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不知道的三国故事(二)敛财卖官
我们来说说“卖官”。按《皇后纪》的记载,是董太后在窦太后(窦妙)逝世(172年)后上台,然后教儿子去卖官换钱的。
范书《皇后纪》:(董太后)使帝(刘宏)卖官求货,自纳金钱,盈满堂室。
我们去翻史料,记载刘宏卖官的时间是光和元年(178年)和中平四年(187年)两次标价。
范书《灵帝纪》:(光和元年)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李贤注引《山阳公载记》:时卖官,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其以德次应选者半之,或三分之一,于西园立库以贮之。范书《灵帝纪》:是岁(中平四年),卖关内侯,假金印紫绶,传世,入钱五百万。
我们再来看看这两段史料的背景环境。
熹平六年(177年),护乌桓校尉夏育夸下海口,说破鲜卑易如反掌。当时东汉帝国正苦于多年被鲜卑侵犯边界,年轻气盛的刘宏不顾蔡邕等人的反对,下诏派夏育、田晏、臧旻三人领兵分三路去打鲜卑,结果被鲜卑首领檀石槐打得一败涂地。
话说这次讨伐鲜卑出征时,掌管国库的大司农都拿不出军费来,只好从地方征调军粮,结果还打输了。
《五行志一》:先是鲜卑前后三十余犯塞,是岁护乌桓校尉夏育、破鲜卑中郎将田晏、使匈奴中郎将臧旻将南单于以下,三道并出讨鲜卑。大司农经用不足,殷敛郡国,以给军粮。三将无功,还者少半。
中平四年(187年)正是全国叛乱的最高峰,发生叛乱的地方有凉州(韩遂、马腾)、荆州长沙郡等三郡(区星、观鹄等)、扬州庐江郡(黄穰)、幽州与冀州(张纯、张举)、并州(南匈奴)、冀州与并州(黑山军),连天子脚下的河南荥阳也有黄巾残余势力发动叛乱。
不难看出:这两次卖官政策出台的背后真相是军费消耗巨大,国库空虚!刘宏被迫搞卖官来改善困境,虽然是饮鸩止渴,但是又简单有效。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同时刘宏卖官也是为了中饱私囊。
再者,在史界有这样一种论调,是说当一个政权一旦出现了“卖官”现象,就是一种快要亡国的信号,这个逻辑思路是“卖官→腐败→亡国”。
我觉得,这个逻辑思路固然可行,但对任何历史时期的卖官问题还是要客观、理性分析,而不是用偏执的方式快速作出判断。
陈志《夏侯玄传》裴注引《魏略》:护军总统诸将,任主武官选举,前后当此官者,不能止货赂。故蒋济为护军时,有谣言“欲求牙门,当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宣王(司马懿)与济善,间以问济,济无以解之,因戏曰:“洛中市买,一钱不足则不行。”遂相对欢笑。(夏侯)玄代济,故不能止绝人事。及景王(司马师)之代玄,整顿法令,人莫犯者。
这就是曹魏帝国魏明帝曹叡执政时期的“私人卖官”现象,蒋济、夏侯玄担任护军时都无法禁止,直到司马师上任后才被禁止。
我们能因此判断:曹叡执政时期的卖官现象是导致曹魏亡国的原因之一吗?显然,后世史家谈及“曹魏禅让于晋”时,个个都去分析司马氏家族的发展情况,根本就没人在意这件事。
实际上,从封建社会时至今日,卖官现象是一直都存在的,无非是私人或者是公办的。如今的史书上成了“私人卖官”嘲笑“公办卖官”是“亡国之举”,这是五十步笑百步,这真是一个很奇怪的论调。
而出现“公办卖官”的原因,一般都意味着国库空虚。例如清朝末年,朝廷开始卖官,就是因为被列强瓜分,赔款割地,乃至和太平军对抗,都拿不出钱来,只好干脆撕破脸皮,直接由官方来搞卖官。
“公办卖官”的好处就是明码标价,童叟无欺。“私人卖官”还有人走茶凉的不确定因素,而“公办卖官”就很简单:一手交钱,一手拿任命书。稳当的很。
在刘宏执政时期,先后有段颎、张温、崔烈、樊陵、曹嵩等人花钱买到三公之位的。除了段颎是边地武人(将领)出身,曹嵩是宦官之后,其他三人都是出自名门世家,而崔烈又是最出名的,留下了“铜臭”的典故。
陈志《董卓传》裴注引《傅子》:灵帝时牓门卖官,于是太尉段颎、司徒崔烈、太尉樊陵、司空张温之徒,皆入钱上千万下五百万以买三公。
在崔烈之后【即中平二年(185年)三月之后。】,陆续登上三公之位的还有:邓盛、张延、许相、杨赐、丁宫、马日磾、刘弘等人。这些人都是出身世家!除了杨赐是刘宏老师之外,其他人谁也不敢打包票说他们没有掏钱。
名士花钱买三公,他们的动机根本是出于期望能够提高整个家族的名誉地位。这样与他人说上一句:“我们家族里可是出了三公的!”——啧啧!倍有面子!
其实说回来,崔烈只不过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所以被人诟病,染了“铜臭”味。等再往后,世家名士们都纷纷掏钱买三公了,都沾了“铜臭”味,“公平”了也就没有了非议。
很多人会认为卖官会导致贪腐。我觉得这个观点必须具体分析。
例如,孟佗与张让的故事。
孟佗并非世家,至少史书上没说他祖宗八辈出了哪个名人、高官,介绍他就只用了四个字:资产饶赡。用现代网络语言来说,他就是个土豪。用史学名词来描述,他就是个地方豪族。
孟佗通过花钱得到张让赏识,再通过张让的运作而当上凉州刺史。他凭借这样的手段当上高官,没人能担保他不会成为一个贪污犯。但请大家注意,就算此时没有“公办卖官”,孟佗的计划还是能够成功的,因为:此时腐败的根源应该是“宦官干政”,即宦官干预官员选拔。
像孟佗这样的案例在史书上还有很多。刘宏搞“卖官”,从钱财流向上看,刘宏是把宦官的非法所得转移到自己的口袋中来。
从任命官员的流程上看,刘宏并未破坏察举制,官员的任命仍然需要经过尚书台的选拔,而真正破坏察举制的是“宦官干政”——是宦官在干扰尚书台的选拔工作。所以说,“卖官”只不过是汉末官场腐败的催化剂罢了,并非可当做主因。
综合看来:刘宏执政时期的“卖官”是有门槛的,而不是普通人只要有钱就能随便买到任何官职,按照前文列的史料记载,普通人花钱只能买到“关内侯、虎贲、羽林”这种低阶侯爵和官爵,若想担任要职,还是必须得通过宦官这条捷径。
当然也有正直的官员拒绝出钱买官,例如:中平二年(185年),河内人司马直担任冀州钜鹿郡太守,不肯出买官钱,行至孟津,自杀死谏。
刘宏见到奏章后,下诏宣布暂停征收修宫钱。实际上不久之后卖官依旧。
范书《宦者列传》:时钜鹿太守河内司马直新除,以有清名,减责三百万。直被诏,怅然曰:“为民父母,而反割剥百姓,以称时求,吾不忍也。”辞疾,不听。行至孟津,上书极陈当世之失,古今祸败之戒,即吞药自杀。书奏,帝为暂绝修宫钱。
刘宏对征收买官钱,是有一定灵活性的,如《山阳公载记》云:其以德次应选者半之,或三分之一。所以有廉洁名声的司马直就减了三百万钱,但他仍然不肯出。
无独有偶,在中平六年(189年),刘宏想提拔羊续为太尉,派左驺【西园负责征收买官钱的人。】去收钱,羊续就丢出一件破棉袄说:“我值钱的家当只有这件棉袄,你要不要?”左驺当然不要,悻悻而归。最后刘宏把太尉的位置给了刘虞,当然刘虞也没出钱【这里的因果关系是:刘宏本来就想让刘虞当太尉,而刘虞推荐羊续等人。结果绕了一圈回来,还是刘虞做了太尉。】。
刘宏卖官虽然是打着“公办”的旗号,但实际上又是他一个人“私办”的。因为所收入的钱财却不是由大司农或少府来掌管(不入国库),而是纳入私囊之中(西园),刘宏在西园设置收取买官钱的机构,统一管理支配。从“家天下”的封建制度模式上看,这并不会影响他的执政效能。
中常侍吕强曾向刘宏进谏:天下财物都是陛下的,何必分公和私?刘宏不听。
范书《宦者列传》:天下之财,莫不生之阴阳,归之陛下。归之陛下,岂有公私?
这原因很简单的,钱入国库,就姓“公”,自己再想取出来用,大臣们会来劝阻,而巧立名目进入西园的钱可以随便自己花。
吕强还在奏章中提到:而今中尚方敛诸郡之宝,中御府积天下之缯,西园引司农之臧,中厩聚太仆之马,而所输之府,辄有导行之财。调广民困,费多献少,奸吏因其利,百姓受其敝。
——这份奏章是中常侍吕强写的,按《宦者列传》记载顺序,应该在中平元年(184年)之前。这里能反映出两个问题:
① 敛财导致大司农和太仆的职务架空,或与西园重叠;
② 因为“导行费”的存在,使民间征调导致官员腐败,引发民怨。
再到中平元年(184年),黄巾之乱爆发,北地郡太守皇甫嵩就上书要求刘宏将西园的财物赏赐给出征将士,刘宏迫于形势,批准此建议。
范书《皇甫嵩传》:(刘宏)召群臣会议,(皇甫)嵩以为宜解党禁,益出中藏钱、西园厩马,以班军士。帝从之。
原来朝廷出兵,竟然不是从国库调取财物,而是从皇帝“私人腰包”里掏钱!从整个东汉帝国的层面上看,刘宏的这种执政模式已经损害了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