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拐卖关系中的养父母,他们是彻彻底底地为了他们自己,为了满足个人做父母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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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觉得亲生父母养孩子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孩子?还有生恩跟养恩怎么比?
亲生父母生养孩子首先当然是为了自己,是为了满足自己做父母的愿望,为了自己将来有人陪伴,为了自己享受有孩子和做父母的欢乐,甚至是为了满足自己或自己的家族传宗接代的愿望等等,都是为了自己,没有一个是为了这个孩子本身。
所以说每个健康的孩子的降生其实首先是满足了我们做父母的很多愿望,我们应该感谢上天能赐予我们这个孩子,感谢这个孩子能来到这个世界陪我们,给我们为人父母的欢乐,给我们家庭的欢乐,给我们很多很多。
但是,一旦自己的孩子降生以后,对所有正常的父母来说,都会对孩子倾注无比的爱,这种爱是源自一种人伦的爱,是来自一种血缘的血液里的爱,是一种来自动物天性的爱,就像动物界的母亲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能去拼命甚至舍弃自己的生命一样。这种源自动物的天性、源自人伦和血缘的爱,很大程度赋予这种爱一种无私、纯洁与美好。
这就是为什么这个被拐卖的孩子的生父母能够去体量自己的孩子,不愿让自己的孩子为难,宁愿自己继续承受一种不够圆满,宁愿继续承受一些哪怕是减轻了很多的痛苦。也许他们只要看到自己的孩子还好好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已经感到无比的宽慰和幸运,再别无他求。而这些,都是源自那种无私、纯洁与美好的真正的父母之爱。
可那对拿钱购买别人的孩子、夺取别人的孩子变成自己孩子的“养父母”,他们所做的一切,他们对这个孩子的一切付出,都是彻彻底底的为了他们自己,为了满足自己做父母的愿望,为了享受家庭的欢乐,为了自己将来有孩子陪伴和给自己养老,而去残忍的夺取了别人的孩子,让别的父母痛不欲生受尽折磨毁尽半生。这里面充斥的是冷漠、自私自利和残忍。
这种极端自私自利的充满罪恶的所谓“父母”,哪会有一丁点的来自人伦与血缘和来自动物天性的温情的爱?他们对孩子的所谓“付出”、“感情”,与那种无私与纯洁的真正的父母之爱相隔十万八千里。他们是人贩子的动力,是人贩子的帮凶,是应该受到严惩的罪恶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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