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身经历过一个案件,父亲为了还高利贷教唆未成年儿子自杀的

    天下我嘴笨

    父母故意杀害自己的子女,骗取保险费给自己的父母。这个符合逻辑吗?当然,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肯定是按照能不赔就不赔的原则处置,这也是保险在国内始终推广受阻的原因之一。

我亲身经历过一个案件,父亲为了还高利贷教唆未成年儿子自杀的,就是在欠下巨额高利贷的情况下为其子投保高价值人身意外险,刚过等待期其子便坠楼身亡。死者先天肛门缺失,极度自卑,父母离异,据邻居称他父亲经常家暴,并且坠亡前还与父亲发生过激烈争吵。但是教唆自杀几乎无取证可能,所以其父依然逍遥法外,并获理赔。人性是险恶的,俗话讲虎毒不食子,但人一旦陷入疯狂,子女也是可以舍弃的。

【本评论由风闻社区捞取,来自《从我3年的保险调查工作经验看,警方不给开具意外死亡证明不是不作为,还是顾了全局》一文,仅代表发帖用户观点,标题为小编添加,更多热乎讨论请移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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