特质,还涉及女性的社会性别:女性性格、心理及精神风貌,“侠女”即指具有侠义品格、侠义气质,行侠义之事的女性。侠女,并不一定成就轰轰烈烈的伟业,只要她们重感情、不求回报的付出,就可以被称之为侠女。
侠女的故事随着“侠”文化的发展演绎,以及时代语境的变化,也有个逐渐丰富的过程,延伸出不同的意义。
① 韩非子,李维新校注.韩非子[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473.
② 同上
③ 司马迁,上海书店编写.二十五史·史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