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面推进法院工作步入新阶段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中指出,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围绕代表审议时提出的1349条意见建议,逐项落实,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动力和实际成效。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笔者认为,人民法院要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必须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
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监督,要把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每“听取一次汇报、旁听一件案件、监督一次执行、参与一次听证、跟踪一件个案、参加一场座谈”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正、高效、文明司法。
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监督,要积极邀请人大常委和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参与调解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在重大部署、重大活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实现法院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监督,要加强对人大批办、督办案件的办理和反馈,力求规范化、及时性。对人大批办、督办的案件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认真予以办理并及时汇报,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使人民法院的工作得到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满意。
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始终是人民法院的工作立场。人民法院必须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支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努力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才能全面推进法院工作步入新阶段,以优异的成绩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