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1890年:德皇威廉二世免俾斯麦的首相职?
首先是这件事的评价,我觉得这是一件被过分夸大的事。
那么为什么说它是被夸大的呢?这就要谈这件事的本质是什么。这件事的本质是威廉二世的皇权和俾斯麦所掌握的宰相权之间斗争的体现。这个斗争关系到德意志帝国的体制之争,但这件事只是皇权与宰相权之争的一环。皇帝和宰相的博弈在威廉二世的整个统治时期始终在持续。所以我说它被夸大了。
从帝国的制度上讲,所谓的皇权与宰相权之间的斗争是一个不成立的问题。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为从帝国的制度的角度上讲,皇帝根本就没有什么权力。
皇帝有权召集和解散帝国议会、有权签署和颁布法律,但事实上联邦会议同样有权召集帝国议会,联邦会议三分之一多数要求召开帝国议会的时候,皇帝就必须召开。这一权力的存在客观上取消了皇帝的解散权。根据帝国宪法,联邦会议提交帝国议会,并由帝国议会通过的法案即成为法律。皇帝的签署和颁布权是仪式性权力。
帝国的真正权力掌握在联邦会议手里,但身为联邦主席的皇帝却不是联邦会议主席,联邦会议主席是帝国宰相。
皇帝的军事统帅权受制于俾斯麦和各邦签署的秘约。军队的军事拨款是每七年一次、每五年一次经过议会批准才有的。所以皇帝对军队的征兆、组织、装备的权力也是受限制的。
皇帝在内政、外交、军事上的权力都受到各种限制。在帝国这个体制里最游刃有余、自由自在的人是帝国宰相。
宰相是联邦会议主席是主持联邦会议的人,当他兼任普鲁士总理、外交大臣的时候还手握普鲁士的十七票,而且别忘了联邦会议是闭门会议。皇帝和各邦君主不参加,各邦代表投票即使违背本邦训示也被视为有效票。
也就是说只要各邦代表进了会议厅,连兼任皇帝的普鲁士国王也奈何不的俾斯麦。只要俾斯麦能在联邦会议找到足够的帮手,他们一起通过了一个废黜皇帝的提案,把它递交帝国议会。威廉二世宣布俾斯麦违背了普鲁士巡视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各邦代表违背本邦训示投下的票也是有效的。
威廉二世唯一的希望在帝国议会,但遗憾的是皇帝在议会的发言权也是礼仪性的。真正在议会为法案辩护的人、跟议会党团打交道的人还是俾斯麦。
也就是说至少在理论上俾斯麦真的可以废黜皇帝。这种优势地位是威廉二世愤怒的抗议“问题在于是霍亨索伦王朝统治还是俾斯麦统治?”的根源,也是皇权和宰相权对抗的原因。
但为什么说解除俾斯麦的职位被夸大了呢?原因在于真正剥夺了皇帝权力的不是俾斯麦个人而是帝国的体制。把俾斯麦解职并不等于皇帝在制度上战胜了宰相。
继俾斯麦之后担任宰相的人依然想要掌握俾斯麦式的权力。比如卡普里维和霍恩洛厄都和皇帝对抗。霍恩洛厄曾经抗议说他不是“把皇帝的指示递交联邦会议的秘书”而是“要为政策负责的帝国宰相”。
威廉二世和俾斯麦体制的斗争持续到了帝国的最后一刻,而且始终没有取得成功。他踢走俾斯麦、卡普里维、霍恩洛厄之后才终于占了上风。但比洛又让他遭受惨痛失败,被迫转入守势。所以冯-贝特曼-霍尔维格再次试图利用皇帝的退却和议会合作建立起某种“英国式的立宪政体”。从体制上说威廉二世解除俾斯麦只是这个漫长过程的开始而不是结束。
从外交上说把不续订《再保险条约》归咎于威廉二世也是错误的。因为1890年威廉刚刚踢走俾斯麦,卡普里维远不是“皇帝的忠实奴仆”。他也要捍卫宰相的权力。不续订条约是卡普里维重建德俄关系的计划的一部分,而不是威廉二世的一意孤行。
所以无论是体制还是外交都没有理由认为1890年俾斯麦的去职在德国造成了什么决定性的影响。俾斯麦通过他设计的体制给整个德意志帝国的历史定了调。只要不从根本上颠覆俾斯麦体制,任何人都只能在俾斯麦的基调下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