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葡总领馆正确对待郭子麟被捕事件

    与英国在香港问题上严重干涉中国内政的情况不同,葡国在澳门事务上,一直保持中立态度,这既是抱有维持中葡友好关系的诚意,也是基于严格遵守国际公法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尤其是《中葡联合声明》的态度。

    这从葡国驻澳港总领事馆对香港暴徒郭子麟被捕一事的态度,就得到验证。八月二十三日,有十二名违反《香港国安法》而受到通缉追捕的暴徒,乘坐快艇意图偷渡到台湾,向民进党当局寻求「政治庇护」。但在中国海域,被内地广东省海警局人员截获,后经批准被刑事拘留。九月三十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以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乔某某,以涉嫌偷越边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黄某某等十人。

      英国当局不当地介入了此事件,有超过六十名国会议员去信英国外相蓝韬文,促请对方向中国施压,并要求特首林郑月娥及中国当局确保该十二名被扣香港暴徒能够尽快回港审理。联署信也提及其中四人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由此,英国驻香港总领事曾经出面「交涉」,英国政府也计划向香港持有「BNO」的香港居民提供移居英国的便利。

       而在被捕的十二名香港暴徒中,有一名十八岁港大学生郭子麟,是「屠龙小队」成员,被控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香港理工大学冲突事件」中,于弥敦道近窝打老道交界与其他人参与暴动,因而控以一项暴动罪。

      郭子麟持有葡国护照。消息传出后,引发关注。而葡国驻澳港总领事馆在发给葡新社的新闻稿中表述,葡国驻澳门及香港总领事馆获告知,一个在香港土生土长,译音叫郭子麟的葡国护照持有人,涉嫌非法从海路越境离开香港前往台湾,被扣押于深圳。葡国总领事馆在该新闻稿中提及,中国大陆只承认葡国护照为旅行证件,而不赋予国籍身份,这个说法限制了葡国当局以人道主义为由介入,寻求确保被拘留人士的人身安全、受公平对待及有律师辩护。另一方面,根据遵循双重国籍持有者公民保护的两个国家领事关系的国际规例,若个人在自己另一个国籍的国家涉及案件,正式上而言,不会获得葡国领事馆的协助。葡国驻澳门及香港总领事欧冠溢表示,葡国驻北京大使馆及葡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正在协调,与中国大陆当局进行联络。

葡新社的报导引述葡国驻澳港总领事保罗•库尼亚•阿尔韦斯称,当局正与葡萄牙驻北京大使馆及驻广州总领事馆合作,亦正与中国当局联系。而据葡国网媒《observador》较早前报导,葡方外交部至今就事件未有作出公开回应,最多亦仅曾以电话向有关当局查询。报导指曾访问郭子麟的香港代表律师,他指无论葡萄牙驻港或驻澳领事,至今都未有提供任何消息。他提到有代表曾向其表示已正跟进个案,但形容葡方就事件的关注难以令人满意。他又批评葡方与其不断向中方作电话查询,倒不如直接派领事代表前往盐田看守所,暗示葡萄牙领事对此从未有打算。

  葡国方面没有就此事公开出面,而只是询问一下情况,就并没有从外交渠道进行交涉,这足以证明,葡国政府明白到,郭子麟被捕是属于中国的内政,葡国无权干涉。而且更重要的是,新任的葡国驻澳港总领事欧冠溢,比其前任较为正确对待持有葡国旅行证件的澳门和香港的中国公民的国籍问题,愿意遵守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及《中葡联合声明》的有关规定。

     实际上,由于中国政府已经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澳门已经置于中国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因而中国是澳门的主权国。按照《澳门基本法》附件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区实施。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规定,凡具有中国血统的澳门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澳门)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不论其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证件或身份证件,都是中国公民。凡持有葡萄牙旅行证件的澳门中国公民,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可继续使用该证件去其他国家或地区旅行,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因持有上述葡萄牙旅行证件而享有葡萄牙的领事保护的权利。

      而中国政府在《中葡联合声明》的中方《备忘录》也声明,澳门居民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者,不论是否持有葡萄牙旅行证件或身份证件,均具有中国公民资格。考虑到澳门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在澳门特别行取区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允许原持有葡萄牙旅行证件的澳门中国公民,继续使用该证件去其他国家和地区旅行。上述中国公民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地区不得享受葡萄牙的领事保护。

     郭子麟犯案的地点,无论是违反《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犯罪地香港,还是触犯内地《刑法》和边境管理法律的海域,都是属于中国主权管辖的范围内。因而适用上述法律性文件的规定,不得享受葡国的领事保护。这就决定了即使葡国提出任何领事探访以至领事保护的要求,都将会遭到中国有关当局理所当然的拒绝。

    对此,葡国驻澳港总领事欧冠溢及其他馆员,是有着较为清醒的认识的,因而不但是没有像英国那样「大做文章」,而且在其提供给葡新社的新闻稿中,也明确指出郭子麟不会获得葡国领事馆的协助。这是正确的态度,比其前任将持有葡国旅行证件的澳门中国公民,也视为「葡国公民」,呼吁他们进行葡国选民登记,并参与葡国总统和国会选举的投票,要明智得多。如果是其前任仍在,对郭子麟被捕事件,可能又要闹出什么外交事件,至少也是会对葡文媒体说三道四一番。

     实际上,新任葡国总领事欧冠溢,比其前任较为注意维护中葡友好关系,尊重被列为在澳门特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中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去年五月间,刚履任的欧冠溢总领事在接受一份葡文媒体专访时,就小心翼翼地表述,「据估计,在葡萄牙侨民社群中,有六千到七千人在澳门。然而,包括葡萄牙护照持有者,澳门和香港这两个地区,据估计有约十六点五万至十七万人。」这就把葡萄牙社群亦即葡国公民,与持有葡国护照的澳门中国公民,严格地区隔开来。部份澳门居民持有葡国护照,是由于按照其出生时葡国《国籍法》规定而自然取得,并不等于是在民族情感和国家观念上认同葡国,只不过是贪图其出外旅行较为方便而已。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曾经为持有葡国旅行证件的澳门中国公民在台湾读书,被台湾当局依据《港澳关系条例》规定视为「外国人」实施出入境管理,而「大声疾呼」的苏嘉豪,对「郭子麟被捕」这个比「出入境限制」严重得多的问题,却是「粒声唔出」。这证明他在《香港国安法》颁布后,终于认知到「形势比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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