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区或将为自贸区发展作出新的探索

  习近平主席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立后,进入了全面实施、加快推进的新阶段,横琴进一步成了开发热岛、开放前沿,并为自由贸易体系作出新的探索。或将会充分利用《澳门基本法》赋予澳门特区的自由港地位、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单独关税地区,及可以根据当时的产地规则,对产品签发产地来源证等特殊制度优势,引进横琴「深合区」,并充分利用「横琴方案」中「放开一线,管住二线」(并非此前所指的「收紧二线」)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将作为「WTO」体系中的「中国澳门」的优势「延伸」到「深合区」,使得「深合区」成为一种类似「自由贸易协议」的混合单独关税区。

     这可从「深合区」成立后,矗立在横琴大桥口的门楼,原本的「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横琴片区」的字样,改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之中,看出某些端倪。或许,这将意味着,横琴新区可能会被广东省自由贸易试验区「除名」,而与自由贸易程度更高,并在「WTO」体系中作为会员体的澳门特区相结合,提升其自由贸易的程度,构成一个新的没有「自由贸易协议」的「自由贸易区」。即使是退一步,横琴片区仍然保留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之内,但其功能已经与其余两个片区——南沙和前海,在有所提升中有所区隔,因而与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藕断丝连,若即若离」。

     本来在构思祖国「南大门」的自由贸易区时,是将广东省的珠江三角洲,与香港、澳门「炒埋一碟」,以「粤港澳自由贸易区」面世的。但后来可能是考虑到,这并不符合「WTO」的体例。实际上,国际上的著名要求自由贸易区架构,都是以涉及双边或多边协议的各个单独关税区,亦即「WTO」的整个会员体,为组成单位的。比如,中国与东盟十国的「十加一」,就是如此。虽然后来还有「十加二」、「十加五」的构想,但新增加的「中国台北」(「台膨金马单独关税区」),还有「中国香港」、「中国澳门」,都是「WTO」的完整会员体。而「粤港澳自由贸易」的组成单位,虽然「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都是「WTO」的会员体,但广东省却不是,只是中国这个会员体的其中一个地方区域,并未能在「WTO 」体系内享有与「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同等的地位和待遇。

     因此,就只能不得不「割爱」,将香港和澳门排除出去,「变阵」为广东省「自己玩晒」的广东自由贸易区,由南沙、前海和横琴三个片区组成,而且还要加上「试验」二字,显示其为「非正式」的,还处在试验阶段。

     后来由习近平主席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粤港澳大湾区」,虽然与原来构思的「粤港澳自由贸易区」并不是同一回事,但在地理区域上,却是有所相对应。只不过是,并没有享有类似自由贸易区的关税互惠。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替代了原先「粤港澳自由贸易区」,但却不能享受自由贸易区关税互惠待遇的协同合作架构。

     而「深合区」的性质,就如同横琴大桥口的门楼,将原本「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横琴片区」的字样改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肢体语言」那样,含有隽永的内涵,折射了「深合区」具有双重的性质。其一、是将「中国澳门」所具有的自由贸易体系的各项待遇,包括自由港、自由贸易政策、单独关税地区,及自行签发产地来源证等,延伸到「深合区」,使其具有比「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其他片区所没有的「自由贸易区」特殊政策,成为真正的「自由贸易区。其二、由于横琴岛只是作为「WTO」会员体的中国的一个地方区域,亦即并不是「WTO」的单独会员体,因而又无法与「中国澳门」签署「自由贸易协议」,因而在原则上,并不是一个完整的「自由贸易区」。

       在此情况下,可能会有两个方向的发展。一方面,「深合区」将会成为没有签署「自由贸易协议」,也不具「自由贸易区」架构,却享受类似自由贸易区协议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自由港、自由贸易政策、单独关税地区,及自行签发产地来源证的新型自由贸易样态或形式的区域。倘此,就是中国对国际上的「WTO」体系进行的一个新探索,并作出新贡献。当然,如何获得「WTO」认可,还需专家们研究。

       另一方面,由于「深合区」的自由贸易程度已经超逾「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因而横琴大桥口门楼原本的「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横琴片区」字样就「消失」了。虽然仍然可以「藕断丝连,若即若离」地成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组成部分,但可能最后还是「不屑于」与受到先天条件制约而自由贸易程度很低的南沙、前海片区「为伍」,而逐渐从「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淡出。当然,如果「深合区」的经验成功,并应用到南沙、前海片区去,与香港特区携手成为「深度合作区」,又是另一回事。但正是如此,「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就必须「回炉重炼」了。

      首先,就是横琴片区从「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淡出后,必须要有其他的新片区予以「补替」其位置。换句话来说,就是「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应当「扩容」,将汕头、湛江域内的某个开发区晋升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新片区,并纳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实际上,这两个城市都具有某些优势条件。其中的汕头,在改革开放初期,就与深圳、珠海、厦门一道,被列为经济特区。其与深圳、珠海、厦门是分别与香港、澳门、台湾相对应衔接不同,依据的是东南亚尤其是泰国的潮汕乡亲。

而湛江则曾与澳门一样,具有过「自由港」的地位。实际上,当年湛江的前身「广州湾」,曾经在不平等条约下租借给法国。因此,闻一多先生所咏唱的《七子之歌》,除了澳门这个「儿子」之外,还有广州湾(湛江)。其他五「子」则是香港、九龙、台湾、威海卫、旅大(旅顺及大连)。

      但正如闻名全国的一句话「全国最富的地方在广东,全国最穷的地方也在广东」那样,粤东和粤西就是「全国最穷」的地方(还有粤北)。这除了是受到地理环境等客观条件的制约之外,也与当地某些主官的错误领导相关。就以湛江为例,当湛江被确定为全国沿海开放城市之时,却以小农经济意识提出了「两水一牧」的发展口号,将资金和精力放在水产、水果为代表的农业,而不是亟待建设的港口、铁路和招商引资的工业,失却了一个发展的重要机会。也曾有主官将政治职位当作是市场上的「猪肉」,价高者得,虽然是以捐赠公益的名义为之,不是进入个人口袋,但也已腐败官缄,打击真正有能力的才德兼优人士的积极性。

     现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将「催谷」发展这「三贫极」当作头等大事,推出系列政策措施。既然如此,不如利用横琴的淡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将具有自由港历史的汕头和湛江域内的某个开发区,晋升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新片区,以填补横琴的「遗缺」,并进行「扩容」,给予当地更特殊的政策,在广东省内实现习近平主席最近揭橥的「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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