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保的改革,我有个引入“熔断”的想法,大家来商议看看

【本文来自《全民免费医疗的是与非》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医保的根本目的,是能够保障具有生产劳动能力的人,经过治疗能够重返工作岗位,延伸意义,才是即便是医好后,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依然要医,体现的是一种人民为主人公的仁爱精神。医保应该是小病全报销,金额超过一定上限后,进行熔断。应该设计医保缴纳费用和熔断上限的一种动态对应关系。

例如,自行选择每月缴纳100元,熔断上限为100万。200元,300万。500元,上限500万。且缴纳的年限应该是承诺缴纳10年以上,不管是否病亡。现在搞反了,小病自己出钱,个别人报销巨额医疗费,占用公共资源。积极配套国家推荐的大病和慢性病商业医疗保险。不搞细分,什么都一刀切,结果就是少数人的大病无限制的占用公共医疗经费。

对于一些特殊行业,例如警察,士兵等,应该有其他的保障基金,来补充医保熔断后,还想继续医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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