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如何变成权利? 听王德峰教授讲资本论(一).3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个理论我中学就学过,但一直没有搞明白,听了课后好像明白了一点,法律也是上层建筑的一种。
五、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王教授也举了个例子:70-80年代有一种罪叫“投机倒把罪”,那时候只有国有和集体企业才能从事商品流通活动,个人从事商品流通活动叫“投机倒把、倒买倒卖”抓住要判刑的。但还是有胆大的人从事这种活动,那时候还有一种说法,雇佣7个人以上就叫剥削,改革开放后直到90年代政府提出了要“解放思想”,这些个活动才被承认,叫“搞活经济”,这些人才不会被以“投机倒把罪”被抓,那个时候从事这种活动的人口袋里有大量的超出自身需要的货币,按王教授的说法这些人所拥有的超出自身需要的货币按资本论的说法它不但是资本还是“社会权力”,外资、港商进来了,他们带来了资本,在中国从事雇佣和商品流通活动,一直到了2000年后国家终于出台了物权法。这就是“非理性的社会权力”被论证后成为了理性的“社会权利”法律。
什么叫非理性,就是理性解释不了的东西而不是指没有道理的东西,科学就是纯粹的理性,而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就叫非理性,例如:爱情、悲伤、对死亡的恐惧,为什么世界上有一部分人拥有支配另一部分人的权力这件事,这些东西都是科学解释不了的东西叫非理性。学到这里,我想到现实社会中有这么一种思想认为一切事物都可以用科学来解释来衡量,真是科学神教的信徒,而人类社会实际上是由许多基本非理性事物构成,认识不到这一点,这些人越努力就离真实世界越远。
权力(power)非理性的东西通过意识形态(解放思想)转变为权利(right)理性的法律,这就是资本论的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我也试着拿法国大革命来解释这个理论,不自量力请轻喷。
按我的了解,一开始是因为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一家及其他很多大贵族,生活奢侈、挥霍无度造成入不敷出,借了许多商人的钱还不了,于是大批商人破产,经济萧条且影响到了巴黎的城市居民和许多人的生计,这类人好像还有有个名词叫第三等阶级,于是在部分资本所有者的组织下这些人发动了革命,占领了巴士底狱,制宪会议成为最高立法机关,出台了《人权宣言》,后来的事就不啰嗦了,法国大革命最后结果是拿破仑成了法国的执政,在他的命令下出台了最早的明确保护资产阶级的法律《法国民法典》其核心内容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同时树立了国家拥有军队的概念等等。不过这好像是通过暴力来确定上层建筑,但很难说不是因为资产阶级的利益被侵犯后才有后来一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