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前言
近期看到有人控诉乳制品行业老大、老二种种恶行,信手翻看了一下奶粉标准制修订的相关情况。每个行业的都有水深问题,水性不好,就不深入了。但奶粉这个东西,很多人都有直接或间接接触,家里有婴儿的更关心,但相信很多人对奶粉的标准应该没有具体的认识;网上介绍相关知识很多都是水字数,全无营养。且从岸边往水里瞄一眼吧。
一、GB 19644新标准(征求意见稿)来源
2020年4月8日,在国家卫健委官网上,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征求乳粉等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标秘发〔2020〕2号)。
但是,附件中仅有标准目录,没有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按文件抬头搜索,在其他网站找到了转发卫健委的食标秘发〔2020〕2号文件,带有附件《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诡异的是,按网站的原文链接还是上述卫健委官网。
因此,无法保证找到的标准征求意见稿是真实有效的。
但对照文件内容和相关标准制修订情况的各种报道看,私以为文件是可靠的。
既然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却不提供相关稿件,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经查询,在卫健委官网征求意见的各种函中,部分是提供了标准草稿的。为何会存在这种差异?无从得知。
这种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下,还遮遮掩掩,局限于小圈子,只会引人诟病。
二、GB 19644新版(征求意见稿)和2010版相比,修订情况
三、关于奶粉标准制修订的细节
1、奶粉定义中对生乳加了“单一品种”的限制,以防掺杂、掺假。
但是,在后文的相关检测指标中,没有关于“单一品种”的限制要求、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检测指标。以后实际操作中会如何确保生乳原料不会被混杂?生产过程中不会出现混杂?如何对质量进行监控?暂时存疑。
毫无疑问,混杂的奶粉对婴儿是有害的,消费者关注的是结果。如无具体措施,终究是一个隐患。
2、新版删去了对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要求
主要原料——生乳都要求符合GB 19301,其他原料也要符合食品标准和相关规定,添加剂和强化剂的质量要求却被删除了,令人费解。
虽然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要求有其相关产品标准可依,但是在乳粉标准里面删除了之后,监控奶粉质量时是否还要对这些添加成分的质量进行管控?暂时存疑。
一般来说,按传递链条,产品应当对它的原材料提出质量要求,形成可追溯性。
一般的追溯性手段,可以是要求提供添加剂的符合性证明文件、工厂审查添加剂的购入和使用情况、飞行检查、抽样检验等。
3、标准起草过程的波折
该标准于 2017年11月立项,2018 年 3月,工作组正式向相关单位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的修订意见,2018年6月7日开会讨论修订意见、定下工作安排,2018年7月-8月调研了特色奶畜乳粉,然后花了15个月时间,于2019年11月上审查了标准初稿,之后过了大概4个月,完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如果这是一个很厚、很复杂的标准,花费15~19个月来研究,相信大家都能理解。但这个标准只是修订,并且包括封面总共才5页纸。很明显,大量的时间花在新增的特色奶畜乳粉上面。
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这些特色奶畜乳粉企业和奶农们做好准备适应了吗?
成为强制性标准后,不仅是要求奶粉符合这个GB 19644,这个标准引用的相关标准都要符合,还要要符合国家对强制性产品的生产、检测、认证、工厂管理、监督等一系列要求。
有实力、参与制定规则的企业将会壮大;有实力、但扛不过去的企业会被兼并;没实力的企业将会倒下。
而对奶农来说,工业化生产从来不是温情脉脉的。
对消费者来说,质量提升了吗?监管跟上了吗?建立信心的过程可能很长,但要摧毁信心,只需要一次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