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恩·克拉考尔:荒野生存 (IN TO THE WILD)-PART6

 第十六章 阿拉斯加荒野

    我希望拥有原始生活的简单、纯朴,还有其他种种;远离一切文明的矫饰习性、偏见和缺陷。。。。。。在孤寂而壮丽西部荒野中,可以更真实地了解人性以及人性的取向。最好是雪季,让我能体验磨难带来的快乐和危险带来的新奇。

                 ——埃文斯(Estwick Evans)

                 《1818年冬春,徒步走过西部 2000公里》(A Pedestrious Tour,of FourThousand Miles,Through the Western States and Territories,During theWinter and Spring of 1818)

对厌烦人和厌烦工作的人而言,荒野充满了吸引力,它不仅让人逃避社会,而且对浪漫主义者来说,它是以礼拜仪式修炼神性的理想舞台。荒野的孤寂和绝对自由,创造了完美的布景,容许忧郁,抑或狂喜。

            ——罗德里克。纳什(Roderick Nash)

            《荒野与美国心灵》(Wilderness and the AmericanMind)

     1992年4月15日,克里斯。麦坎德利斯坐在一辆车运向日葵籽的卡车的驾驶室里,离开南达科他州迦太基市,开始了“伟大的阿拉斯加冒险旅行”。三天后,他在英属哥伦比亚罗斯维尔市越过加拿大边界,搭车向北经过斯库羌克、雷迪厄姆枢纽、路易丝湖、贾斯珀、乔治王子市和道森克里克——他在这个市镇中心拍了一张路标的照片,标明阿拉斯加高速路的正式起点。路标上写着:“0,费尔班克斯, 2451公里。”

    在阿拉斯加高速路上搭车很难。在道森克里克市郊区,沿路经常可以看到看到十来个神情忧郁的男女,伸着大拇指想搭便车,有的甚至一等就一周,甚至更久。不过麦坎德利斯倒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4月21日,离开迦太基才6天,他就抵达了位于育空地区边缘的利亚德河温泉区。

    利亚德河有一个公众露营区,木板路从这延伸800米,越过沼泽,便是许多天然温泉池,这是阿拉斯加高速路上最受欢迎的停靠站,麦坎德利斯决定再这里待一下,泡泡水、放松一下筋骨。他泡完温泉,打算再搭便车往北方去的时候,却发现运气变坏了,没有人要载他。

    抵达利亚德河两天后,他仍然待在当地。

    一个清爽的星期四早上6:30,地面仍冻得结结实实,盖洛德。斯塔基(Gaylord Styckey)从木板路走到最大的几个温泉池边。他没想到还有其他人,因此当他发现已经有人在氤氲的水中时,非常惊讶。

    那名年轻人自称亚历克斯。

    斯塔基 63岁,是个秃头、快乐、红光满面的印第安纳人。他在餐饮业工作了40年,退休后客串兼职运送房车,从印第安纳到阿拉斯加费尔班克斯一家车行。他告诉麦坎德利斯他的目的地时,这孩子大叫:“嘿,那正是我要去的地方!我已经被困在这里好几天了,搭不上便车,你介不介意我搭你的车?”

    “噢,”斯塔基答道,“我很乐意,孩子,但我没办法,公司严格规定禁止让人搭便车,这可能害我丢掉工作。”但他和麦坎德利斯在充满硫磺气息的烟雾中谈的越老越投契,他开始重新考虑。“亚历克斯仪表整洁,头发也剪得短短的,通过他的谈吐我知道他很聪明,并不像通常搭便车旅行的人。我总是对搭便车的人很警惕,总之,过了半小时后我说:‘这样吧,亚历克斯,利亚德离费尔班克斯大约有1600公里远,我搭你一半路程,到怀特霍斯市。你可以从那里再搭便车抵达目的地。’”过了一天半,他们抵达了怀特霍斯市——加拿大育空地区首府,也是阿拉斯加公路上最大的都会城市。斯塔基很喜欢麦坎德利斯,于是他改变主意,愿意让麦坎德利斯搭全程。斯塔基说:“刚开始,亚历克斯并不开朗,不说什么话。但这是长途旅程,我们在颠簸的路上相处了三天,后来他放下了戒备之心。他是个好孩子,谦恭有礼,从不骂人,不说脏话。看得出他出身于好家庭。他经常谈起他妹妹,我想他和家人合不来。他告诉我他爸爸是个天才,是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的火箭科学家,但他曾重婚——这令亚历克斯很反感。他说大学毕业后,他已有好几年没见过他们了。”

    麦坎德利斯很坦白地告诉斯塔基,他计划整个夏天独自待在荒野中,远离世俗。“他说他从小就一直想做这件事。他说他不想看到任何人、不想看到飞机、不想看到任何文明的痕迹:他想证明他能够独立,不需要其他人的帮助。”斯塔基说。

     4月25日下午他们抵达了费尔班克斯,他们来到一家杂货店,斯塔基为他买了一大袋大米:“然后亚历克斯说他想找个学校,去查些资料,如哪些植物是可食的等。我告诉他现在时间还太早,积雪还很厚有八九十厘米高,地上什么都没长。可他主意已定,他对有机会开始冒险感到很兴奋。”到了下午5:30左右,斯塔基开车到位于费尔班克斯西边的阿拉斯加大学,麦坎德利斯在这里下车了。

    下车时斯塔基对他说:“亚历克斯,我送了你1600多公里的路,一连三天请你吃饭,你从阿拉斯加回来后,至少要寄封信给我吧。”他答应了。

    “我也建议他给他父母打电话。我无法想象还有什么事能比儿子长期在外,却不知下落,不明生死更让父母揪心的了。我对他说,‘这是我的信用卡号码,求你打电话给他们!’可他回答,‘也许我会,也许我不会。’他离开之后,我才想起来,‘哎呀,我怎么没想到留下他父母的电话号码,自己打电话给他们?’但事情发生得实在太突然了。”

    放下麦坎德利斯后,斯塔基开车进城,把房车送到车行,验收新车的人已经下班回家,下周一上午才上班,斯塔基只好在费尔班克斯又消磨两天,才能搭飞机返回印第安纳。周日上午他有空,便去了阿拉斯加大学:“我希望能找到亚历克斯,和他再相处了一天,带他观光或做点别的。我开车四处寻找,找了几小时,但连个影子也没瞧见。

    他已经走了。”

    麦坎德利斯周六晚上和斯塔基分别后,在费尔班克斯附近度过两天三晚,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大学里。在校园书店里,最底下一层的书架上全是介绍阿拉斯加区的书,麦坎德利斯找到一本悉心研究的该区可食植物实用指南:《塔奈纳植物指南——阿拉斯加中南部狄纳伊纳印第安族的人类植物学》,作者是普里西拉。拉塞尔。卡里(PriscillaRussell Kari)。此外,他还在收银员身旁的明信片架子上,选了两张北极熊的卡片,把他最后的音讯从大学邮局寄给韦斯特贝格和伯雷斯。

    麦坎德利斯在分类广告中看上一把二手手枪,一把半自动的 0.22口径雷明顿,,有4-X-20的瞄准视野和塑料枪柄。这是一种被称为尼龙66的手枪,已经停产,不过因为它很轻,又恨好用,所以很受阿拉斯加设阱捕兽者的喜爱。他在某个停车场买到了这把枪,可能花了125美元,接着又在附近的枪械店里买了4盒百发子弹。

    麦坎德利斯在费尔班克斯完成最后的准备后,背上行李,从大学校园向西出发。离开校园之后,他路过地球物理研究所,这是一座用混凝土和玻璃建成的高大建筑,建筑顶是个很大的卫星接收器,也是费尔班克斯天际线最独特的地标之一,这个接收器用来接收由沃尔特所设计的合成孔径雷达传出的资料。事实上,沃尔特在发射台做设计时,还曾经亲自到费尔班克斯,也亲手写了一部分天线运作的关键软件。

    当麦坎德利斯走过地球物理研究所时,是否曾想到他父亲?我们无从可知,他并没有留下任何记录。

    夜晚,寒意阵阵,麦坎德利斯在城西约6公里一处白桦环绕、冻得瓷实的地上搭起帐篷,这里离能够俯视戈德希尔加油站的山顶不远。

    距他的营地不到50米处,有一条通往乔治帕克斯公路的斜坡路,这条路能带他走进斯坦佩德小径。4月 28日麦坎德利斯早早醒来,就这黎明前的曙光走下公路。令他惊喜的是,第一辆经过的车就停下来载他一程。这是一辆灰色的福特小卡车,车后贴着这些:“我钓故我在。彼得斯堡,阿拉斯加。”卡车司机是一名电工技师,要前往安克雷奇,他叫吉姆。加利恩,年纪比麦坎德利斯大不了多少。

    三小时后,加利恩将卡车驶离高速公路,朝西继续驶进一条积雪不化的小路上,尽量行驶到车子能远到最远处。麦坎德利斯在斯塔佩德小径下车时,气温约在零度左右,晚上还会更低。覆在地面上硬邦邦的春雪近50厘米厚。就要独自踏上阿拉斯加荒野了,麦坎德利斯兴奋不已。

    麦坎德利斯穿着人造皮大衣,一路期待地在小径上跋涉,肩上挂着他的来复枪。麦坎德利斯所带的惟一食物时一袋10斤重的大米,还有加利恩给他的两块三明治和一袋玉米片。一年前,他仅靠5斤米和用廉价钓竿钓起的鱼,在加利福尼亚湾附近生活了一个多月,那次经历让他对自己充满信心。他相信自己能找到足够的食物,在阿拉斯加荒野中生活更长时间。

    在麦坎德利斯半满的行李中,分量最重的是他的书:九到十本平装书,大部分都是在尼兰市时伯雷斯送给他的。这些书中有梭罗、托尔斯泰和果戈理的作品,不过麦坎德利斯并不是假充文学作品内行;他只带自己喜欢的书籍,包括克里克顿(Michael Crichton)、伯西格(Robert Pirsig)和拉摩(Louis L’Amour)等人的畅销作品。他忘了带纸,因此在《塔奈纳植物指南》的空白页上记下简明的日记。

    斯坦佩德小径位于希利的终点。每到冬季,就有赶狗拉雪橇的人、滑雪旅行者和雪地机动车迷来到这里,直到3月底或4月初,冰冻的河水开始融解时。在麦坎德利斯走进荒野之际,较大的河流水面并未结冰,没有人会在小径里待上两三周。他只有沿着装载货物的雪地机动车在地面上留下的模糊痕迹向小径深处走去。

    麦坎德利斯出发的第二天就抵达特科拉尼卡河,虽然河岸上还有溢水冰冻形成的锯齿状搁板,但是还不能形成横跨流动河水的冰桥,他只好涉水而过。1992年 4月初,冰雪大面积地融解过一次,之后天气又冷下来,因此麦坎德利斯过河时,水位很低,也许最高只到大腿,于是他很顺利就走到对岸。可是他从没有想过,横跨这条河对他而言,其实就像当年凯撒度过意大利北部的卢比肯河合庞贝决战时一样,是破釜沉舟的做法。在麦坎德利斯缺乏经验的大脑里,他从来没有想过,两个月后,特科拉尼卡河上游的冰河和雪原在夏天融化之后,所排放出来的流水使这条河水位暴增十多倍,使这条河变成又深又急的激流,和4月间他轻松地涉水而过的小溪,完全不同。

    通过麦坎德利斯的日记,我们了解到, 4月29日他在冰上跌了一跤,可能是在特科拉尼卡河西岸横越一些海濑所筑的水塘时发生的,不过并没有迹象显示,他是在这次受的伤。第二天,他沿小径攀上一个小山头,在这里他第一次看到麦金利山炫目的白色屏障。隔天,5月1日,在距离加利恩让他下车的地点约30公里处,他发现了苏珊娜河畔那辆破旧的公交车,里面以备有床板和炉具,上一位访客留下了火柴、防虫药等必备物品。他在日记中写道:“神奇公交车日”。他决定在这辆简朴舒适的车子里待一阵子。

    他很高兴找到这个地方。在公交车里,在一片架在破窗户上、饱经风霜的夹板上,他草草写下欢欣鼓舞的独立宣言:两年来他四海为家,没有电话、没有游泳池、没有宠物、没有香烟。完完全全的自由;一个极端主义者,一个唯美的旅行者,他永远在路上。他逃离亚特兰大。

    你不会回头,因为“西部是最好的”。如今经历两年的流浪,最伟大的历险终于来临了。致力摒弃内心的虚妄,追寻精神的升华。十天十夜的货车和搭车之旅,终于带他到伟大的银色北地。毋须再忍受被一直逃避的文明荼毒,他独自走在大地上,迷失在荒野中。

    亚历山大超级流浪汉

     1992年5月

    然而,现实却很快地被打破了麦坎德利斯的幻想。猎物很难打到,他在树林中第一周的日记里写着:“虚弱”、“被雪包围”和“灾难”。

    5月2日他见到灰熊,却没有开枪射击;5月4日,他开枪猎鸭但没射中;5月5日终于射中一只松鸡,也下了肚;但此后一无所获,直到5月9日,他猎获一只小松鼠,那时他已经“第四天饥荒”。

    不过,不久之后,他的运气越来越好。在5月中旬,艳阳高照,阳光洒满大松林,太阳每天落入北方地平线的时间不到4个小时,所以即使在午夜时分,天空依然亮得足可阅读。此时除了朝北的坡地和阴影中的深谷外,地面上的雪堆已经化尽,露出了上一季的玫瑰果实和越橘,足以让麦坎德利斯可以采食很多。

    他的猎物也越来越多,接下来的6周,他经常可以吃到松鼠、松鸡、鸭、鹅和豪猪。5月 22日,他的一颗臼齿的齿冠掉了下来,但这似乎并没有影响他的兴致。因为第二天他登上了位于公交车北面的900米高的圆形无名山丘,清晰地看到了整个冰封的阿拉斯加山区,以及绵延数里的无人荒野。他当天的日记一如往常一样简洁,但却充满欢乐:“登上!”

    麦坎德利斯曾经告诉加利恩,他在荒野里也准备不停地行走。“我要出发向西,”他说,“也许我会一直走到白令海。”5月 5日,在公交车里待了4天之后,他又重新开始了在路上的旅程,从美能达相机中找到的快照来看,他似乎找不到(或是故意离开)已经模糊不清的斯坦佩德小径,往西北越过苏珊娜河的山坡而转向左,边走边打猎。

    他走得很慢,为了觅食,他每天不得不花大半的时间跟踪猎物。冰雪融化后,他所走过的路径已变成了泥泞的厚苔沼和无法穿过的桤木。此时麦坎德利斯才理解北方极地流传的至理名言:“如果想穿越荒野在陆路旅行,宁可选择冬天,也不要选择夏日。”

    他原先打算步行800公里前往海滨,可后来证明这个想法明显是个错误,麦坎德利斯重新考虑他的计划。5月 19日,才向西走到离公交车不到800公里的托克拉特河,他便返回。一周后,他又回到被弃的公交车,显然他并没感到什么遗憾。他认为苏珊娜河的流水湍急狂野,很合他的口味,而废弃公交车也很适合作为整个夏天的大本营。

    讽刺的是,围绕在公交车四周——麦坎德利斯决定要“迷失在荒野中”——的这片荒野,如果按照阿拉斯加的标准来看,根本算不上荒野。因为在它东边不到50公里处,就是交通要道——乔治帕克斯公路;而背面20多公里处,也就是山脉峭壁外,就是每天有数百名游客喧闹涌入的德纳里国家公园,国家公园管理局员每天都会巡逻。麦坎德利斯这位“唯美旅行者”有所不知的是,公交车方圆10公里之内,就有4间山林小屋(虽然在那年夏天没有一间有人住)。

    虽然公交车距离文明那么近,但麦坎德利斯却与世隔绝。他在荒野里待了近4个月,在此期间他连一个人影也没见到。最后,苏珊娜河畔竟荒僻得令他丧生。

     5月的最后一周,麦坎德利斯把他仅有的几件物品搬进了公交车,在一片羊皮纸般的桦树皮上,写下了几件要做的家务杂事:从河里寻找冰块并贮藏,以供冷藏肉类之用;用塑料覆盖公交车原是窗户的地方;贮存木柴;清理炉子里堆满的灰尘。而在标明“长期”的那一栏下,他列出了更具雄心的任务“描绘这个区域的地图、准备一个临时浴缸、收集毛皮和羽毛缝制衣服、在附近的小溪上搭建一座桥、修理餐具、在树皮上刻制出打猎地图。

    他在日记里列出了多次打猎的收获。5月28日:“美味野鸡!”6月1日:“5只松鼠。”6月2日:“豪猪、松鸡、4只松鼠、灰鸟。”6月3日:“又一只豪猪! 4只松鼠,两只灰鸟。” 6月4日:“第3只豪猪!

    松鼠、灰鸟。”6月5日,他射获一只和圣诞火鸡一般大的加拿大鹅;接着,6月9日,他猎得最大战利品:“驼鹿!”因为兴奋,这位骄傲的猎人拍了一张跪在战利品旁的照片,他得意地高举着步枪,五官因惊喜而有些扭曲,就像失业的看门人到雷诺去赌博,结果竟然中了百万美元的头彩一样。

    麦坎德利斯很清楚,要想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下来,狩猎是不可避免的,但他对杀生一直有矛盾的想法。射杀这只驼鹿之后不久,这种矛盾很快演变成了悔恨。它并不太大,也许只有两三百公斤,但肉的分量却很大。麦坎德利斯觉得如果浪费掉这些食物,在良心上说不过去。

    因此他花了六天时间,忙着在它腐坏之前保存起来。他在大批蚊蝇四处飞舞之下,屠宰了鹿的尸体,把鹿杂炖着吃,接着又辛苦地在公交车下布满石头的溪岸挖了一个洞,想用烟熏制那些已变成紫色的庞大肉片。

    阿拉斯加的猎人都知道,在荒野中保存肉类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它们切成薄片,再挂在临时搭成的架子上风干。但麦坎德利斯却天真地听从了南达科他州猎人的话,他们教他烟熏,可在当时的环境下,这是比较困难的事情。6月10日他的日记中写着:“屠宰非常困难,蚊蝇成群。取下了肠子、肝、肾、一枚肺、肉片,后臀肉和腿都丢入溪流。”

     6月11日:“取下心脏和另一枚肺、两只前脚和头,其余丢入溪里。

    拖到洞附近,尝试烟熏后保存。”

     6月12日:“取下一半的胸腔和肉排。只能在晚上工作。继续烟熏。”

    6月13日:“把剩下的胸腔、肩部和颈部拖进洞里,开始熏制。”

     6月14日:“已经长蛆了!烟熏似乎无效。不解,像是一场灾难。

    真希望没有杀这只驼鹿。真是我生命中最大的悲剧之一。”

    他决定放弃了,并把残余的尸体抛给狼吃。虽然他严厉地责备自己浪费这个他亲手取得的生命,不过第二天,他有所好转,因为他的日记中记载着:“以后学会接受自己的错误,不管是多大的错误。”

    在驼鹿教训之后不久,麦坎德利斯开始阅读梭罗的《瓦尔登湖》,在“更高的规律”那章中,梭罗反思饮食的道德。麦坎德利斯重点标出以下语句:“在捉了、洗了、煮了、吃了这些鱼之后,我也并不觉得它给了我什么了不起的营养。既不足道,又无必要,耗费却太大。”

    麦坎德利斯在页百处写下“驼鹿”

    “驼鹿”二字,同时,又在同一段文字上画了记号:反感吃肉并不是因为经历,而是一种本能。贫苦、简朴生活在许多方面都显得更美,虽然我并未这么做,不过我至少努力去做,这使我感到愉悦。我相信每一个希望身心能保持在最好状态的人,都会特别地避免吃肉,还要避免多吃任何食物。。。。。。

    要准备,并烹调这样简单、这样干净,而不至于触犯了你的想象的食物是件困难的事。不过,我想,身体固然需要营养,想象力同样需要营养,二者应该同时得到满足,这也许是可以做到的。有限度地吃些水果,不必因此而替胃囊感到羞耻,这块不会阻碍我们最有价值的事业。但要是你在盘中再加上一点儿的佐料,这就要毒害你了。

    “是的,”麦坎德利斯写着。两页后,他接着写:“食物意识;专心地吃,专心地煮。。。。。。神圣的食物。”在书中他写下日记,宣告:我重生了,这是我的黎明,真正的生命才刚刚开始。

    用心地生活:关注生活的本质,持续注意周围环境及与之相关的事物,例如,一份工作、一项任务、一本书及任何需要有效专注的东西(环境本身没有价值,价值在于建立了关系的环境。所有真正的意义存在于个人与现象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存在于它对你的意义)。

    食物伟大神圣,维持生命的热度。

    实证主义,生命美所赋予的无极欢乐。

    绝对的真理和诚实。

    现实。

    独立。

    终结——稳定——持续。

    麦坎德利斯逐渐从自责浪费驼鹿肉的情绪中恢复过来,一直持续到7月初,这段时间,一切都是简单美好的,可是随后却出现了两次关键性的挫败。

    显然,麦坎德利斯对这两个月来在荒野的孤独生活很满意。他决心回归文明。是时候给这个“最后、最伟大的冒险”画上句号了,是回到男人与女人的世界的时候了。在那里,他能够举杯畅怀,大谈哲学,以自己的故事让陌生人倾心。他似乎对自主权不再那么极端,不那么坚持与父母分离。也许他已经准备要原谅他们的不完美,甚至准备要宽容自己的不完美。看来,他有可能已经做好回家的准备。

    不过,也许什么都没有;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推测。但是他打算走出来,这点事毫无疑问的。

    出发前,他在一片桦树皮上写下:“缝补牛仔裤,刮胡子!打包。。。。。。”他把美能达相机放在空油桶上,拍了一张挥舞着一把黄色的一次性剃须刀,露齿而笑的照片,他的脸上刮得干干净净,军用毯上剪下来的补丁缝在肮脏牛仔裤的膝头。他看来还算健康,但瘦得可怕,他的两颊深陷,颈部肌腱突出,看起来就像绷紧的电线。

     7月2日,麦坎德利斯读完托尔斯泰的《家庭幸福》,在几段令他感动的文字下画了线:他说人生中惟一确定的幸福,是为他人而活,他是对的。。。。。。

    我已经经历很多,现在我觉得自己已经找到幸福所需要的东西。在乡间过着宁静的隐居生活,对善良而不习惯蒙受他人恩惠的人们有所助益;做这些可能有意义的事。休息、自然、图书、音乐、对邻人的爱——这就是我的幸福观。还有,最重要的是,你得找个伴儿,以及孩子——人之常情,还期待什么呢?

     7月3日,他背起背包,开始30多公里的远足,想走到路况较好的路上。两天之后,已经走了一半,他在大雨中到了一个海濑筑的水塘区,这些水塘阻断了通往特科拉尼卡河西岸的路。4月份的时候,这些水塘还结着冰,没有任何障碍。可现在这些水塘成为了1万多平方米大的湖,淹没了小径。为了避免涉水穿过幽暗的及胸高的湖水,他登上险峭的山坡,绕过北边的水塘,然后又向下走到峡谷口的河边。

    他第一次渡河,是在67天前仍有寒意的4月,当时这里的冰雪尚未完全融化,水深仅及膝部,可以涉水走过。然而,7月5日,因雨水和阿拉斯加山上冰河融雪,特科拉尼卡河水位高涨,河水冰冷而湍急。

    从远处的河岸走上公路就容易了,但如果想要抵达那里,他得先通过一个近30米宽的河道。河水因为冰河的沉淀而混沌,颜色呈现水泥的色泽,只比它结冰时的温度稍高几摄氏度。河水太深,无法涉过,且发出汽车般隆隆的声音。这强劲的急流很可能会使他失足,并被水冲走。

    麦坎德利斯不擅长游泳,也曾向好几个人坦承他其实很怕水。尝试游过冻得让人四肢麻痹的急流,或临时制作筏子划过水面,都太危险了。就在小径和河流交会处的下游,特科拉尼卡河水翻腾出一片混沌的白沫,急速冲过狭窄的峡谷。可能他在游到或划到遥远的对岸之前,就会被卷入急流。

    他在日记中写道:“灾难。。。。。。雨水淹积。恐怕不可能过河。孤独、害怕。”他正确地下结论说,如果他试图在这里、在这种情况下渡过特科拉尼卡河,无疑会被卷入洪流溺死。这简直是自杀;绝无可能。

    如果麦坎德利斯向上游走1.6公里左右,就会发现河流变宽,成为纷乱的河道。如果他仔细地勘察,就会发现这些河道在某处其实深只及胸。虽然水流湍急,可能会使他失足,但在向下游漂流时,还是有方法在被卷入河道或体温变得过低之前,横渡到对岸。

    但这也是个非常大胆的提议,麦坎德利斯并不需要冒这种险。他有荒野生存经验,他应该知道,如果他耐心等下去,河水最后会降到可以安全涉过的水位。因此选择了最谨慎的做法,转身返回到公交车,回到变化无常的荒野中。

    第十七章 斯坦佩德小径

    自然尽管美丽,但同时也是野蛮可怕的。我敬畏地看着脚下的大地,。看着诸神究竟创造了些什么,看看这些作品的形态、风格和材质。这就是我们所认识的那个地球,从混沌和黑暗中孕育诞生。这里不是任何人的花圈,而是未曾使用的地球;它不是草地,不是牧场,不是林场,不是耕地,也不是荒原。它是恒星地球,清新自然的外表——大自然创造的,所谓的人类永久居所,人类可以任意使用。但人类无法与它结合,它是根源,浩瀚而恐怖——并非我们曾经听说的的大地之母,不容人类践踏或埋藏。我们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一股对人类不见得友善的力量,这是偶像崇拜和迷信之地,是比我们更亲近岩石和野兽的人所居住之地。。。。。。想象一下,进入博物馆中观赏无数特殊的事物,和某些星体的表面或其中的硬质物料比较起来是什么样!我敬畏我的躯体,对这幅限制我的皮囊是多么陌生;我不怕幽灵、鬼怪,因为我自己就是其中之一,但我的躯体害怕,可我又害怕躯体。究竟这个占有我的天神是什么?说说神秘吧!想想我们在大自然中的生活——每天看到的事物,每天接触的事物:岩石、树木、拂面的风!坚固的地球!真是的世界!常识!接触!我们究竟是谁?我们究竟何在?

                 ——梭罗

    在麦坎德利斯放弃渡过特科拉尼卡河的一年又一周后,我站在河对岸——东岸公路这边,看着翻腾的河水。我也想要渡过河,去亲眼看看那辆公交车,看看麦坎德利斯死去的地方,了解这一切是为什么。

    这是个又热又湿的下午,覆盖着阿拉斯加山区的冰河积雪迅速融化,河水水量暴增且混浊。如今水位看起来比12个月前麦坎德利斯拍照时要低,但涉水而过依然是不可想象的事。水太深、太冷、太急,注视着特科拉尼卡河,我能听到如保龄球般大小的石块碾过河床,被强劲的洪流冲向下游的声音。我随时有可能被卷离岸边,掉进紧邻的峡谷深处。峡谷把河谷收缩成为一湍急流,连续5里。

    和麦坎德利斯不同,我备有一张1:63360的地形图。地图十分详尽,上面标示着在往下游800米,就在峡谷的咽喉处,有美国地质研究所的测量站。还有一点不同是我有三个同伴:阿拉斯加人罗曼。罗曼(Roman Dial)和丹。索利(Dan Solie),以及罗曼的加利福尼亚州友人安德鲁。利斯克(Andrew Liske)。由斯坦佩德小径连接河流的那头,看不到测量站,不过当我们在云杉和矮白桦间努力向前开路约20分钟后,罗曼喊道:“我看见了!就在那边!不到100米!”

    到测量站后,我们看到了 30厘米厚的钢缆横跨峡谷,架设在河这边5米高的塔河120米远的对岸岩石曾之间。钢缆架设于1970年,是为了记录特科拉尼卡河每一季的变化。钢缆上有用滑轮悬吊的铝制篮子,水文学者就是借用篮子在河上往返,并用篮子垂坠加重的铅锤线,测量河的深度。测量站在九年前就因缺乏经费废弃了。当时铝篮应该是用链条锁在我们这端的塔上(公路这边);但当我们登上塔时,却没有发现铝篮。我望着急流的河水,可以看到铝篮就在峡谷远方的岸边——公交车那边。

    原来有些本地猎人已经切断链条,乘着篮子过河,并把它留在那边,以免别人轻易越过特科拉尼卡河,侵入他们的地盘。麦坎德利斯一年前尝试走出树林时,铝篮就在那个地方,在他所在的峡谷那端,如果他早知道这件事,越过特科拉尼卡河,抵达安全之地就易如反掌,但他没有地形图,根本不知道救星就在身边。

    麦坎德利斯高中越野赛跑队的朋友安迪。霍罗威茨曾思忖着说过:“麦坎德利斯生错了时代,他寻找的是当今社会所无法给予的冒险和自由。”麦坎德利斯来阿拉斯加,是想在未知的荒蛮原野中流浪,想找一个地图上没有的空白处。但是在1992年,地图上已经没有任何空白点——不但阿拉斯加没有,任何地方都没有。但麦坎德利斯却凭着他自己特有的逻辑,找到一个方法:他干脆不用地图。在他心中,这块土地就是无名之地。

    因为没有好的地图,麦坎德利斯不知道有一条钢缆横跨河上,所以他研究特科拉尼卡河汹涌的急流后,做了错误的判断,认为此路不通,不可能到达对岸,因此返回公交车——考虑到他对地形的陌生,这个决定是合理的。但他为什么待在公交车里,直到饿死呢?为什么他不在8月水位较低较安全时,再次尝试渡河呢?

    这些问题令我困惑、苦恼。因此我希望能到费尔班克斯142号公交车生锈的车厢里发现一点线索。但要抵达公交车那边,我也得过河,而铝篮却在河的那一头。

    我站在钢缆东端支柱的塔上,用攀岩硬件将自己系在钢缆上,双手交替拉动,用“提洛尔横渡法”(Tyrolean traverse)将自己渡过河去。这个方法比我预想的困难很多,20分钟之后,我终于来到对岸,筋疲力尽,双手几乎举不起来。稍事调整以后,我爬入宽60厘米、长120厘米的长方形铝篮中,解开锁链,回到峡谷东面接我的同伴过河。

    钢缆在河中央下垂得厉害,因此当我由这端松开链条时,篮子就因它本身的重量迅速加速,沿着钢缆越滑越快,我以三四十公里的时速越过急流,朝最低点冲去,听到自己发出一阵不由自主的惊恐喊叫,直到明白自己并没有危险,才又恢复镇定。真是一次惊险的经历。

    我们四人都到达峡谷西边后,接着又花了 30分钟艰难地砍伐丛林前进,好不容易才回到斯坦佩德小径。我们之前走过的16公里小径——从我们停车处到河水之间的路段,是路况不错、标示清楚、且较常有人经过的路段,但接下来的16公里,则完全不同。

    因为很少人会在春季渡过特科拉尼卡河,因此许多路线都很模糊,而且灌木丛生。过河后,小径突然转而向西南蜿蜒,向上通往湍急的溪床。并且由于海狸已经在溪流精心修建了堤坝网,因此小径直接通向约1.2平方公里的积水域。海狸塘从不会超过及胸的高度,但水很冷,而且当我们在水里向前移动时,我们的脚翻腾起河底的污物,散发出阵阵沼气、污泥的腐烂臭味。

    小径越过最高的水塘,重新攀上山坡,和蜿蜒崎岖的溪床会合,然后向上通往矮木丛林的树林。路并不是特别难走,但两旁约5米高的桤木纠结在一起,显得阴暗、恐怖,使人透不过气来。成群的蚊子在四周乱飞,每隔几分钟,蚊子刺耳的嗡嗡声就被远处隆隆的雷声盖过。

    灌木丛划过我的小腿,留下斑驳的伤口。成堆的熊粪堆在小径上,还曾看见灰熊刚留下的痕迹——每个脚印都有八号靴印的1.5倍大,令我十分紧张,因为我们都没有枪。“喂,灰熊!”我大喊着,希望避免不期而遇的情况,“喂,灰熊,我们只是经过,不要生气!”

    过去20年来,我已经来过阿拉斯加20多次——登山、当木匠、做捕鲑人、当记者或只是游荡。在这么多次游历中,我经常是独自在荒野,我很喜欢这样的体验。这次,我原本是打算独自前来的,当我朋友罗曼不请自来,另外还带了两位朋友时,我有些生气。然而,现在我却很感激有他们的陪伴。这个野蛮、生长过于茂密的地方,给人一种恶毒的感觉,比我知道的一些地方——布鲁克斯岭苔原覆盖的斜坡,亚历山大群岛上云雾般的森林,甚至冰封、高耸的迪纳利峰——还要邪恶。我很高兴自己不是独自在这里。

    晚上9点,我们绕过小径的一个弯道,在一块小空地边缘看到了那辆公交车。粉色的疯长杂草比轮轴还高,填满了轮窝。费尔班克斯142号公交车就停在白杨树丛旁,距断崖边缘不到 10米,可以俯瞰苏珊娜河和支流的汇合点。这是个很迷人的地方,开阔空旷而光线充足,很容易理解为什么麦坎德利斯决定再这里设营地。

    在距公交车有一段距离时我们停了下来,静静地看着它。车身的漆已经斑白剥落,有几扇窗户也已不见,上百条细骨和豪猪刺散落在车周围的空地上,有一个大得多的骨架——那是他射杀后悔恨交加的驼鹿残海在麦坎德利斯的尸体被扎梅尔和汤普森发现后不久,我曾向他们请教过一些问题。他们非常笃定地认为,这个大骨架是北美驯鹿的残海他们还嘲笑麦坎德利斯这个生手竟然把他当成它当成驼鹿。“狼弄散了一些骨头,”汤普森告诉我,“很明显,这是一只北美驯鹿,这孩子根本不知道他在这里做什么。”

    “绝对是北美驯鹿,”扎梅尔轻蔑地插嘴说,“我在报纸上读到他自以为射到了一只驼鹿时,立刻就知道他他绝不是阿拉斯加人。驼鹿和北美驯鹿差别很大,连这都分不清,实在够蠢。”

    扎梅尔和汤普森都是阿拉斯加非常有经验的猎人,曾射杀过很多北美驯鹿和驼鹿。出于对他们的信任,我为《户外》杂志写的文章里,采用了他们的说法,因而使许多读者更坚定了看法,他们认为麦坎德利斯准备不足,根本就不该进入荒野,更不要说进入被称为“最后边疆”的阿拉斯加荒野。一位阿拉斯加通讯记者写道,麦坎德利斯自称的冒险范围小的可怜——窝在距希利不远处的一辆废弃公交车里,射猎鸟、松鼠,把北美驯鹿错当成驼鹿(不该犯的错)。。。。。。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这个家伙——无能。

    在我收到的所有严厉斥责麦坎德利斯的信中,绝大部分人都以他误把北美驯鹿当成驼鹿这点,作为他对如何在荒野生存一无所知的佐证。这些愤怒的人却不知道,麦坎德利斯所射杀的确实就是他所说的驼鹿。通过那只动物的遗骨检验,还有对麦坎德利斯所拍的照片仔细检查,结果证实它的确就是驼鹿。这个孩子或许在斯坦佩德小径上犯了些错,但他并搞混驼鹿和北美驯鹿。

    跨过驼鹿的骨头,我从车后的逃生门进入车内,一进门就是破床垫,肮脏而破损,麦坎德利斯就是在这里走完人生的。不知为什么,他散落的遗物令我吃惊:一个绿色水壶、一小瓶净水锭、已经用完的护唇膏、在军备品店中买的隔热飞行裤、书皮已经破了的平装畅销书《哦,耶路撒冷!》、羊毛手套、一瓶驱虫剂、一整合火柴和一双棕色的橡胶工作靴,靴筒内缘用淡淡的黑墨水写着“加利恩”。

    虽然没有了窗户,但在这辆洞穴般的车子里,空气依然弥漫着陈腐霉臭的气味。罗曼说:“这里有死鸟的味道。”一会儿我就找到臭味的源头:一个装满了鸟的羽毛、绒毛和翅膀的塑料垃圾袋。麦坎德利斯可能打算保存它们,用做衣服的隔热材料或者做成羽毛枕。

    在车的前半部,麦坎德利斯把瓶瓶罐罐堆在煤油灯旁临时拼凑的夹板桌上。另外还有一个非常专业地轧出“R.F.”缩写字样的皮制长刀鞘,这是罗纳德在麦坎德利斯离开索尔顿市时送给他的弯刀刀鞘。

    这孩子的蓝色牙刷旁是用了一半的高露洁牙膏、一包牙线,还有日记里提到的那个牙冠。稍远一点儿放着一个西瓜大小的头骨,象牙般的粗獠牙从突出的上颚伸出来,这是熊的头骨,是在他之前几年造访这辆车的人留下来的。麦坎德利斯工整的字迹在头盖骨的子弹孔周围写着:“向熊灵致敬,我们心中的野兽。亚历山大超级流浪汉,1992年5月”。

    向上看,我发现金属制的车厢薄板画满了多年来无数访客留下的涂鸦。罗曼把四年前他前往攀登阿拉斯加山途中,待在车上时写的留言指给我看:“食面族前往克拉克湖,1989年 8月。”像罗曼一样,大部分人都只潦草地写下他们的姓名和日期。最长、最具文采的涂鸦是麦坎德利斯的留言,那是欢乐的宣言,其中一段以他最喜爱的罗杰。

    米勒的歌词起头:“两年来他四海为家,没有电话、没有游泳池、没有宠物、没有香烟。完完全全的自由;一个极端主义者,一个唯美的旅行者,他永远在路上。”

    下面是用生锈的油桶做成的炉灶。4米粗的云杉树干被塞进打开的灶门口,木头上挂着两条破旧的李维斯牛仔裤,好像等着晒干一样。

    其中一条有随意地用银色绝缘胶带打的补丁,另一条则比较细心地用褪色的床罩布条缝在膝盖和臀部的裂口上,另外还用一条毯子制成腰带,我想麦坎德利斯一定非常瘦,不得不用腰带来系住裤子。

    我坐在炉灶对面的小帆布床上,注视着眼前这幅怪异的画面。我所看到的物品上,都有麦坎德利斯曾经存在的痕迹。这儿是他的指甲剪,那儿是他的绿色尼龙帐篷,挂在前车门玻璃已经失踪的窗户框上。他从凯玛特超市买来的登山靴整整齐齐地排放在炉灶下,放佛他很快就会回来穿上靴子上路似地。我很不舒服,觉得自己放佛是个闯入者,趁麦坎德利斯不在时溜进他房间。突然我开始反胃,趔趄地走出公交车,呼吸新鲜空气。

    一小时后,天空逐渐暗淡下来,我们生起火。暴风雨已经过去,涤净了天空中的阴霾,远处的山坡清晰地呈现出来,火红的夕阳余晖在西北地平线燃烧。罗曼取出一些去年 9月他来阿拉斯加所射的驼鹿肉,放在已经烧黑的烤架上——麦坎德利斯曾用它烧烤猎物。鹿肉的脂肪爆开,滴在煤炭上咝咝作响。我们吃着肉,一边拍蚊子,一边谈论这个我们从没见过的怪人,试着理解他怎么会遭遇不幸,为什么有人就因为他死在这里就强烈鄙视他。

    麦坎德利斯事先准备粮食不足,同时也没有携带阿拉斯加人认为必要的装备:如大口径的来复枪、地图、指南针和斧头。人们觉得这不只是愚蠢,更严重些可以说是自大。有人甚至把麦坎德利斯和北极最声名狼藉的悲剧人物约翰。富兰克林爵士(Sir John Franklin)相提并论;后者是19世纪英国的海军军官,他的虚伪和傲慢造成了包括他自己在内的140人的死亡。

     1819年.英国海军总部指派富兰克林率领探险队前往加拿大西北部的荒野。离开英国两年后,冬季时,他们在一片被称做“贫瘠地”的辽阔荒芜的苔原地带缓缓前进,这个名称现在仍被沿用。他们的食物没有了,猎物又稀少,富兰克林和队员们只好以石头上刮下来的地衣、烧焦的鹿皮、动物的骨头、自己靴子的皮为生,最后他们竟然吃伙伴的肉。在这次残酷的探险结束之前,至少有两人已经被杀害被吃,嫌疑犯立即被处决,另有八人也因疾病和饥饿而死亡。富兰克林自己则在濒死边缘挣扎,幸而最终和其他幸存者一起被一群混血儿所救。

    富兰克林是一位和善的维多利亚绅士,但据说顽固且无能,有着般的天真想法,不屑学习在荒野中生存的必备技巧。他作为北极探险的领导人,事先并没有充分准备。但回到英国后,他却以“吃靴子的人”名声大噪——这个绰号意味着敬畏之情而非蔑视。他受到英雄般的礼遇,海军上将提升他为上尉,有人慷慨解囊请他写下这次探险历程。

    1825年,他受命再度赴北极探险。

    这次进行得相对顺利。但在 1845年,富兰克林希望能找到传说中的西北通道,于是第三次来到北极。这是一次错我的历程,他和他率领的128名队员从此杳无音讯。后来根据40余名奉命去寻找他们的探险队员最后找到的证据显示,他们全军覆没,因坏血并饥饿无法形容的痛苦折磨而死。

    将麦坎德利斯和富兰克林相提并论,不仅是因为两人都死于饥饿,也因为人们觉得两人都缺乏必要的谦逊——对这片土地缺乏尊重。在富兰克林死后100年,知名探险家维尔希奥米尔。斯蒂芬森指出,这名英国探险家从未用心学习过印第安纳人和爱斯基摩人的生存技巧。

    就在富兰克林丧命的同一片严酷荒野中,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已经生存了“许多世代,他们在这里养育子女,照料长辈”(但斯蒂芬森却没提到,其实许多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一样在北方荒野中饿死)。

    不过麦坎德利斯的自负和富兰克林有所不同。富兰克林把大自然当成敌人,认为它必定会屈服于武林、良好的教养和维多利亚式纪律。

    他并没有和大地和平共处,不像土著一样依赖这块土地维持生计,他试着以不合适的军备武器和传统惯例,将自己和这块北方的领土完全对立。而麦坎德利斯的做法却完全相反,他想完全靠荒野而活——而且他在还没完全掌握必要的技巧之前,就开始这么做了。

    此外,指责麦坎德利斯准备不周,可能并不恰当。他的确是生手,也高估了自己的适应性,但他能够凭借已掌握的技巧在荒野中连续待了16州,所依靠的只是自己的智慧和10斤重的米。而且他也很明白在进入荒野后,只能容许自己犯极小的失误。他完全清楚自己面临着怎样的危险。

    长辈往往认为,年轻人是被鲁莽的目标所吸引;从事危险的行为在我们和其他文化中,都是成长经历的一部分。危险充满了诱惑;这是为什么许多青少年开快车、酗酒、嗑药过量,也是为什么许多国家很容易就召募到年轻人上战场的主要原因。我们可以主张,是基因编码决定的行为。麦坎德利斯只是以他自己的方式,把冒险行动发挥到极致。

    他需要用一种他自认为有效的方式来测试自己;他拥有极大地——有些人却认为是浮夸的——精神雄心。根据形成麦坎德利斯信仰的道德绝对主义,确保成功结果的挑战根本不算是挑战。

    当然,并不只是年轻人会被冒险行为的吸引。大名鼎鼎的缪尔是讲求实际的自然资源保护着,以及西拉俱乐部的创办人,但他同时也是大胆的探险家,无畏的山峰、冰河和瀑布攀登者。在他最著名的一篇文章中,他谈到了自己1872年攀登加利福尼亚州里特山时差点摔死的扣人心弦的经历。在另一篇散文中,他抑制不住喜悦地描述自己刻意攀在30米高的道格拉斯枞树最高枝上,抵挡凶猛强烈得西拉山风的经过:我从未享受过因为运动而带来的如许兴奋。细长的树梢在快速的气流中不停地摇摆,翩翩起舞,一圈又一圈。我紧紧地抓着树枝,就像芦苇上的食米鸟。 

    缪尔当时36岁。他可能不会认为麦坎德利斯太古怪或难以理解。

    即使沉着、谨慎,曾经说过:“只要在康科德城好好游历一番就够了”的梭罗,还觉得有必要拜访19世纪缅因州恐怖的荒野,攀登卡塔丁山。攀登这座“狂野、恐怖却美丽”的堡垒,令他害怕、震摄,但也激起他的敬畏之心。攀登卡塔丁山花岗岩高峰带给他沉思,启发他写出了有力的作品,并且加深、丰富了对这片粗糙不驯的大地的感悟。

    和缪尔、梭罗不同,麦坎德利斯走入荒野,并不是为了对大自然或世界进行深刻地思考,而是为了探索灵魂的原乡。然而,他很快也发现了缪尔和梭罗已经了解的事实:当人长久地待在荒野,无可避免地会更多地关注外在和内心的世界;住在荒野。你不可能不对大地和它的一切没有细致的了解和强烈的情感依附。

    麦坎德利斯很少在日记中记录对荒野的想法或思考,也很少提到周遭的景色。罗曼的朋友利斯克在读这些日记的复印本时指出:“日记里全都记载着他所吃的食物,除了食物,别无其他。”

    利斯克所言不差,日记记录了他采集的一大堆植物和他杀死的猎物的名称。但如果因此就说麦坎德利斯没有领略荒野的美,或说他不为景色所动,恐怕也是种误解。文化生态学家保罗。塞帕德(PaulShepard)曾说:这名游牧的贝多因人并不沉湎于景色,不描绘景物,也不编辑不实用的自然史。。。。。。他的生活和大自然如此息息相关,以致都无法容纳抽象、美感或自然哲学等。大自然和他之间的关系非常严肃,由习俗、神秘和危险形成。他闲暇时不会无所事事地娱乐,或干涉大自然。但在生活中,他对于眼前的世界、土地、变化莫测的天气,以及赖以生存的有限空间,自然会有所领悟。

    麦坎德利斯在苏珊娜河边的那些日子也是同样的情形。

    我们很容易会认为麦坎德利斯是一个太多愁善感,一个读了太多书却缺乏常识的略有些疯狂的年轻人。但其实并不是这样,麦坎德利斯并不是一个懦弱的逃避者,他并未因存在的绝望而感到茫然、困惑或折磨。相反,他的生命因有意义和目的而跃动,但他过度扭曲了生存的意义:他怀疑轻易得到的事物的价值,他自我要求过多、过高,远远超过他可以负担的程度。

    为解释麦坎德利斯的异端行为,有些人认为他就像约翰。沃特曼,他身材矮小,可能有“矮子情结”。这种先天的不安全感,可能促使他意图凭借严苛的体能挑战来证明自己的男人气概。还有些人认为,恋母情结导致了他最后致命的流浪之谜。虽然这两种假设可能会有些真是的成分,但这种心理分析令人质疑,有投机性,它对这位不在场的精神分析对象所下的结论是浅雹缺乏尊重的。将麦坎德利斯独特的精神追求,贬抑为心理障碍,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罗曼、利斯克和我凝视着灰烬,谈论麦坎德利斯知道夜深。 32岁的罗曼好奇心强,个性坦率,是斯坦福大学的生物博士,他对传统智慧一向持怀疑态度。和麦坎德利斯一样,他在华盛顿郊区度过青年期,认为那里很压抑。9岁时,他第一次来到阿拉斯加,来探望在希利以东数公里的乌斯贝利市挖煤的三个叔叔,立刻爱上了那里的一切。之后多年,他多次重返阿拉斯加。1977年。16岁的他以班上最优秀的成绩高中毕业后,搬到费尔班克斯,把阿拉斯加当成永远的家。

    罗曼目前在位于安克雷奇的阿拉斯加太平洋大学执教,以荒野山脉探险而享誉全州;他还有几项壮举:徒步走过布鲁克斯山脉,全程约1610公里;在0℃以下的气温中,滑过400公里的雪地,越过北极国家野生保护区;横跨1130公里的阿拉斯加山脉;率先登上30座以上的北方山峰和峭壁。罗曼并不觉得他受人尊重的作为和麦坎德利斯的冒险有什么不一样,除了麦坎德利斯因运气不好而丧生外。

    我提到麦坎德利斯的自负和他所犯的低级错误——原本是可以避免的,最后却夺去他的性命。罗曼说:“是,他是失败了,但我令我佩服的是他尝试去做的事。像他那样月复一月、完完全全地生活在荒野中,那是不可想象的困难。我做不到,而且我打赌,那些说麦坎德利斯无能的人中没几个人能做到,即使做,也无法在那里待上一两周以上。长期在荒野中生活,除了猎物和采集而来的植物外,再无其他食物果腹,大部分的人对其困难程度一无所知,但麦坎德利斯却离成功只一步之遥。”

    罗曼用棍子拨弄着炉火时说:“我实在忍不住要认同这个人。尽管我不愿意承认,但如果时光倒流,处在这种险境中的可能就是我。当我第一次来阿拉斯加时,可能和麦坎德利斯非常相似,一样青涩,一样充满渴望。而我也相信许多阿拉斯加人初到此地时,会和麦坎德利斯有许多相似之处,包括那些指责他的人。可能是麦坎德利斯让他们想起了从前的自己,因此他们才会对麦坎德利斯这么严苛。”

    罗曼的话提醒了我们这些已经习惯了单调生活的成年人,想唤回年轻时的热情和对强烈冲击的渴望,是多么困难啊!埃弗里特的父亲在20岁的儿子自沙漠中失踪多年之后,若有所思地说:“上一代人无法触及青年人飞扬的灵魂。我想我们都不了解埃弗里特。”

    罗曼、利斯克和我一直聊到午夜过后,试图理解麦坎德利斯的生与死,但其精髓仍是依模糊、难以捉摸的。渐渐地,大家不说话了。等我起身找地方打开睡袋时,第一抹淡淡的晨曦已从东北方向露出鱼肚白。蚊子很多,尽管公交车多少能遮挡一下,但我还是决定不在这辆142号公交车过夜;在进入无梦的沉睡之前,我留意到,其他人同样不愿在公交车中过夜。

    第十八章 苏珊娜河

    现代人几乎无法想象以打猎维生是什么情形。猎人生活是一种艰难、连续不断的陆地旅行。。。。。。漂泊不定的生活,总是生活在担心中,担心下一次拦截失败、担心陷阱失灵或驱赶猎物失败,或者担心猎物根本不会出现。最重要的是,贫困和饿死时时威胁着猎人的生活。

                       ——约翰·坎贝尔(John M. Campbell)

                    《饥饿的夏日》( The HungrySummer)

那么历史又是什么?历史就是要确定世世代代关于死亡之谜的解释以及如何战胜它的探索。正由于此,人类才发现了数学上的极限和电磁波,写出了交响乐。

    缺乏一定的热情是无法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的。要有所发现,就需要精神准备,它的内容已经包括在福音书里。首先,这就是对亲人的爱,也是生命力的最高表现形式,它充满人心,不断寻求着出路和消耗。其次,就是作为一个现代人必不可少的两个组成部分:个性自由和奉献精神。

                          ——帕斯捷尔纳克《日瓦戈医生》

    在麦坎德利斯遗体旁找到的书中画线的段落因为科特拉尼卡河水的阻碍,麦坎德利斯离开荒野的尝试失败了,7月8日他回到公交车中。我们无从得知当时他的心路历程,他在日记里什么也没写。可能他根本就不在乎。的确,他并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当时正值仲夏,到处是动植物,无须为食物担忧。可能他也想到了,到8月时,特科拉尼卡河水水位可能会下降到足以涉过。

    麦坎德利斯在锈蚀的142号公交车里,重新安排生活,再回到打猎和采集的生活。他读托尔斯泰的《伊凡。伊里奇之死》和克里克顿的《终结者》。在日记中他提到,连续下了一周的雨,猎物很丰富,7月的后三周,他捕获了35只松鼠、4只松鸡、 5只松鸦和啄木鸟,还有两只青蛙,以及野生马铃薯、大黄、各种浆果和大量的蘑菇。数量看起来很多,但所获猎物其实都非常瘦,他所消耗的热量远比摄取的多。他勉强维生三个月后,热量严重不足,已经面临失衡的危险。而且,在7月底,他犯了最后的致命错误。

    他刚读完《日瓦戈医生》,他激动得在书在页白处草草写下兴奋的笔记,并在下面的段落画线:拉拉沿着铁路路基在一条由朝圣的香客踩出来的路上走着,然后拐进一条通到树林里去的小径。她不时停下脚步,眯起双眼,呼吸着旷野中弥漫着花香的空气。

    这里的空气比父母更可亲,比情人更可爱,比书本更有智慧。刹那间,拉拉又领悟到生存的意义,她活在世上为的是解开大地非凡的美妙之谜,并叫出所有的事物的名称来,如果她力不胜任,那就凭借着对生活的热爱养育后代,让他们替她完成这项事业。

    “自然/纯洁”

    “自然/纯洁”,他用正楷字写在书页上方。

    啊,有时候真是希望能远远地离开这些平庸的高调和言之无物的陈词滥调,在貌似无声的大自然的沉寂中返璞归真,或者是默默地长久投身于顽强劳作,或者索性沉浸在酣睡、音乐和充满心灵交融之乐的无言之中!

    麦坎德利斯在这段话上面上星号和括弧,并且用黑墨水把“大自然“大自然的沉寂中”的沉寂中”圈了起来。他还写下了:“快乐只有在分享时才真实。”

    “快乐只有在分享时才真实。”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长期苦修的生活令麦坎德利斯发生了重要改变,也许他已经准备解除心中的武装,打算在重返文明,放弃流浪,不再逃避亲密关系,重新成为人类社会的一员。但我们已永远无法得到证实。

     7月30日的日记上出现一段不祥的文字:“极度虚弱,误食大麻籽,站都站不起来。饿。濒临危险。”

    “极度虚弱,误食大麻籽,

    站都站不起来。饿。濒临危险。”这段文字之前,日记中没有任何有关他身处危境的叙述。饥饿已经让他瘦得皮包骨了,但他的健康状况似乎还好。然而在7月30日之后,身体状况突然恶化,8月19日,他死了。

    有关麦坎德利斯身体状况突然急转直下的猜测很多。身份辨认后,韦斯特贝格隐约记起去北方之前他好像在南塔科他州买了一些种籽,其中可能就有马铃薯种籽。他可能计划过在荒野中种个菜园。还有人说,麦坎德利斯根本没有种植过菜园(我在公交车附近并没有看见菜园的迹象),到了7月底,他因为太饿了,于是把种籽吃掉,结果中毒。

    马铃薯种籽发芽之后,略有毒性,它们含有茄碱,这是茄属植物所含的一种毒素,短期食用会造成呕吐、腹泻、头痛和昏睡,长期食用则会影响心跳和血压。不过,这个说法有严重破绽,因为只有食用了大量的马铃薯种籽后才会引起中毒,但在他下车时,加利恩拿过他的背包,包很轻,就算有,他也不太可能带太多的种籽。

    而另一种假设是他误食了完全不同品种的马铃薯种籽,这个比较合理。在《塔奈纳植物指南》(以下简称《植物指南》)第126~127页中,介绍了一种塔奈纳印第安人称做野马铃薯的植物,它的根长得象胡萝卜,他们以它为食。其学名为Hedysarum alpinum,生长在本区布满砂石的土壤中。

    《植物指南》还介绍:“除了野果之外,野马铃薯的根可能是塔奈纳人最重要的食物。烹调方法很多种——生吃、白水煮、或烤或炸。

    尤其喜欢将其浸泡在植物油或猪油中,同时也用此法加以保存。”文中继续说明,挖掘野生马铃薯的最佳时机,是“在春天土地解冻时••••••到了夏天它们就变得又干又硬。”

    《植物指南》的作者卡瑞向我解释说:“春天对塔奈纳族而言,是个艰苦的季节,尤其在从前。春天时他们赖以维生的猎物通常还没有出现,鱼群也未准时出现。因此他们就以野马铃薯为主食,直到晚春时鱼群出现为止。野马铃薯带有甜味,从前是(现在也是)他们很喜爱的食物。”

    野马铃薯长得像浓密的药草一般,有六七十厘米高,精巧的粉红色花朵会让你想起小小的甜豌豆花。麦坎德利斯从6月24日开始挖掘、食用野马铃薯的根,显然没有什么不良后果。7月 14日,可能是因为根已经变得太硬、太难吃了,他开始食用豌豆般的植物的种籽。在这段时间,他拍了一张照片,显示5升的塑料袋中装满了这样的种籽,几乎要满出来。7月30日,他在日记中写下了:“极度虚弱,误食马铃薯籽。。。。。。”

    《植物指南》列举野马铃薯的下一页,介绍了另一种关系极近的植物——野生甜豌豆,学名是Hedysarum mackenzii。它和野马铃薯非常像,只是略矮小些,即使是植物学者有时候都难以分辨。他们之间只有一个比较明显的区别:在野马铃薯的小绿叶背面,有明显的支脉,但在野生甜豌豆的叶子上却没有。

    卡瑞在书中提出警告,因为野生甜豌豆和野马铃薯很难区分,而且“据说有毒,务必要仔细正确辨识后,才能以野马铃薯为食”。在现代医药史上,并没有因食用野生甜豌豆而中毒的记录,但北方的土著居民世代以来都知道它有毒,因此小心翼翼,不敢把马铃薯和野生甜豌豆搞混。

    为了查找食用野生甜豌豆中毒的资料,我一直追溯到 19世纪的北极探险记录,好不容易在约翰。理查森爵士(Sir John Richardson)的日记中找到。理查森是一位著名的苏格兰外科医生、自然学家和探险家,曾参加不幸的富兰克林爵士的前两次探险,侥幸生还。在第一次探险中,就是他对谋杀食用同伴的嫌疑犯执行了枪决。同时,也是他第一次为野生甜豌豆写下科学性描述,并为它取植物学名。1848年,理查森率领探险队穿越加拿大北极圈,寻找当时已经失踪的富兰克林爵士时,曾对野马铃薯和野生甜豌豆做了一番比较。他在日记中记载野马铃薯:有长且有弹性的根,味道甜如甘草,土著居民经常在春天食用,但随着季节变更,会变得越来越硬,不再甜脆。至于灰白、花朵较大但不优雅的野生甜豌豆,其根部则有毒性。辛普森堡的一名印第安老妇因为误食野生甜豌豆,差点送了命。

    幸好这种植物油催吐作用,她把所吞食的东西全都吐了出来,才逐渐恢复了健康,人们还曾一度以为她不可能复原了。

    因此,我们很容易联想到麦坎德利斯和印第安老妇犯了同样的错,从而导致极度虚弱。我们轻易地下了结论,鲁莽的麦坎德利斯无疑是犯了大错,搞混了两种植物,导致死亡。我在《户外》杂志的文章中,也肯定了野生甜豌豆是杀死这孩子的元凶。其实每一个报道麦坎德利斯悲剧的记者,都得出相同的结论。

    但随着时间推移,我用更多的时间来仔细地思索麦坎德利斯的死,越来越觉得这个看法没有道理。从6月24日起连续3周,麦坎德利斯吃过数十个野马铃薯根,并没有把野生甜豌豆误当成野马铃薯;那么为什么在7月14日,当他开始收集种籽而非根部时,却突然会搞混这两种植物呢?

    我渐渐明晰,麦坎德利斯一直小心翼翼地避开有毒的野生甜豌豆,从未食用它的种籽或其他部位;他的确是因为中毒死亡的,但害死他的植物其实不是野生甜豌豆(H.makenzii),而是《塔奈纳植物指南》中,被列为无毒品种的野马铃薯(H.alpinum)。

    书上说这种植物的根部可食,可并没有关于它的种籽的记录,没说不可食,也没说有毒。我研读了大量医学和植物学文献后,没有发现任何有关野马铃薯的任何部位有毒的资料。

    其实豌豆科(Leguminosae,野马铃薯即属此科)中有许多植物含有生物碱,这是一种化学化合物,对人和动物具有强烈的药理效用(吗啡、咖啡因、烟碱即尼古盯箭毒、酶斯卡灵全都是生物碱),而且在许多含有生物碱的植物中,毒素集中在植物体内。

    费尔班克斯阿拉斯加大学的化学生态学家约翰。布赖恩特(JohnBryant)解释说:“在夏末,豆科中许多植物的生物碱都集中在种皮,以防止动物食用它们的种籽。根部可食的植物,其种籽却有剧毒并不奇怪,并且秋天来临时,毒素很可能全都集中在种籽。”

    我在造访苏珊娜河时,收集了公交车附近的野马铃薯样本,送去给汤姆。克劳森(Tom Clausen),他是布赖恩特教授化学系的同事。初步测试显示种籽的确含有少许生物碱,而且,这种生物碱很可能是苦马豆素(swainsonine),农场工人和兽医都知道这就是疯草的主要毒素。

    有毒的疯草大约有50余种,大部分是黄芪属植物(Astragalus),与岩黄芪属植物(Hedysarum)关系很近。疯草中毒最明显的症状是神经性中毒,美国兽医协会期刊曾发表的一篇文章,其中记载疯草中毒的症状包括:“精神不振、步履蹒跚、皮肤粗糙、眼神呆滞、憔悴、肌肉不协调,以及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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