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虐待动物,但反对宠保法
孟北鱼
没有发达国家的命,就别得发达国家的病
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差距大到甚至让人不可思议
就不要有我觉得西方这条法律看起来挺爽,凭什么国家不借鉴一下?的这种想法,法律也不是为了哄你开心,让你爽的玩具
我国是有保护动物的法规的,而且执行效果比西方好到不知道哪里去,曾经一度极危的藏羚羊,现在已经恢复了主要的族群,还有大熊猫作为伞保护种更是对四川地区的自然环境保护作出汗马功劳
反对虐待动物,但反对立法。
因为什么叫虐待,这个标准很可能会被那些“动物保护主义者”们把持,以此干涉别人和牟利。
你知道现在澳大利亚已经到什么程度了吗?如果你不是先把龙虾电晕,就把龙虾处理了,那么你会被判监禁。
我这个人还是比较自私的,我不希望我的自由和一只要被杀了吃的龙虾等同。
而且更严重的后果是,你知道为什么佛教和道教在中国没什么问题,而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总会引起争议吗?因为标准制定不在我们手里。不管你承不承认,上面说的这三个宗教的教义解释权不在中国,而在西方和中东,按照他们的价值观来解释的教义,然后强行推广在中国那些信徒头上,一定会出问题。
动物保护主义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真的立法了,中国会变“文明”?不,更不“文明”,因为什么叫做“虐待”,这个标准一定会被西方那些“动物保护主义协会”把持,远程对国内的信徒进行洗脑,加速社会割裂。
标准制定权一定要捏在自己手里,特别是道德标准的制定权,不然你做的一切事情都会变成不道德的。吃狗肉已经是不文明的标志了,用筷子吃饭已经是野蛮的象征了,不要再继续把道德标准的制定权让出去了。
所以,我个人是绝对反对虐待动物的,但我反对立法保护,因为一旦立法,什么才叫做“虐待”,一定会走偏。
再说某些“动物保护主义者”,或者说很多“动物保护主义”那种“除了人权,什么动物权力都保护”的所作所为让我感到恶心,甚至恐惧,他们保护所有动物的权利,除了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