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餃講耶穌(4)-情感

根據歷史,耶穌確有其人,但他的生平就因為不同宗教取向而有不同解讀。最大的偏差,是一個33歲的猶太人,在死之前是否仍是處男?他生活了33年,最終按《聖經》說法,被釘十字架死亡。他30歲離開家庭外出傳道,根據很多有關他描述的傳說,例如福音書,他是獨身,即從未有過女朋友也從來未結過婚。如果福音書所說屬實,耶穌當然是以處子之身離開這個世界。是耶?非也!

耶穌是一個猶太人。根據當時及現在的猶太風俗,一個33的猶太男人是不可能獨身或當處男。猶太人這個民族非常特別,自認是上帝的選民,所以不會跟其他民族通婚以保持自己的民族純潔性。在這情況下,猶太男子在適婚之年就要不斷“播種”。這種說法可能有點不雅,卻很實在地點出他們的處境,要多生養來讓民族維持下去。猶太人對開枝散葉的觀念,比中國人更甚,因為他們人口比我們少得多。一般情況,猶太人十幾歲就結婚,到30幾歲,應該是好幾個孩的爹了。這是我們通過常理分析,說明耶穌在當時是不可能獨身的理由。

耶穌多年傳教,信眾很多,門徒十二,如果耶穌沒有女朋友或配偶,難道福音書的作者想指出耶穌是男同性戀?會否太前衛了?如果不是,為什麼要刻意將一個人生活重要的一部分抹掉?孔子曰,食色性也。為食好色乃人類天性,為什麼不能談?

作為一個普通人的感情世界,似乎有人想將耶穌這段經歷抹掉。但福音書刻意隱瞞的事,卻在很特殊的場景下露破綻:耶穌不是獨身,他有老婆!

在福音書中,耶穌有十二個門徒,經常跟隨左右,但也提到一個女子,就是很多人“懷疑”是耶穌女朋友的 Maria Magdalene (中文譯作抹大拉的瑪麗亞,或簡稱抹大拉)。有說他是耶穌的其中一個門徒。但福音書對耶穌很多門徒都有描述,唯獨這個“女弟子”就落墨很少,根據福音書說法,她是一個妓女。但這個妓女卻在關鍵的時刻顯露出她的重要性,就是耶穌判刑與傳說他復活的兩場景。

福音書在這兩個場景提及她,正好說明她跟耶穌的關係非比尋常。

第一個是宣判耶穌死刑的場景,這樣的情況,任何社會、任何民族或文化,都會通知受刑者的直系親屬或配偶。耶穌判刑,最傷心的不是他那十二個日夕相隨的弟子,而是這個福音書不想多談的妓女。

另外一場景,就更明確抹大拉的地位:她是耶穌的配偶。

首先我們要瞭解一下猶太人的風俗,特別是他們的葬禮習慣。猶太人有兩種入葬儀式,首先是死了的人由他最接近的女性親人將他的屍體擦乾淨,再塗上一層膏油,然後用裹屍布包紮。這是第一個安葬儀式。之後他的後人,會將他的屍骨找出來,再跟其他家族中人的屍骨合葬,或者叫做骨棺。在這個合葬或骨棺的場合,就會清楚說明骨棺裡面屍骨的身份,讓他們後世家族人士辨認。

如果死去的人在死的時候沒有結婚,這樣塗抹屍身的工作,就是他的母親,或姐妹,或家族中更偏遠的女性成員。如果已經結婚,這個工作絕對不能外求,一定是他的妻子。

因為這樣的風俗,抹大拉在耶穌死後,往他的墓穴幫他清潔屍身與包裹工作。也是這樣,她發現耶穌的屍首不見了。福音書說,耶穌復活了,而耶穌復活的消息是通過抹大拉傳揚開去。基督教的教義是基於耶穌死而復活這重要神蹟,這神蹟卻是通過一位被福音書刻意低貶的女士來傳揚。

福音書刻意低調處理耶穌跟抹大拉的關係,也許因為種種我們不懂的原因,可以理解;但指耶穌的配偶是一名妓女,相信非一般人能明白與接受。如果福音書的作者那麼尊敬耶穌,為什麼他要說耶穌的妻子是妓女?這是什麼邏輯?

如果抹大拉是耶穌的妻子,跟隨他多年,抹大拉肯定為他生了後嗣。為什麼福音書不談這些重要細節?

耶穌有否結婚及有否後代等問題,如果放在一個普通歷史人物身上,那是比雞毛蒜皮還瑣碎的事,但放在耶穌身上就非常不得了。如果能將這些史實還原,相信會顛覆整個基督教世界與傳統教會。

西方文學有一很特殊的創作領域,就是圍繞這課題,或者我們可以用聖杯文學來形容。聖杯文學的特徵有點像我們的武俠小說,基於某些傳聞再加無限想像。西方文學的傳聞就是對耶穌家族的懷疑,並引申到耶穌血脈跟教會兩千年的鬥爭。聖杯文學又會牽扯到歐洲騎士團的傳說,鬥爭畢竟需要武力,中西方文學在這問題上都很一致。聖杯文學比較讓人觸目與成功的是十年多前那本《達芬奇密碼》,它的全球銷量僅次《聖經》。人家花了兩千年積累下來的功夫,它一年就追上。似乎西方世界的朋友,更喜歡聽一下跟《聖經》不同語調的聲音。

基於對歷史的尊重,如果一個傳說可以將一個重要歷史人物的婚姻狀況隱瞞,更對他的配偶作羞辱性宣揚,特別之處是傳說作者對歷史人物無限崇拜,這樣的傳說還值得信賴?它的其他傳說內容,又有多少真實性?

耶穌的感情世界是耶穌研究最重要一環,如果他這段感情經歷能還原真相,確實會顛覆了整個基督教世界與打破很多人的飯碗。不要說得太久,就算兩百年前提出這樣的質疑,可能會上絞刑架。五百年前肯定被火刑伺候。蝦餃有幸生於文明世界、開放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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