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会被判处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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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律先生

620多年前,浙江人石允常遇到一个犯愁的事情:在他辖区内,有一个太监,强奸了女人,怎么办?

不管吗?这不是自己正直的作风!管吗?但是太监都没有那玩意了,如何能强奸女人呢?不仅要得罪人,还惹别人笑话!

管他了,遵循自己的良心吧!他勇敢地作出判决。但是这事闹得很大,闹到了朝廷,最终还是皇帝朱元璋做主,给砍了!

但是,这个案件变成了石允常人生的转折点。太监帮心里恨他,诬陷他,最终降职到了常州府,做了一个副职。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国朝献征录·卷八十三》载:

常州府同知石允常传:

石允常,字恒德,浙江宁海人。

允常廉知其女为阉宦逼奸而死,受其诉,

闻于朝,捕宦抵大辟,群宦衔之,

巧构允常,左迁常州府同知。

常州府治所在武进,也是今天常州市武进区。

被砍的太监,和被贬的石允常估计都没有想到,就在这个武进,会走出一个人,掀起了一场舆论的风暴。

这场风暴与太监的罪行有关,而这个人,就是从常州市武进区走出来的千亿富翁: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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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说的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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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被砍的太监,估计做梦都没有想到,如今的法律会如此宽容与和善。

按照今天的法律来看,他再祸害几个姑娘,都不会被杀头,最多判5年!如果花钱够爽快,运作得好,不过一两年而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

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个时代的刑法,有点“处女膜情节”:强奸侵犯的好像只是人的身体,侵犯的是“阴道”,而不是人的尊严。

王振华想,幸好遇到了这个时代!

所以,必须“插入”,才能够得上强奸罪既遂,性器官接触的不算,非性器官接触的更不算。

很显然,太监这个物种,不能“插入”,不管他多变态,多折磨人,多摧残人的尊严,他都不能算是强奸。

我其实很好奇的,既然“强奸罪”的客体侵犯的是人的性自主权,是人的尊严,为何非得要“插入”说呢?

为了定罪,我们去问受害的姑娘,你被XX了吗?文明的人,怎么能如此残忍?!

也许,有人会说,对孩子的保护就很严,性器官接触都算是强奸。可是,如何定义接触呢?性器与孩子的隐私部位接触才算吗?别的接触方式不算吗?

如果强奸必须是对“阴道”的冒犯,那强奸罪的定义方式就是非常不文明的,这应该改!

此刻,我们讨论的火力不该是一个律师怎么说,而是趁此讨论如何改变这个罪的构成。

否则,王振华们依然在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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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一种启发,也许也是一种暗示。王振华的家乡往北300多公里,宿迁。

这里也走出了一个人,以自己的行为给我们上了一趟“强奸”法律课,可惜我们都没有认真听进去。

这就是我们的东哥。他在明尼苏达州涉嫌犯罪的那事,也是强奸。多亏了他的良苦用心,我们知道了强奸罪可以如此细化:

他犯的事情,被定义在明尼苏达州刑法的609.342S1(C)中,其中的S1指的是该罪名中的第一个细化部分(subvision 1)。这部分讲的犯罪的具体定义:

对他人实施性侵行为(sexual penetration)

或与年龄低于13岁的人有性接触

都会被认定为一级刑事强奸罪。

因为东哥这场轰轰烈烈的“两分钟”,我们还进一步知道了加州刑法典又是如何细化强奸罪中的“性接触”:

加州刑法典第243.4条,

性接触发生在未经他人同意或违反他人意愿时,

接触该人的隐私部位,

处于以下目的:性满足,性唤醒,性暴力。

王振华的那有效“5分钟”,是不是有这三个目的呢?难道,他还能在房间内,对那小孩子做思想教育?

另外说一句,加州刑法典的289条,还有一个类别:强行插入异物。该罪处理性器官之外的异物插入的问题,例如包括手指、或棍子等等。处罚与强奸相同。

而在德国,对儿童的保护更上一层楼:性侵不仅指成人与儿童身体私密部位发生直接接触,非身体接触的行为同样属于儿童性侵范畴,如向孩子裸露性器官,展示或者与其一起观看黄书、黄片,拍摄和传播儿童黄片等。

德国法律规定,14岁以上的成年人或青少年,对未满14岁的儿童有上述行为,无论是否自愿均属于性侵,要受到刑法制裁。而德国刑情节十分严重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监禁。

但是我们好像对这样细化,毫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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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因为东哥的事情,我还以为美国的法律、德国的法律和我们六百多年的明朝法律一样呢:管你是不是太监,行不行,几分钟,只要干了这事,都要重罚!

六百多年过去了,为何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思考反而倒退了?

像王振华律师在微博里为他辩护的那样,小女孩的隐私部位“撕裂”与王振华的器官无关?难道非得要通过器官吗?

我们保护的不是人的尊严?不是小孩子的尊严与未来吗?

东哥现身说法,给出了这样细节、细致的“强奸罪”定义,居然激不起我们去研究、讨论的热情。这太委屈他了。

当然,更冒火的或许是常州府同知石允常!

他要是想到自己新辖区的王振华,干了这样的事情,还只判5年,还继续上诉想无罪,估计都要气得从坟里爬出来:

600年前的环境那么恶劣,老子都敢重判这种混蛋,你们怕个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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