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枪械口径规划的思考

看将军采访新机枪的设计师的采访,能感受得到设计师溢出屏幕的自豪感,也深深感受到这新机枪、新枪族的技术成就和性能跃升。但是,总是有一点耿耿于怀,这中口径机枪,用的还是70年前设计的子弹?弹,是枪的前提,咱在现有技术条件之下,没打算研究一款在未来几十年使用的中口径弹?我也把我这几年的一些思考,集中整理如下,请各位方家指正赐教。

枪械,或者说身管武器,所求者就是基于可控的弹道路径,实现精准、可靠、足够的破坏能量。这个能量,以“焦耳”为计量单位,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威力”。破坏能量,不是越大越小,而是相应于破坏(作战)对象自身,实现“足够”即可,过大的破坏能量,不仅是浪费,也会造成更多的不可控因素。作战可能面对的对象,森罗万象,那么对应的破坏力,就近似于一个连续的破坏力(威力)梯度。所以我们需要的,是一个能够覆盖这个连续的威力梯度的口径序列。显然,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只要人类愿意,需要造多大威力就能够实现多大威力。而在一个确定的“最大整数”前提下,将这个数拆分为尽可能少的整数加数以实现任意加数之和能够覆盖这个数之内的所有整数的方案,就是拆分为2的整数次幂,比如,100拆分为1、2、4、8、16、32、37即可,200拆分为1、2、4、8、16、32、64、73即可。那么我们可以推论,枪械的威力梯度序列,应该是一个连续的倍数关系,即后一个威力梯度应该是前一个威力梯度的两倍。

这是第一个原则。

那么,我们就需要确定这个序列中的那个基准,那个1。亦即,我们要确定,作战枪械的最基本的需求是什么,以及要满足这个需求所需要的条件。那么,作战枪械的最基本需求是什么呢?

一、作战对象。现在若干“需求分析”当中都以“XX射程内X级甲的防护能力”为核心研究对象,但是,这不是“基本需求”。无论是几级甲,都是“人”的附加条件,人,才是真正的实质性作战对象。人,可以装甲,也可以不装甲,装甲是个可选条件,那么显然,不装甲的人本身,才是最基本的作战对象。再有,防弹衣的覆盖面积也是有限的,哪怕在可见的未来,也不可能有无缝覆盖全身的防弹衣。就算打不穿你的防弹甲板,那也可以打脸、脖子、四肢、两肋、……。而且,有个略显残酷但是似乎不被注意的事实是,对于这个世界上任何一支军队(包括中美俄这种级别的军队)而言,其最有可能的枪械作战对象,就是无甲生动目标,是恐怖分子、犯罪分子、土匪强盗团伙、黑社会组织,甚至还包括边防巡逻线路上可能遇到的野兽,而不是另外一支军队,特别是全员重甲的“大国军队”。因为,这个世界大得很,但是“大国军队”可是凤毛麟角的。更重要的是,在“大国军队”的对抗中,在枪械的有效射程内,已经基本不会有什么作战对象了。经过远中近程的航空火力、导弹、火箭炮、榴弹炮、迫击炮的反复细致犁地之后,就是一线也有无数的装甲车上的机关炮、大口径机枪在单兵及班组火力的射程之外再犁地,还有机会等到对方进入枪械的有效射程吗?大国军队的对抗中,绝大多数士兵是看不到裸视野之内的敌人的,要么是敌人在进入自己的裸视野就已经被消灭或撤退了,要么是自己在看到敌人之前就已经牺牲或者撤退了。

二、有效射程。人的作战,是基于对作战对象的感知而采取具体行动,那么显然,作战的“基本感知”是基于人的生理能力。那么我们可以结论,作战枪械的最基本需求,是在人的视野之内,实现对无甲生动目标的精准杀伤。

具体来说,不加任何观瞄设备,在人的裸视野内,能有效发现并定位“人”这个体积级别的单个目标的距离大约是400米。400米处,2米高1米宽的对象的视觉成像,跟1米外5mm高2.5mm宽的对象的视觉成像一样。但是,有效射程需要有富余,在追击、火力准备、杀伤集群目标等情境下,需要有一定的超出400米裸视野的有效射程。那么,我们留出600-800米的有效射程。

三、射频。从目前的实践经验来看,自动步枪的合理射速,应该是600发/分左右,即10发/秒,似乎能够满足对有效射程内机动目标的有效命中。

那么,在10发/秒射速下,在600-800米射程内,对无甲生动目标实现有效杀伤,枪口能量应该在什么级别?

目前来看,我国的5.8口径弹,5-g弹头,900+米/秒,2000焦耳左右,自动射击比较容易控制,枪管长度有保障的前提下,有效射程可以达到600-800米;同级别的5.56、5.45口径,弹头重量达到5g级别以后,都能够实现600-800米的有效射程。然后据说还有个“自动步枪理想口径”对应的能量是2600焦耳,那么我认为,2000-2500焦耳,就可以作为我们所说的威力梯度的基准。

我们还知道,因为动量与速度线性相关,而动能与速度的平方线性相关,亦即,同样动能,速度越高,动量越低,即后坐冲量越低。从目前的材料水平看,初速能够达到950-1000米/秒左右。然后通过优化弹头的弹型系数,提高存速性能,实现全射程内超音速,以保证精度和威力。

那么,我们大致确定,这个基准,就是5g弹头、950-1000米/秒初速、枪口动能2250-2500焦。这是第二个原则。

武器,是人操作使用的,那么武器本身的形制,需要以人的承载和操作能力为中心。一件武器是个若干零件组成的整体,而人的体能、负载能力是有限的。那么,武器的形制,需要满足,至少最大的不可分的零件,是在人的承载能力之内的。比如说,士兵常备的装备负荷,是20kg,那么一件需要完全由士兵操作的武器,至少最大的零件不能重于20kg。对于枪械来说,最大的不可拆分的零部件,是枪管。亦即士兵操作的枪械的序列,大致是,枪管重20kg、空枪身重20kg、满弹状态枪身20kg、带完整弹药基数备弹的全系统重量20kg。当然,全系统20kg以内,可以相对自由的规划。这是第三个原则。

延伸开来,对于“炮”而言,需要人力搬运的最大不可分零部件,是弹丸。当然,这个搬运是短距离时,应该可以再翻倍,达到50kg左右。

有人说外骨骼、机械臂、大狗、驴之类的东西,这些东西与单兵防弹装甲是同样逻辑,这些设备是选项,是可选项,而不是必然。人不可能因为没有这些设备就不打仗了,人是所有装备序列的核心,这些设备只能在以人本身为核心的装备序列当中选择既有装备,而不可能单纯基于这些装备平台本身去规划武器装备。

由上面的三个原则,我设想的枪械口径序列如下:

一、基准口径,5.8mm,弹头重5g,全弹重13g,950-1000米/秒初速,动能2500焦左右,有效射程600(自动步枪)-800(机枪或狙击步枪)米,在瞄具辅助下,可以实现对全射程的精准有效杀伤。

此口径的自动步枪3.2kg,精准步枪3.7kg,使用30发弹匣,满弹匣500g;轻机枪空枪重5.5kg,使用200发可散弹链弹箱,满弹箱重4kg,也可以使用步枪的标准弹匣。轻机枪自带两脚架,不配置三脚架,但可以使用通用的重机枪三脚架和各种平台上的机枪固定接口。

二、中口径,8mm,弹头重10-12g,全弹重25-30g,900-950米/秒初速,动能5000焦左右,有效射程800(自动步枪)-1200(狙击步枪)米。

自动步枪、精准步枪可调射速,无依托条件下可使用300发/分射速。如果2500焦、600发/分射速的自动射击模式可控,那么理论上,同样初速条件下、5000焦、300发/分射速条件下的自动射击也应该可控。这是单兵操作的自动火力的威力上限。8.6口径,能量在6800焦左右,绝对不可能用在自动步枪上,所以,这个中口径是不可或缺的,是8.6无法取代的。

自动步枪4kg,精准步枪4.5kg,使用20发弹匣,满弹匣700g;机枪空枪重8kg,使用100发可散弹链弹箱,满弹箱重4.5kg。自带两脚架,不配置三脚架,但是可以使用通用的重机枪三脚架和各种平台上的机枪固定接口。这样,满弹箱全枪重12.5kg,再加两个备用弹箱,也大致在单兵负荷之内,备弹量300发。如果两人组,副射手兼职精准射手,除精准步枪加五个备用弹匣共8kg,再加一根备用枪管2kg,还可以携带两个备用弹箱,共500发机枪弹和一枝100发弹的精准步枪,点面结合。

三、中大口径,10mm,弹头重25g,全弹重60g,900-950米/秒初速,动能10000焦左右,有效射程1500-2000米。

这个口径只有机枪和狙击步枪。机枪空枪身12kg,使用100发可散弹链弹箱,满弹箱8kg,枪身自带两脚架,机枪小组的主射手可以携行射击就绪状态的枪身机动,可以随放随打。机枪小组编制三人,两副射手各携带一枝小口径步枪,带两个备用弹匣,共5kg,那么还有15kg的负荷用于机枪系统。副射手一带备用枪管、三脚架共8kg,再带一备用弹箱;副射手二带两个备用弹箱。整个机枪小组编制三人,备弹400发。

狙击步枪空枪身重9kg,使用10发弹匣,弹匣重800g,有效射程2000米。是反人员的高精度狙击步枪。

四、大口径,12.7mm,弹头重45g-50g,全弹重100g左右,900-950米/秒,动能20000焦左右,有效射程2000米。

这个口径有高平两用重机枪和反器材狙击步枪。机枪空枪身20kg,使用60发可散弹链弹箱,满弹箱7kg,枪身自带两脚架。机枪主要为各种车载平台使用,紧急情况下可以人力机动操作。机枪小组编制五人,除主射手外,其他四位副射手各装备一枝小口径自动步枪及两备用弹匣。副射手一,带三脚架、一备用弹箱;副射手二,带备用枪管、一备用弹箱;副射手三、四,各带两备用弹箱。五人机枪组备弹360发。

五、大口径,14.5mm,弹头重64g,全弹重200g,1200米/秒,动能40000焦左右。

这个口径主要为高射机枪和反器材狙击步枪,主要为军舰用机枪和近程防空转管机枪,以及山地部队用单管机枪。机枪可分解为几个大部件,均不超过20kg。

小口径5.8mm、中口径8mm、中大口径10mm,为步兵携行武器,主要由步兵部队携行操作,而10mm以上,包括12.7mm和14.5mm,主要配置在各种车载平台或舰载平台,但是有紧急情况下人力携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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