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克的伟大与局限

兰克的伟大与局限

以前的胡扯,曾提到过兰克,和默克尔、歌德、尼采是校友,毕业于莱比锡大学。

兰克是伟大的,他之所以伟大,不仅因为他是写了很多高质量的历史专著,而且在于他提出了辩史料、识本质、写客观的一整套方法,有人称他是“史学客观主义的祖师"。

(一)

先说辩史料。兰克把史料分为一手和二手。如何鉴别,他又提出“外证”和“内证"。

一手史料指一些官方档案文献、当事人书信回忆录等。兰克认为,一手史料是事件的见证人所写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历史事件的亲历者所写的都会成为一手史料。虽然事件见证人的叙述比较可信,但是当事人书史,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自觉或不自觉地隐瞒事实真相。只有官方的档案文献以及当事人当时的书信是比较真实的。

兰克认为,使用二手史料,容易导致在一些问题上得出错误结论,因此,对于具有一定价值的二手史料必须鉴别,不能不加鉴别就应用于历史叙述之中。

兰克曾在笔记中写道:“没有什么能帮我理解历史,除非回到原始的一手史料中”。

弄清真相的第一要务就是鉴别史料真伪。为此,兰克总结了两种方法。

“外证法"是收集并比较不同国家、地区的相关史料,不同历史学家的相关著作,以及同时代其他相关记录等,在比较中确定历史事实。兰克认为,历史事件是复杂的,还原历史必须以大量的史料为依据。虽然他认为最好的证据来自最接近事件的人,当事人留下的档案文献等资料是最可靠的一手史料。但是,可信的档案材料只代表了当时记录者的想法与意图,仍然带有主观性与倾向性。为了消除一手史料中的倾向性与主观性、确保客观地反映历史真相,兰克认为,一手史料越多,每一个史料中的主观性与倾向性就暴露得越明显;应当将不同的相关史料、相关著作都纳入考察范围,在这些相互矛盾又相互佐证的史料中,才能识别史料真伪,或者是通过史料之间的相互印证而对历史事件得出正确的认知。

“内证法"是依据历史著作者的立场,参照著作人的身世、性格、心理等因素,细查历史著作本身内在的矛盾,并结合当时的社会政治文化背景,去辨别史料的价值。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作者的立场与意图,这是“内证"方法的关键和主要辨别方式。在兰克看来,史家出于各种各样的意图从事撰史活动,作者的各自目的不同,基本上决定了著作的主旨和选用史料的标准,这些都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各自具有的价值也因此有所不同。所以,在分析历史著作时,作者的立场意图是不能忽视的重要因素。

(二)

次说识本质。兰克提出要用“直觉”理解史料。为了对“直觉"理解入门,我来一点思维引导,我认为,兰克的“直觉"理解,包含有对历史事件当时当地场境各影响因素掌控后,设身处地的进入和转换角色思考,并理解当时各角色相关行动的动机。

还原历史真相,是一个包含史料收集、鉴别、整理、编排并使之运用于表述的过程。在解决了史料真伪问题后,对史料的整理、编排便是连接史料和对史料理解的叙述的必要环节。史料要被历史叙述者理解后,才能被运用于还原历史真相。史料的理解,在兰克看来主要靠“直觉”。

历史过程中,单个事件是散乱的、脱节的、孤立的,而史料考证方法关注的是单个事件的外在内容,这种以单个历史事件为依托的史料考证方法,只能观察到与单一事件有着时序或空间联系的另一些单个事件。而支配这些单个事件的内在因果关系、最终动因很难探知。因此,仅凭借史料考证方法,无法触及深藏起来的历史事件的另一部分内容的,而这一部分内容又是历史事件的本质。兰克认识到,“纯粹的事实也有精神的内容”,依靠史料考证是无法认知事件所附带的精神内容,还需借用精神的方法,即“直觉"来认知。这种“直觉”,按照兰克的理解,有多种表述形式,如“感悟”、“移情”等。我认为,当进入一定时期的历史客观场景中,叙述者处在当时的历史境遇中会产生什么样的设身处地的认识和行动。换个说法,当时的境遇会让当时历史的角色产生什么思想,支配什么行动。让“直觉"深入地理解单个历史事件和历史整体。“现象的精髓要素,现象的内容,这些只能通过精神领悟(即直觉或感悟)被理解”。深入理解单个历史事件的内容与实质,是史料考证方法难实现的;历史叙述者要进一步深入这部分内容,只 能依靠“直觉"。此外,深入理解单个历史事件和整体,就必然要追溯其最终根源;而“对每一个体、每一整体的最后分析都是一种精神的分析,这种精神分析只能通过一种精神的领悟而被理解”。所以,对单个历史事件以及整体进行深入的分析,本身就是一种“直觉”理解。

“直觉"能触及单个事件之间的一般联系。在兰克看来,“单个事件是作为蕴涵着精神的一系列行动的结果而出现的,恢复历史真相是在组成历史的这些系列事实中认识事情的本来面目,而这些系列事实的总和就是历史”。他认为,应该关注单个历史事件之间的一般联系,这是由历史的构成性质所决定的。

兰克认为,历史现象,“从来不是彼此单独呈现出来的,总是一起共同出现的。我们必须对所有这些方面投入同等的研究兴趣,否则,我们将因为失去对其他方面的理解而丧失了解某一个方面的能力”。而要理解单个历史事件,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研究事件之间存在的一般联系,而这种一般联系实质上是一种“精神的内容”,只能通过“精神领悟(即直觉)”来理解。“直觉"是历史理解的最高方式,也是其最终理解方式。

在兰克的观念里,与史料考证方式相比,“直觉(精神领悟)”是一种更高的认知方式。“直觉"所触及的正是历史的本质与核心内容,并且这些内容只有通过“直觉”才能理解,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三)

三说客观写。

无论采取何种表现方式,对历史真实的追求始终是历史赖以存在的基础。但是,历史是由人来叙述的,人的主观性始终是历史叙述无法摆脱的梦魇。从这一点来说.历史学要成为科学,要与自然科学并驾齐驱,就必然要想办法消除叙述者的主观影响,确保历史叙述能够反映历史真实。

兰克主张史料等同于历史真实,“史料所蕴涵的历史事实”会自动展现出来。经过严格考证的史实为人所知,还需要借助历史叙述这一文字形式。兰克认为历史叙述中的主观性主要来自于叙述者,并且这种主观性取决于叙述者的价值判断,只要“将对权威文献的批判研究、公正无偏见的理解,以及客观的叙述结合起来一一就能使整个真相苏醒过来”。具体而言,就是不折不挠地严格驯服地遵循史料的引导。把诗人的、‘爱国者'的、宗教的和政治党派的都压抑下去,决不袒护任何一方,把自己从自己的书中驱逐出去,决不写任何可以满足自己情感或者宣示个人信念的东西”。这就是叙述历史者要“消灭自我”。“肤浅地来判定历史事物的特征和道德”,不但会在历史叙述中带入主观性与倾向性,甚至连史料的收集整理也会因先人为主的观念而变得主观化,最终不能反映历史真实,或者不能反映全部历史真实。“对真相以及所获得的档案著作进行彻底全面的批判,搜罗没有被伪造的历史著作,这是最重要也是最纯粹的学术目的"。既不能叙述史料之外的内容,更不能超越事实之外作任何价值判断,也不能把当前时代的利益引入历史叙述。

兰克的方法看似客观公正,但兰克的历史叙述也打上了兰克的烙印。兰克的局限也是兰克时代的局限,兰克没有形成也没有完整地接受唯物史观,无法在唯物辩证法指导下认识历史现象,无法揭示社会历史的辩证运动规律。

本文参考资料很杂,我主要做了如何更通俗的工作,个别地方有理解性的原创成分。不妥之处,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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