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盲法、瑞德西韦及无知者无谓
最近与某医粉讨论双盲法,粉理志而气壮的提出如下观点:
1、 某医是个体化的,每个人不同都针对性的治疗,不能用双盲法。
2、 双盲法是西医弄出来的错误方法,因为西医不是个性化的,所以才能过双盲法。某医不需要过。
3、 双盲法是不科学的。瑞德西韦同样用双盲法,中国说无效,美国说有效。说明双盲法还不是一样各说各话。
乍一听,很有道理。其实不过是望文生义,连什么是双盲法都不知道。仔细告诉他什么是双盲法后,说好象确实有道理,但自己不懂不下结论。无知者无谓,当什么都不懂的时候信心满满独断乾纲,懂一点后反而不敢下结论了。
双盲法的目的是在过程尽可能的去除对结论有影响的主观因素。双是指受试者和批判者双方,为了现实这个双,可能要涉及很多人而不是仅仅2个人。盲是指对结论有主观影响的部分盲,而不是全程蒙住眼睛。
双盲法不是西医的东东,实际上中国在几千年前就在广泛使用。科举就是一个完美的双盲法应用。考生是受试者,阅卷官是结论者,由于文章的评判是难以标准化的,所以要让考生不知道谁给自己批卷,以避免其投其所好的答卷,而问卷官要不知道所批考卷是谁的,以避免因人情事故影响评判。此为双盲法的双方,为此科举制定了试卷严密的处理和阅卷制度(糊名誊录法),并在宋代就完善并延用。
1、 糊名,又称封弥。具体做法是将试卷卷首的考生姓名、籍贯封住或者裁去,以防评卷官徇私作弊。
2、 誊录。实施糊名法的过程中,朝廷发现虽然考官无法看到考生的姓名,但还能认识考生的字迹或暗记,考官仍然能通过辨认字迹或者暗号给考生打高分,舞弊也是可以成功的。于是规定考场内的专门人员用红色的笔抄写一遍,被称为“朱(硃)卷”,朱卷是墨卷的副本,朱卷送给考官进行阅卷,阅卷的主考官和同考官只能看到已经誊录过的答卷副本。这样,阅卷的考官既无法从卷面上获知考生信息,也无法根据笔迹来判断是哪位考生的试卷。
所以说所谓双盲法是西医的东东,某医不需要通过,只是在忽悠和忽弄大众。
我们来看看医学双盲法临床实验的一般设计原则:
1、 临床实验的目的:证明治疗方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受试者制定方案,但因为最终方案要被评审者认可,所以一般在开始时会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
3、 双盲的实施:受试者不知道自己是对照组还是受试组,避免因为个人因素导致主述感受的倾向性以及心理因素对治疗的影响;医生不知道病人是哪个组,以避免倾向性治疗方案。
4、 实验并不表示所有病人都是一样的治疗方案,对于不同的患都可以加入其他的治疗,因为医生不知道病人组,就无法产生倾向性治疗,所以对结果并不会产生影响。
5、 要保证随机性原则,保证分组时不会某种系统性偏差。比如,将重症倾向于受试组,有可能导致本来有效的治疗因为分组原则导致无效的结果。同样,也有可能因为重症的添加治疗方案比受试方案更有效而导致错误的有效结论。
完全个体化的医疗就不能双盲法吗?显然不是,通过以上设计原则我们可以知道,双盲法不是蒙眼看病,也不是不能附加治疗手段。我们可以假设一个粗略的医生无指标双盲法实验:
1、 受试医生确定入组人员,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你说入组还是不入组都行。
2、 第三方将入组人员随机分组,并保密。
3、 受试医生进行个性化医疗,随便医。
4、 实验结束后,受试医生进行判断有效还是无效,随便判。
5、 揭盲统计。
这是最随意的设计,完全无指标,无科学性。入组人员,判断有效完全由受试者说了算,不用科学依据。但由于分组是随机且双盲,受试者的主观判断会平分于两组而被抵消,差异就主要由治疗方案所决定。
那么为什么双盲法是科学的,但在瑞德西韦在中美的实验结果是不一样的呢?这主要是因为中美实验目的是不一样的,设计方案也不一样。
中国的双盲法是验证瑞德西韦对于中国的标准治疗方案是否有效,对照组是实施了中国的标准治疗方案的,同时为了保证受试者的治疗权益,受试组也使用了中国的标准治疗。所以结论应该是瑞德西韦相对于中国的标准治疗方案没有优势,无效。
美国的双盲法是验证瑞德西韦对新冠病毒有没有效,对照组是安慰剂组,显示有效。结论是瑞德西韦对新冠病毒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