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称美国治安力量叫警察,在美国,从命名来就是有区别的

亡是公

文章解释得很清楚了。
美国警察是事实上的特权阶层,就像解放前地主老财家的狗腿子打手一样。
张家庄的打手当然不会隶属于更高层级的单位,和国家更是无关,他们只需效忠张员外足矣。至于那些泥腿子,蝼蚁一般的东西,打死了也就打死了。谁敢去追究打手们的责任?
说到底还是阶级矛盾。

国内统称美国治安力量叫警察,在美国,从命名来就是有区别的

“警察”一词英文为police,它源于希腊语politician,比较初的含义是指都市的统治方法或都市行政。

治安官SHERIFF,有时也译作“警长”。SHERIFF有执法权,但这个岗i位并非国家和联邦政府的雇员,甚至不是州政府的公务员,而仅仅是县一级的雇员,在所受雇用的县内行使警察职务。治安官更接近于中国的非正式警察-协警

在更加基层的行政单位——镇,有的治安官是所在小镇的居民选举出来的。治安官本人可以是小镇居民也可以不是。镇里的居民集体发给其工资,为小镇居民提供安保服务,劳资关系类似于我国的经警或者保安员,但权限和我国的警察并无二至。换而言之,美国的居民可以在政府没有设立州警察局、市警察局的地方自己花钱雇用自己的警察为自己服务,甚至在州警察局、市警察局服务不能得到居民满意的情况下,像我国居民更换小区物业公司一样,更换自己的警察武装。

SHERIFF的上级是县警察局或者对其实行雇用的镇居民;POLICE的上级:中央联邦政府,州政府,城市政府。

SHERIFF来自州、县财政划拨的治安经费,有的源于居民的安保合同;POLICE则是联邦、州或市政府的治安预算。

所以地方警察根本不是公务员,而是雇员,那么他们只是为雇主服务就不奇怪了,其实和封建领主雇佣骑士有点类似了

如果媒体报道都说是治安官如何如何的话,国内读者就不会误解他们是和我们国家的”警察“一样的人员了

【本评论由风闻社区捞取,来自《【美国】【政治】谈美国的反种族歧视运动》一文,仅代表发帖用户观点,标题为小编添加,更多热乎讨论请移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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